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辅导员“减负”问题研究

2019-12-26 07:12李晓丹李亚楠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9年27期
关键词:减负辅导员学院

李晓丹 李亚楠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太原 030031)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规定辅导员的职责范围包括了九个方面,涉及到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等基础工作方面,更为核心的是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而在很多独立学院的实际工作中,辅导员工作内容被不断扩充,事务性工作庞杂,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因而研究如何为独立学院辅导员减负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1 为独立学院辅导员“减负”的现实意义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辅导员在育人中的价值愈发凸显。《规定》还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要达到上述要求,辅导员需要具备宽广深厚的知识储备,并在工作中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而在现实工作中,工作负担重使得独立学院的辅导员分身乏术,有时因忙于日常繁杂事务而无暇顾及对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这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文件中,将辅导员的第一天要务定义为将思想政治引导是极不相称的。为独立学院辅导员“减负”,才能使他们将工作重心回归到思想政治教育等本职工作中,才能留更多的时间提升自身能力素养,向学者型导师型目标发展,进而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2 独立学院辅导员负担重的原因分析

2.1 双重身份导致辅导员身份认同感低

理论上说,高校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但在独立院校的实际操作中,辅导员不属于专业教师范畴,在职称评聘的发展道路上阻碍重重,高校的教职工和学生也为将辅导员视之为老师。同时在众多独立学院当中,辅导员只兼有处理行政事务的职能,但也不具有行政管理干部的身份。这种双重身份的规定使得辅导员在两种身份中游离,导致辅导员身份认同感低,心理压力较大。

2.2 辅导员配备不合理

许多独立学院并未达到教育部要求的按照 1:200 的标准配备辅导员的要求,“我国大约有 30%的高校辅导员比例大于 1:300 的比例,未达到标准配置的占 71.24%,甚至还有部分院校存在着严重不达标的现象。”这导致了辅导员所带班级多、管理学生多,工作压力大。

2.3 工作职责范围广,部分工作与其他工作岗位重复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社会就业环境对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要求逐步提高,独立学院对辅导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本职工作之外,辅导员担任着学院各级部门与学术之间的传声筒作用,这也使得辅导员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存在着融合与交叉,职责“越界”。辅导员工作职责范围越来越广,始终处于“事务性”工作中。

2.4 考核制度缺乏弹性

如今独立学院的辅导员评价机制多为量化考核、指标评价,可操作性非常强。但这套成果化的评价体系只看其表,不纠其深,评价指标主要是集中在辅导员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上,也会涉及到完成任务的时间和成本上面。这种成果化的评价体系使得辅导员在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极易被忽视,而辅导员自身的工作性质又决定了许多工作的开展是需要大量时间的,但评价机制看重奖惩,就这样评价机制反而成为了变相的奖惩制度。辅导员评价与考核机制较为死板,使得许多辅导员在应对大量的考核指标中消耗太多时间和精力,不利于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甚至容易导致辅导员出现职业懈怠。

2.5 职业发展空间受限

对于独立学院的辅导员而言,职业发展之路和晋升渠道非常曲折。教育部相关文件中曾明确指出专职辅导员可以评聘教师职称,这虽然为专职辅导员的晋升空间和发展前景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在实际操作中辅导员职业发展空间仍非常受限。高校辅导员难以像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一样有大量的时间进行教学实验和学术研究,他们的时间被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所占据,缺少时间进行学术研究,很难达到高校现有的职称评定标准。另外,有的独立学院为了防止辅导员流失到其他岗位,对辅导员转岗设置了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条件。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辅导员要想进步就得付出比教师和行政人员更为艰苦的努力,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倍增。

3 为独立学院辅导员减负的具体措施

3.1 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在独立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的影响力是其他岗位的教职工无法比拟的,辅导员与学生交往最为深入,言传身教的力量对学生影响最大。因此,辅导员自身要树立一种职业荣誉感,树立爱岗敬业、与学生共成长的理念,在学生工作中努力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三结合。

3.2 优化辅导员配置

独立学院需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严格按照 1:200 的标准配备辅导员。对于体育、艺术类等实践课程多、外出训练或参加比赛多的院系,可适当再增加辅导员的数量,提高配比。同时努力探索学生工作队伍的多元化模式,以减轻辅导员的工作压力,各独立学院可发展大三年级学生作为辅导员助理,工作内容以学生生活服务(组织好勤工助学、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等)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主动联系实习用人单位)为主,使专职辅导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事务管理上。

3.3 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类资源

3.3.1 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负责大学生学业问题

目前,学生出现学习积极性不高、考试挂科、成绩预警等情况后,辅导员在解决学生学业问题方面不能真正发挥实际作用,只能通过与学生谈心谈话、与家长或与任课老师交流等方法来激励学生。因此,参照研究生导师制并结合大学生专业特点,建立本科室导师制势在必行,使学生与导师根据双方意向,实行双向选择。同时,辅导员要在学生学业提升方面起到辅助作用,及时关注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情况,加强与导师的联系。

3.3.2 科学整合各类资源

只有不断优化独立学院的资源配置,才能高效完成学生工作,单一事务要单一指向具体职能部门,专人负责,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复合事务,需要确立多个责任单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出现相应岗位上的工作失误,要能针对性找到承担责任的人员,防止只要学生管理事务出现问题就直指辅导员的怪相出现。同时辅导员要培养好、使用好学生干部团队,俯下身子投身到学生队伍当中,不仅能快速的上传下达一些信息,也便于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顺利地开展学生工作。

3.4 建立全面灵活的辅导员考核制度

辅导员考核制度直接影响着辅导员的职级聘任和后期发展,对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的设置应科学、全面且灵活,具体来说,辅导员考核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4.1 量与质的考核并重。从量方面来说

班会辅导员工作贯穿大学四年,毕业班与新生班这两年,非常忙碌,事务繁多,在考核时要对这两个年级有所倾斜。其次,就辅导员工作的本质而谈,立德树人是辅导员工作的根本宗旨,因而考察时也要关注对班风的培养、获奖和就业情况。

3.4.2 坚持结果与努力过程

辅导员除了管理学生日常事务外,也要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引领,很多工作成果在短期内不能显现出来,所以考核要按照一学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另外,在涉及学生安全方面,就算辅导员前期做了充分的动员、教育工作,意外情况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不应只看结果,也要看辅导员努力的过程。这样才不会因为某个意外事件产生一票否决,进而影响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

3.4.3 多元化方式进行考核

为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在考核时应注意接收来自各个主体的反馈信息,同时注意考核的全面性。 考核主体应是一支多元化的评价队伍,应从内外两方面进行评定,一是辅导员自身评定,二是来自其他四方面的考核,包括学生、学院、学校专家组以及辅导员互评。

3.5 拓展辅导员发展空间

3.5.1 搭建平台促成长

在独立学院设置辅导员培训基地,定期邀请学生工作专家举办讲座,组织校内校外辅导员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帮助辅导员了解最新政策,吸收到最实用的知识。支持辅导员走学术道路,通过申报课题,实现学生工作经验与学术成果的无缝对接,促使辅导员向专家型、学者型转化;同时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学历层次,培养一部分有意向的辅导员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5.2 完善辅导员发展制度

建立独立学院辅导员双线晋升渠道,一是走专业技术职务之路,主要考查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成果,并以最终成效为基础,使得一些有能力的辅导员可以走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称。二是行政职务进行发展,在行政职务上,设立不同职级的岗位,分别对应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以行政序列作为发展方向的辅导员,晋升条件主要以工作经验和工作取得的成效为主,同时也要考量一定的学术成果,而这些学术成果应与学生工作相关联。此外,独立学院可设立辅导员岗位补贴,以缩小辅导员与教师之间收入的差距,这样就可以给予辅导员物质上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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