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困境及出路

2019-12-25 01:13申敏
青年与社会 2019年33期
关键词:出路困境

摘 要: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如何做好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是当前面临的重中之重。目前,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定困境,难以实现全方位促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所以分析归纳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困境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至关重要。

关键词: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困境;出路

依法治国是现实需求是必然趋势,但依法治国是一项全面性工作,重点在于基层,换言之,基层发挥着关键作用,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化是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农村在法治中国建设发展方面起着直接作用,是法治中国建设发展核心所在,因此需要高度关注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并不断为之努力,以达到推动农村创新发展、实现依法治国的目的。

一、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困境

(一)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农村基层治理存在如何促进法律普及与应用这一显著问题。生活于同一环境对生活规则有一个清晰认知,能够树立正确规则意识,但关于法律认知存在不足,难以科学应用法律。受传统理念思想影响,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集中于传统途径,如邀请权威村民进行调解,在他们看来,打官司等法律途径既浪费人力、物力,又需要投入大量财力,并非可取途径,可见村民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同时,与村民保持良好互动的基层干部也欠缺良好的法律认知,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相较于权威法律,他们更愿意坚持传统习惯。

(二)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发挥作用薄弱

观察发现,现阶段法律服务多集中于城市,对农村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落实到具体,一是农村地区缺乏法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专业人员,二是基层司法服务发挥作用有限,因为他们所管辖范围相对广泛,可能面临数万居民。另外,少数偏远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交通不便,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法律援助均难以延伸至农村,与农村法律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三)农村普法效果有待提高

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教育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但其具有一定的要求,多面向人口密集且经济发展迅速、交通便利的乡镇、社区等。农村地区虽取得一定发展,日益接受普法宣传教育,但受信息传播渠道、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普法效果有待提高,无论是次数还是质量均不及其他地区,甚至个别农村地区以年为单位接受法治教育。同时,普法宣传以发放宣传相关资料、开展法制课程教学等方式为主,宣传方式存在一定单一性,而且农村群众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难以理解普法宣传具体内容,兴趣不高,所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效果。

(四)制度建设存在一定不规范性

受我国国情等因素影响,村民自治制度充分考虑到了村民民主选举权利、决策权利、监管权利等并提供了相应制度保障,以期拓展民主法治,为基层民主法治实施铺垫基础,但现实中,村民自治制度实践还存在一定不合理性,规范化有待增强。另外,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对乡镇政府和村自治组织关系认知存在差异,党组织认为乡镇政府属于上级,村自治组织属于下级;基层自治组织认为乡镇政府扮演指导者角色,村自治组织扮演被指导者角色,因而促使二者处境尴尬。具体的制度实现过程中,無论是民主选举还是民主决策亦或是民主监管所发挥作用有限。

(五)基层农村依法自治作用相对薄弱

现阶段,绝大多数村民均构建了相应民主制度,如村规民约等,但部分民主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比如,少数村规民约否定男女平等,即女子要想招婿上门必须获得村委会认可,而我国宪法强调男女平等;少数村规民约对保护动物不够重视,即牲畜偷吃庄稼可随意鞭打即可鞭打致死也无需赔偿,而我国宪法提倡动物保护;少数村规民对村民自由行为有所约束,即发生盗窃等问题拒绝私自报案,而我国宪法提倡民主自由;少数村规民存在重罚轻教现象,即晚缴集资款需罚款,拒绝义务打更罚款,与人吵架罚款;少数村规民实践难以落实到实际,实践实践有限。

二、如何促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村民法律意识

将法治与基层相容结合是促进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前提。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以文化形式进行法治理念与法律意识传播,通过特定节目普及法律教育,是村民对法律规范有一定了解,同时制定多样化普及方式,借助互联网等先进方式调动村民参与,构建符合现实需求的普法平台,为普法普及与法律援助融合提供条件,以解决村民现实困难,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体现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性

一方面,在律法服务设备建设方面投入一定时间与精力,与政府建立交流,获取政府支持,提供相应的场地设施与资金支持。一般情况下,乡镇基层基于司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委基于司法构建法律服务站,高度关注相关服务人员如司法干部、优秀律师、法律援助者的同时引导其朝向服务一线发展,拓展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在法律服务人才方面提供重要保障,选择具有丰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法律服务人员组建高素质高技能的法律服务供给团队,这里所提及的法律服务人员以律师为主,切实落实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社会组织服务广泛,通过政府进行购买,有利于提升法律服务力量,是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可获取的重要内容,是处理基层力量欠缺问题的关键,另外,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诚邀退休干警或法科高校生来农村担任志愿者,提供一定法律服务,以缓解基层压力。

(三)提升普法形式创新性

创新普法形式是提升普法效果的基础,所以制定与时俱进的普法形式至关重要。全方位落实农村法治宣传,从提升普法宣传科学性与有效性、深化基层干部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满足广大群众现实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形式化普法宣传模式、拓展普法宣传载体,值得一提的是,以案说法更有利于培养农村干部法制发展作用认知,使他们能够主动遵循法律规定进行事物处理、诉求表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成为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为了提升法治宣传合理性与有效性,普法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注重法治宣传的同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二者有效结合,在基层处理矛盾纠纷避免其继续扩散,促使调解、安稳、和谐保持一致;二是注重法治宣传的同时做好特殊性群体帮扶教育工作,将二者有效结合,以帮扶活动促群众感召;三是注重法治宣传的同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将二者有效结合,提供援助带来温暖。

(四)推动制度建设规范发展

加大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建设,保证制度建设成熟运行,给予农村特定自主权利,是促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乡镇政府需要转变观念,即不再局限于统治观念,而是朝向服务观念发展,在了解农村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并加以明确,体现农村治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村民自治组织能够明确自身具体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制定符合现实需求的村级财务透明、民主决策体制,全方位贯彻落实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管,为群众事务管理参与提供良好环境与条件,是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标准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五)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

首先,创建专业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军队伍。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影响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效果的核心力量,故选举农村党支部书记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将遵纪守法情况、依法办事情况视作主要考察内容,同时考察期法律意识、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切实保障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综合能力与素养,另外要提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訓的重视程度,通过多样化培训方式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参与,如现场式培训、案例式培训等,深化他们实践能力。其次,提升农村党员榜样作用。结合法律法规,农村党员扮演着执行者、代言人等角色,其政治思想、依法办事情况对农村群众法律认知起着直接作用,即农村党员保持正确政治思想,主动利用法律解决问题,有利于提高群众法律认知。日常生活中,农村群众习惯于效仿农村党员言行举止,故农村党员应做好表率作用,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遵法守法,能够主动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所碰到的难题。具体的法治实施过程中,农村党员发挥着示范作用,扮演着引导者角色,是推行、保障法治的核心人物,对此,农村党员应带头尊重法律、学习法律、把握法律、依法办事。

三、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法治中国发展,从现实层面来说,该项工作是国家体制层面的具体规范,是农村治理的必要需求,是广大群众的重要选择。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的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一定困境,对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所以结合实际探索总结可行性出路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孙梦.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分析[J].山西农经,2018(08).

[2] 徐汉明; 邵登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8(08).

[3] 姬艳涛; 杨昌军.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功能及其实现——基于“枫桥经验”的调查和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8).

作者简介:申敏(1981.06- ),女,汉族,河南内黄人,河南警察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讲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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