张津官箴传后世

2019-12-23 13:14李家林
人才资源开发 2019年19期
关键词:刘瑾建阳县衙

□李家林

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的张伯行,曾自撰《禁止馈送檄》示人:“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句被誉为清廉从政的“金绳铁矩”是张伯行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 年)任江苏巡抚后总结出来的,在此之前,有位明代御史张津有类似的说法,张伯行应受到了张津的影响。

张津,字广汉,号罗锋,广东博罗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进士。第二年,也就是弘治元年(1488 年),授张津建阳知县。

县衙前的“戒石亭”内立了一块大石碑,碑文为宋代黄庭坚撰的“官箴”,共十六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自宋代黄庭坚撰写此官箴后,历代传承不绝。

县衙大堂设有一副显目的对联,文曰:三尺法律,三尺神明,坐此堂,非任我作威作福;几人欢如,几人愁叹,生欺世,当念彼同与同胞。

张津觉得这些还不够味,吩咐属下制作一个屏风,立于县衙大堂入口处。张津亲笔在屏风上写下这句自己归纳的官箴:“宽一分,民受赐一分;取一文,官不值一文。”其意是说,官府对百姓要实行宽惠的政策,这样才能造福于民。宽惠一分,百姓则受惠一分;为官者不能贪取一分一厘,方称得上为官清正、廉洁奉公,如因贪而取一文钱,则官品不值一文钱。张津把这几句话作为自己为官的座右铭,像一面镜子,每日观看,提醒自己,自我约束,一举一动都须不负百姓。

张津在任重视农桑,体恤民情,出行不坐轿,不鸣锣喝道,不打“回避”“肃静”的牌子,日间常身着便服穿着草鞋到乡间看百姓耕种生活的情况。有一年,吴泰儿等率匪众二千,洗劫浦城、政和诸邑,将及建阳。张津招募民兵,朝夕训练,加强防范。到了建阳边界,吴泰儿派出侦察的人回报:“彼邑有贤令,民乐为用,吾侪未可轻犯其境。”遂退去。

为防匪患,张津决定修复元代已被水毁的城墙。这是个大工程,张津亲自督阵指挥,是时民众鼎力,踊跃捐资,艰难备尝,历五载,毕其功。墙体青砖包砌,厚重坚实,上可行人走马,高两丈有余,蜿蜒千百丈。城门沿用元代旧名,东曰“景舒”,北曰“驻节”。新辟二水门,西门临麻阳溪,曰“永宁”;东门面崇阳溪,曰“永安”。城门之上,城楼耸峙,以利守望,蔚为壮观。

张津任建阳知县七年,宦绩受到朝廷嘉奖,升任贵州道监察御史。张津离任日,百姓依依不舍,遮道挽留。清朝建阳名宦祠建成后,张津列入其中,受邑人世代祭祀。

正德元年(1506年),张津任广西巡按,均力役,禁横敛,罢秕政,拊远彝,并弹劾总镇宦官韦经擅自转移官府钱财。后来,他出任泉州知府,泉州自宋元时期开始,就是名闻中外的港口,每日货物钱财进出无数,宦官刘瑾把持港口,从中渔利,郡邑不敢过问,唯有张津严肃处理,刘瑾自然怀恨在心,对张津造谣中伤,诬告他勾结奸邪朋党,张津遂被削职为民。刘瑾事败后,朝廷起用张津任宁波知府,时遭大旱,禾米歉收,他奏免郡税十分之六,不久迁山东左参政使,郡人感其视民如伤,拦车不让他走。

张津虽位居显要官职,爱惜民财如己肤髓,而自奉如寒士,奉公克己。一生不置田产,宅室皆编竹。在重病之中,还拳拳以职任为忧,不提家事一语,可谓大公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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