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10年代日本军事战略的嬗变态势及动因分析

2020-01-06 03:40陈友骏于娣
日本问题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军事战略中日关系日本

陈友骏 于娣

摘 要:2010年以来,日本《防卫计划大纲》已进行3次修订,其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突出强调所谓来自中国的威胁;防卫理念升级为“多维度综合防卫”;在延续“一体两翼”思路的基础上,战略布局兼顾陆海空传统空间和太空、网络、电磁波等新领域;愈发重视强化自卫队的能力等。一方面,这是为了实现其“政治大国”战略,并满足国内利益集团的诉求;另一方面,美国所施加的压力和全球安全环境的变化也迫使日本做出调整。在《防卫计划大纲》的指导下,日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迎合美国战略以“借船出海”、极力渲染“中国威胁论”、加强“2+2”合作机制、推动修宪进程以及同他国频繁进行军事活动等。因此,在肯定日本新版《防卫计划大纲》的随机应变性的同时,也应当警惕日本频繁修改《防卫计划大纲》背后的真实动机。

关键词:日本;防卫计划大纲;军事战略;中日关系

2018年12月18日,日本内阁会议批准了新版《防卫计划大纲》①。此前的几版《防卫计划大纲》的更新时间间隔分别为19年、9年和6年,但自2010年以来,《防卫计划大纲》的更新时间明显缩短且频率更为频繁,3次大纲更新的间隔时间分别只有3年和5年,其内容也越来越繁细和激进。

目前,国内已有研究成果多以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为对象,且一般认为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1)防卫构想实现了由静态到动态的突破;(2)防卫重点由北方转向西南岛屿,防卫对象由俄罗斯转向中国;(3)安保合作方式由双边过渡到多边吴怀中研究员对冷战后的三版防卫计划大纲(1995、2004、2010年)作出对比,阐释了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值得关注的思想和战略变化,并以此为视角对日本安全戰略调整进行分析,指出通过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可以看出日本安全战略作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调整:①转变整体思路,构思主动、积极的大安全战略,推动国家安全观的转换,同时突破基本政策框架,推动“国防正常化”进程;②调整防卫力量建设方针,从“基础防卫力量构想”切换到“机动防卫力量”理念;③体现更明确的对华防范倾向;④着眼“后危机时代”的政策布局(具体内容参见吴怀中.新〈防卫计划大纲〉与日本安全政策走向[J].日本学刊,2011(1):23-39)。刘江永教授认为虽不能将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视为侵略大纲和军事大国大纲,但不能忽视其字里行间存在着的危险倾向。他还强调新大纲实际上已经将中国作为主要防范对象,而日本在安保问题上对中国采取对抗姿态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迟早会外溢至其他领域,因此中日应该防止战略关系滑坡(具体内容参见刘江永.中日关系“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论钓鱼岛问题与日本防卫计划大纲的影响[J].日本学刊,2011(1):8-29)。廉德瑰教授也针对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概括分析了日本新防卫政策调整的五个特点,即①重点防范对象由俄罗斯转向中国;②防卫理念由静态转向动态;③军事部署的重心由北方转向南方;④安保合作方式由双边转向多边;⑤武器输出限制由严格转向宽松。廉德瑰教授认为日本防卫政策的调整是其防卫力渐增过程的必然结果和配合美国亚洲战略调整的重要步骤,他还指出该调整是对日本战后一直奉行的低调防卫政策的又一次突破,并不利于东亚合作的进程和中日建立战略互惠关系(具体内容参见廉德瑰.日本防卫政策的调整及其评价[J].日本问题研究,2011(4):1-8)。学者屈彩云指出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将构建机动防卫和增强西南地区的防卫能力视为战略重心,体现了日本控制西南、遏制中国的战略意图,同时其以绑架美国、拉拢邻国,提升西南控制力为实现路径,折射出日本在西南防卫上的急切姿态与遏制态势,是日本面对中国崛起时心态失衡的表现,同时也是其在经历了“失去的二十年”后对自身国家定位的迷茫与混乱的体现,但是,围堵中国不仅造成中日双方不断抗衡的安全困境,而且影响了亚太安全环境的良性发展(具体内容参见屈彩云.日本防卫战略的西南取向[J].太平洋学报,2012(10):80-90)。。

实际上,对于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的研究,成果已十分详备。但是对于2013、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的研究并不多。故本文基于前人研究之成果,从对安全环境的认知、防卫重心与防卫构想、战略布局的演变、自卫队的建设规划等方面对2010年以来的3版《防卫计划大纲》进行比较,结合日本近年来的实际军事部署和行动,分析日本军事战略动机的演变。

一、2010年以来3版《防卫计划大纲》的内容比较

2010年以来日本政府修订的3版《防卫计划大纲》的主要内容都包括三大部分:(1)对日本周边环境“威胁”的极力渲染;(2)重点加强日美安全同盟,以美日同盟为基轴,加强与各国的安全合作;(3)加强日本自身防卫能力建设。然而,日本政府对《防卫计划大纲》的每次更改都是在精心策划下进行的,新内容都呈现出一种继承性、渐进推进性和随机应变性兼容的特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安全环境的认知

3版《防卫计划大纲》都从国际、亚太地区、和日本国家自身3个层面描述了日本正在面对的安全环境。总体看来,3版《防卫计划大纲》在这一问题上保持着高度的传承性和一致性。在国际层面,除了各种传统安全问题、非武力纷争以及灰色地带纷争等,还有来自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新领域的新挑战。在亚太地区,将朝鲜定性为“紧迫而重大的威胁”,将中国视作是“国际社会和地区担忧的事项”,强调要警惕俄罗斯的军事活动可能会出现“活跃化”倾向,以及认为美国是有利于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角色。在日本自身层面,则主要通过强调其海洋国家的身份,联系日本与周边国家的岛屿之争等来凸显其不利的安全环境。

当然,3版《防卫计划大纲》在细节上也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3点:(1)2010版和2013版《防卫计划大纲》都将国际安全环境的定义从单纯的陆、海、空3个物理空间扩展至太空、网络空间新领域,2018版更是新增了电磁波这一新领域,这表明其战略视阈也在不断扩大。(2)在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的“日本的安保环境”这一部分中,日方首次将中国置于朝鲜之前进行描述,并使用了近两页的内容来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虽然日本仍将中国描述为“国际社会和地区担忧的事项”,但对日本而言,中国明显已经成为它的头号军事假想敌。(3)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首次将“少子老龄化”问题作为其安全环境受到威胁的一部分表述出来。

(二)防卫重心与防卫构想的设定

纵观3版《防卫计划大纲》,均将地处日本西南地域的海洋和岛屿作为防卫重心。冷战期间,日本的重点防卫对象是苏联,故而其战略重心主要位于日本北方地区,并没有过多重视西南防卫。冷战结束后,受美国战略转移、中国崛起和朝鲜核试验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日本的防卫重点转回西南地区。其对西南防卫的态度一改过去的暧昧不明,逐渐变得日益清晰和公开化[1]。从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开始,日本将防卫重点由北部的北海道地区转向西南方的岛屿和海洋地区,着重加强西南岛屿的防卫。这也表明日本的主要防卫对象不再是俄罗斯而是中国。联系其对于中国在日本安全环境的定位,更加凸显了日本防卫计划对于中国的针对性。

另外,从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开始,日本的防卫构想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从2010年提出的“立足于军事技术趋势,构筑具有适应性、机动性、灵活性、可持续性和多目的性的、以先进技术能力和信息能力作为支撑的动态防御能力”,即机动防卫力量,到2013年提出的“以高度的技术力量和信息、指挥通信能力为支撑,重视硬件及软件的同步性发展,构筑具有适应性、持续性、强韧性及连接性的综合机动防御能力”,再到2018年提出的“根据先前的纲领深化综合机动防御力量,使之能够通过整合作战,在太空、网络空间和电磁波等所有领域进行敏捷的、可持续的活动,换言之就是构筑能从和平时期到紧急情况的各个阶段连续不断地实施灵活的、多维的综合防御能力”。由此可见,三版《防卫计划大纲》层层递进,防卫构想日益立体化,对于防卫形式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

不难发现,日本防卫构想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于所谓“机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且更为注重防卫效率的提升,强调机械化装备及人员的灵活调配;(2)防卫构想愈发多维化、立体化,安全视角也逐渐由局部走向整体,由“粗线条”走向“细节化”。由此,“防卫”所覆盖的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陆海空领域,而是不断外溢、持续深化,扩大至太空、网络空间、电磁波等新兴领域。

但另一方面,日本防卫重心及防卫构想上的转变进一步展现出了其“自卫”的“进攻性”和对华防范性:

第一,机动防卫构想的提出和升级标志着二战结束以来日本一直奉行的“专守防卫”战略方针被进一步架空。与“专守防卫”要求的“只有在遭到敌国的武装进攻时才可以使用军事力量,以及使用军事力量要以自卫为目的,并控制在最小限度”背道相驰,机动性防卫所体现出的“先发制人”的思想,展现出有别于传统的、強烈的主观能动性和“进攻性”。“先发制人”意味着当确定威胁要演变为实体攻击时,日本自卫队可以对潜在敌人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而且这种打击可以以“离岛作战”的形式发生。这表明日本不再满足于在本土进行防卫作战。

第二,机动防卫还意味着当日本与他国出现争端时,日本的军队可尽快支援,而日本方面认为争端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在于其西南岛屿和海域。换言之,日本“机动防卫”构想的提出和升级皆是在其以中国为假想敌的前提下作出的。另外,机动防卫要求自卫队拥有跨领域作战的“多维一体化能力”。而在日本盟国以外的国家中,太空实力、网空实力等均居于世界前列的中国自然是其主要防范对象和假想敌。

(三)战略布局的演变

总体看来,这3版《防卫计划大纲》在战略布局的设置上基本延续着“一体两翼”的思路。一是都秉持着一条主线,即以日美同盟为轴心;二是都强调增强两方面的实力:一边扩充自身防卫实力,一边拉拢盟友增强自身防卫能力的比较优势,尤其是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等美国盟友的合作,进而以日韩、日澳双边安保合作以及日美韩、日美澳等多边安保合作为主要抓手来增强与同盟国的合作。但从地缘战略和空间战略两个角度来看,其防卫部署,却又有很大变化。

第一,从地缘战略视角出发,3版《防卫计划大纲》的改动指向了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扩大防卫版图。日本的防卫合作对象由韩国、澳大利亚、ASEAN及印度等国际行为体扩大至英国、法国、新西兰、加拿大、欧盟、北约,以及中亚、中东和非洲各国,其地理覆盖范围不再局限于亚太地区。二是收紧对华“包围圈”。2010、2013版《防卫计划大纲》强调同亚太地区多国的合作,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则强调在印太构想的指导下同亚太地区国家合作。日方提出以印太构想为指导的目的在于借机进军南亚和印度洋,联合印度在军事布局上加紧对华防范。

第二,从空间战略角度来看,日本的防卫部署是一种顺应世界形势发展的新空间优势争夺战。除了对传统的海陆空物理空间战略部署进行深化和优化以外,3版《防卫计划大纲》逐渐增加了对太空、网络空间以及电磁波领域的战略部署,同时其战略部署的具体内容也从起初的以开发利用和安全防御为目的发展到了强调提升跨领域作战能力。

(四)自卫队的建设规划

从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到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日本一直在从各个方面加强自卫队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硬性条件的强化。第一,陆上自卫队的编制由2010年的154 000人增加至159 000人,所配备的坦克与火炮的规格也在提升。第二,海上自卫队也升级和增加了大量舰艇。几年来,日本方面不仅增加了护卫舰、潜水艇的数量,还新增了搭载有宙斯盾系统的护卫舰8艘,2018年又计划新增巡逻舰8艘[2]。第三,航空自卫队的作战飞机和训练机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此外,还从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效率化方面对自卫队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四,为了应对网络空间等新领域的威胁,日本新增了网络防卫部队以及海上输送部队的建设。日本防卫省初步决定将于2022—2023年设置“太空部队”[3] 2020年5月18日,日本航空自卫队“宇宙作战队”以府中基地(东京都府中市)为据点正式成立。参见:日本空自宇宙作战队正式成立[EB/OL].(2020-05-18)[2020-05-21].共同网,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5/dd4b922cdaa5.html?from=timeline.。(2)作战能力的强化。一直以来,日本《防卫计划大纲》都极为注重自卫队能力的强化,如陆上自卫队的高机动力和警戒监视能力、海上自卫队的情报收集和警戒监视能力、航空自卫队的警戒监视和管治能力以及自卫队的整体岛屿作战能力等。但除了这些基本能力的强化以外,日本也愈发重视自卫队的跨领域作战能力。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提出进一步推进陆海空自卫队在所有领域的整合,优化自卫队的组织和装备,尤其是要推进在导弹防空、战场损伤修复、运输、整备、补给、警备、教育、卫生、研究等广泛课题内,对太空、网络、电磁波等新领域能力的整合运用[2]。

总而言之,日本的《防卫计划大纲》呈现出以下几点特征:(1)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对立色彩。在日本所划定的三个主要防卫对象中有两个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个前社会主义国家,且其主要针对目标是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和朝鲜。在提到与中国和俄罗斯进行合作一事上,其对两国的态度也有着很大差距:日本对俄罗斯主要是强调通过“2+2”等机制加强双方的理解与信赖关系;但在对中国的态度上,却是合作与防范并重的。(2)主观能动性和“进攻”意识过强。“防卫”能力的过度强化和防卫构想作出的改变在不断加强日本政府对于“防卫”的主观能动操作性,使得日本政府可以渐渐突破日本宪法所规定的“专守防卫”的底线,而这也体现在日本的军事实践上。(3)因应而变,特征较强。日本三版《防卫计划大纲》更新过于频繁这一点,在体现了其军事野心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看作是日本对世界形势变化的即时反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现将2010版、2013版、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的重要内容概括整理为表1。

二、日本政府修订《防卫计划大纲》的动因分析

日本政府不到十年时间修订了3版《防卫计划大纲》,凸显出其在该议题上的急迫态度,同时也彰显出其强烈的对华针对性和日益膨胀的军事野心。那么,究竟为何日本如此急切地推动防卫政策的更改呢?究其动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战略考量。

(一)满足建设“政治大国”的需要

日本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和文化输出国,若要实现“政治大国”的战略目标,还需要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20世纪80年代,中曾根康弘政府在提出建设“政治大国”战略目标的同时,日本自卫队也从武器出口、对外派兵、修改宪法第九条等各个方面开启了军事大国化进程。归根结底,日本的军事发展是为其政治目标服务的。雄厚的军事实力有利于日本树立强国形象,扩大其在军事和安全等重要议题上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从而确保日本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和主导地位。可以说,建设“政治大国”才是其主要军事动机,是其对防卫大纲作出一系列修改的终极战略目标。

实际上,日本国际政治学者高坂正尧的著作《海洋国家日本的构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政府的战略构想。高坂正尧表达了对增强日本外交自主性的期待,认为日本应当作为“极西之国”全力发展,并将海洋国家作为其发展方向。他还指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安保方面日本要做到以下两点:(1)维持最小限度的軍备,进行自主防卫;(2)调整对美关系,以增强自身对他国的遏制力。对于如何建设日本自身军备和调整对美关系这一问题,高坂正尧也提出了建议:(1)日本应保持现有程度的强大空军,维持两个可以转为联合国部队的强大师团,使海军有能力应对周围海域内的游击战和进行海洋调查。(2)日本应努力撤除日本本土的美军基地,仅维持本土外的美国海军基地,以军事协议的形式进行基地租借高坂正尧认为,要实现安全需要两个条件:自身有抑制能力和能够降低对手的侵略意图.但是使对手完全没有侵略意图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且如果没有军事能力就无法抑制对手.因此,要通过自主防卫和借助美国强大的军事实力来降低对手的侵略意图和抑制对手。高坂正堯.海洋国家日本の構想[M].中央公論新社,2008:239-250.。反观当下,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似乎也正沿着高坂正尧的构想蓝图而进行实践。

(二)满足利益集团的需要

军工利益集团对日本防卫产业和安全政策的制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冷战结束前,日本军工产业所生产产品皆由日本防卫省购买,且其在民用部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日本的军工利益集团对日本的安全政策改变与否并不积极。但是冷战结束以后,受泡沫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民用部门经济收益大大降低,故而日本军工利益集团逐渐将目光转回到军用部门上。与一般的利益集团通过向政府单方面施压来实现自身目的不同,日本的军工利益集团通过链接政府和企业的沟通组织实现对话,如经团联下属的防卫产业委员会[4]。2013年,经团联发表了《针对防卫计划大纲的建言》,指出应重新审视武器三原则。2014年2月12日,经团联“防卫生产委员会”综合分会长代理岩崎启一郎在自民党的“国防部会”相关会议上,提出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改善方案”[5]。嗣后不久的4月,日本政府正式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以此替代“武器出口三原则”。2015年9月10日,经团联公布了将武器等国防装备品的出口作为国家战略推进的建议,并向即将建立的防卫装备厅提出期望:(1)加强研发,扩大研发预算,确定需要大力投资的领域和设备;(2)推进国际共同开发、生产、装备转移战略及相关计划;(3)改革合同和采购制度,强调适当的补贴结构对于维持防卫生产、技术基础的固定费用承担和生产中断时的成本负担等的必要性;(4)加强产业界的努力。应遵循维护防卫生产、技术基础的中长期方针、技术战略和工程表,扩充企业的研究开发投资,推进生产、管理系统的高度化和成本效益等,加强国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扩大包括企业间合作的产业基础。此外,在政府的方针下,促进新的联合事业[6]。10月,日本政府正式通过了在防卫省下增设防卫装备厅的决议[7]。通过经团联这样的沟通组织,日本军工利益集团向政府提出了增加研发预算和生产补贴、按照“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对外出口军工产品、加强国内企业与国际的共同开发,促进国际联合事业发展的要求。

(三)满足全球安全环境变化的需要

近年来,全球安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人类过度开发陆地资源,导致陆地资源日益紧张,由此引发了各国的担忧。与此同时,由于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海洋资源的可开发性和利用性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故而各国安全战略开始由陆地转向海洋。四面环海的日本由于其岛屿国家的特殊身份,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海洋战略,受大环境影响,日本的安全战略进一步向海洋倾斜。自2008年首次制定《海洋基本计划》以来,日本政府开始每隔5年修改1次《海洋基本计划》。2018年出台的《海洋基本计划》更是提出加强海洋监管机制等,并将此前综合海洋政策的主管部门,即担当执行机构的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事务局,从内阁官房转移到了内阁府,并改为综合海洋政策推进事务局,以进一步强化海洋政策事务的中央集权和权威[8]。2019年7月15日,安倍首相作为内阁总理大臣、综合海洋政策本部长在发表题为《迎接2019年“海之日”之际的致辞》时提到:“日本致力于综合性的海洋安保,确保开放、自由、安全的大海是日本的使命”。

随着人类对于太空、网络空间以及电磁波领域的开发,各国逐渐认识到这些新空间、新领域的战略价值和意义,纷纷将目光拓展至这些新视阈。以网络空间为例,由于网络使用具有特殊的军民一体性,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网络安全的敏感度也在日益上升,因此各国纷纷开始了对网络空间战略优势的争夺以及网络防御能力和攻击能力的“军备竞赛”。日本作为走在世界最先列的国家之一,自然也快速开展了对于新领域的开发及防卫力量建设,以求在这些领域保持有利地位。2019年8月防卫省发布的《日本的防卫和预算 2020年度预算申请概要》明确指出,“为了确保我国的宇宙利用优势,航空自卫队新设‘宇宙自卫队”。之后的9月17日,安倍首相在防卫省的自卫队最高级干部会上作为自卫队最高指挥官作训示时说,“向航空宇宙自卫队进化不再是梦话”,并指示强化宇宙领域的防卫力量[9]。日本政府在3次修改大纲时,依次加入了网络、电磁波领域的战略部署,并将防卫构想逐步升级成多维一体化,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与时俱进地应对地区和全球安全环境转变的需要。

(四)美国的外压也是其修订《防卫计划大纲》的动机之一

诚如高坂正尧所说的那样:“在当下世界海洋受美国支配的情况下,日本若想实现安全保障,就不能与美国海军的战略意图背道相驰。”[10]由于美国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且战后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日本主要依靠美国力量实现安保,所以美国的战略意图是促使日本行动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中国崛起、东盟等区域性组织的力量日益壮大,美国虽意图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强化对该地区的主导权,但却愈发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力式微,故而美国对日本进一步提出要求,希望日本能够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发挥更大作用,并逐步放宽对日军事束缚,使其能在军事上加强能力建设。更为重要的是,美国希望能凭借日本军事力量的增强,扩大其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形成对华战略优势。此外,美国不断要求更改美日两国分摊驻日美军驻留经费比例,要求两国增强在网络空间、宇宙空间的战略合作,这亦在无形之中给日本政府构成压力,促使后者益发倾向于建构本国的强大军事力量。

三、《防卫计划大纲》指导下日本的政策部署与具体行动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其政治需要和国内利益集团的诉求,适应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同时迎合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满足美国对日本的要求,日本政府以急迫且激进的态度对其防卫政策进行了调整。而为了进一步实现其军事目标,日本政府在新版《防卫计划大纲》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的部署和行动。

(一)迎合美国战略的“借船出海”

在《防卫计划大纲》的指导下,日本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迎合美国战略。2009年末至2010年初,美国提出重返亚太战略,意在遏制中国崛起。2010年12月日本政府修订版《防卫计划大纲》,其内容展现出强烈的敌对中国的色彩。2017年特朗普政府正式提出“印太战略”,日本随后将“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写入了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中,并强调在“印太构想”的指导下,与澳大利亚、印度、韩国等国家和国际组织战略性地推进多方面、多层次的安保合作。“印太”这一概念最初由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出,但在美国政府提出“印太战略”之前,并未被日本政府写入正式的文本之中。而特朗普政府高举“印太战略”大旗之后,日本《防卫计划大纲》便因应而动。足显其并非偶然,而是在刻意迎合美国战略。

当然,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并非单纯是为美国政府考虑的,其实际意图在于“借船出海”,即借美日同盟,追随美国在世界开展军事活动,在此过程中做强做大日本自卫队。换言之,日本在顺应美国的战略需要的同時,也在不断打破“和平宪法”对其军事上的限制。他的这一系列做法都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拓展日美军事同盟关系,谋求发挥日本作为美国盟友国家在亚太地区的地位和作用,以此增强其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并借此放宽自卫队武力行使条件,突破“专守防卫”限制,从而在美国正在构建的“印太多边安全框架”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提升单独或与美军共同干预地区及全球事务的能力[11]。

(二)极力渲染“中国威胁论”

从2010版《防卫计划大纲》开始到2018版《防卫计划大纲》,日本对于“中国威胁”的描述越来越夸张:首先,日本将中国定位为“国际社会和地区担忧的事项”,将中国树立为国际安全环境下的一个负面角色,抹黑中国形象;其次,用以渲染中国威胁的篇幅也从一段内容扩大到将近一页内容。将中国是令“国际社会和地区担忧”的内容从中国在东海、南海、太平洋的海事活动扩大到宇宙空间能力的强化和导弹防卫能力的提升等方面。渲染“中国威胁论”和国际安全环境差是为了给日本发展军事力量以“合理”口实。根据日本宪法第九条,“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12]在此情况下,日本只有大力宣扬自己的“不安全”,才能使自己“名正言顺”地发展自卫队的军事力量。这也是在为日本修宪做铺垫。2010年以来日本制定的3版《防卫计划大纲》都将中国定位为假想敌和最大威胁,其主要目的就在于试图凭借不断渲染“中国威胁论”来树立自己增强军队建设的“合理性来源”,以抵消日本“和平宪法”对日本发展军事力量的限制。

(三)加强“2+2”合作机制,为军事正常化购买“政治背书”

1951年《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签订使得依靠美国的保护正式成为日本防卫体系的主要支柱[13]。此后,日本也一直奉行着以日美同盟为基础的安保政策,在日美安保同盟的框架下推进安保合作。这一时期,日本政府的安保政策缺乏自主性,唯美国马首是瞻。2000年美国与日本举行了首次安保磋商委员会(2+2)会议。但直到2007年日本才开始与其他国家开展“2+2”(外长防长磋商会议)合作(表2)。

近年来,安倍政府开始谋求“战略自主”。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非常注重自主经略除美国以外的大国关系[14]。这在安全领域主要表现为加强同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印尼以及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的“2+2”合作机制。2007年,日本与澳大利亚举行首次“2+2”会议,此后的2010—2019年间两国共举行了6次“2+2”会议。2013年,日本与俄罗斯也举行了首次日俄“2+2”会议,至2019年两国共举行了4次会议。2015年,日本与印尼举行了首次“2+2”磋商会议,这意味着日本的“2+2”朋友圈扩大到了东盟国家。法国与英国也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同日本开启了“2+2”会议。2010年日本和印度举行了首轮外交与防卫对话,随后于2014年将此对话机制升级为副部长级对话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同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及英国之间的“2+2”会议近年来多论及南海形势和东海形势,并且一再强调共同致力于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太”,进一步加强在海洋、宇宙以及网络空间的合作。其中,日美“2+2”会议越来越强调两国在宇宙、网络及电磁波等新领域的跨领域作战的合作。在2019年的日美安保磋商委员会会议上,双方还表示要凭靠共同训练和加强与该地域国家的合作来增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存在,两国还对包括日本新《防卫计划大纲》在内的日美两国战略政策文件表示欢迎[15]。日澳“2+2”在强调两国“特殊伙伴关系”的同时,注重进一步推进在军控、不扩散、网络、宇宙等领域的合作,且更重视日美澳印、日澳印以及日澳同东盟的合作。在2014年的日澳“2+2”会议中,澳大利亚对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行使和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制定表示了支持[16]。无论是美国对日本《防卫计划大纲》的默认,还是澳大利亚对日本“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支持,事实上都对日本的军事正常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相对来说,日俄两国在“2+2”机制上所取得的成果更多体現在打击恐怖主义和走私贩毒方面,这与日俄两国的领土争端不无关系。日本与印尼之间虽然只举行了1次“2+2”会议,但却更加体现了日本对与东盟国家加强外务和防卫合作的重视。

总的来说,日本同各国的“2+2”合作机制一方面有助于日本加强同这些国家的军事合作,提升双边、多边安保,但另一方面也是在增强他国对于日本军事存在的实际认同,从而为其军事正常化购买“政治背书”。

(四)修宪强军

从鸠山内阁开始,日本内阁之中就开始了修宪的斗争,其目的在于摆脱战败国阴影,成为“正常国家”。安倍内阁更是公然将修宪作为其执政目标之一,安倍首相强调修宪是自民党建党以来的一贯主张。近年来,以安倍晋三为代表的修宪派开始在日本政坛占据绝对优势,修宪进展如火如荼[17]。2013年安倍政府将东亚战略目标设定为以“积极和平主义”为旗帜,通过修宪强军,摆脱“战后体制”,建设“强大的日本”,最终确立日本在地区事务中的主导地位[18]。2017 年 5月3日 《日本国宪法》施行70周年之际,安倍首相又公然宣布其修宪目标: 修改宪法第九条,增加自卫队合法的内容,于 2020年施行新宪法[19]。2019年9月,日本自民党政调会长岸田文雄称将举全党之力推动修宪。

事实上,修改《防卫计划大纲》与修改宪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修改宪法是为了在法理层面帮助实现军事战略的转化。通过修改宪法来摆脱战后体制,增强日本自卫队的合法性,本身就是在为其实现“军事大国化”铺路。另一方面,修改《防卫计划大纲》是为了从事实上呼应修宪,给修宪以事实支持。十年之间日本政府对大纲的频繁改动始终是一脉相承的,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为了用“切香肠”的方式,使其军事行为逐渐“被默认”或“被接受”,而不至于引起轩然大波和国际社会的公然反对。(五)军事活动频繁

自2010年以来,日本与美国、澳大利亚、印度、泰国、菲律宾等国进行了极其频繁的军事演练,其中以日美两国为主角的军事演练占多数。日本始终以日美同盟为轴心进行活动,可见美国因素在众多影响日本军事举措的因素中占据着不可小觑的地位。另外,在美日两国的联合训练之中,多数训练以离岛作战为演练重点。而且,日本的军演“朋友圈”也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传统盟友逐步扩大到印度、菲律宾、泰国等中国的周边邻国。这说明日本正在不断加强其“印太构想”指导下的“对华包围圈”,其围堵、抑制中国的用心显而易见。

另一方面,近年来,日本在军演中频频派出“日向号”直升机驱逐舰和“出云号”直升机驱逐舰。众所周知,“日向号”直升机驱逐舰的规格超过许多国家的轻型航空母舰,排水量高达19 500吨的“出云号”更是一直被视作“准航空母舰”。可以说,日本的所作所为实则是为在实际操作上增加其持有航母的“被认可度”,从而为进一步“军事合法化”作准备。从名义上的驱逐舰到整合自卫队编制,再到打造实际上的航空母舰,日本政府正以十分低调的姿态为逐步突破《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规定蓄力。

结 语

如前文所述,日本《防卫计划大纲》的修订是一脉相承且具有渐进突破性的。表面上日本政府历次修订大纲时只是“稍加改动”,但历次改动却环环相扣,渐进式地从各个方面、不同领域加强自卫队建设,从而达到为自卫队放宽限制、突破“专守防卫”底线的结果。日本通过扩大“2+2”合作对象范围及合作领域、推进修宪和与他国频繁进行军事演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其在全球的“军事存在感”,为其“军事正常化”蓄力。3版《防卫计划大纲》所展现的日益激进化的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标示着未来日本安保政策的走向。虽然日方一直坚称日本严守《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规定,放弃与他国以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权力,但其屡屡“修宪”、打破“专守防卫”规制的行为却又与此背道而驰。

此外,日本一味扩大所谓的自主防卫力,或许将对未来中日关系的战略发展埋下隐患。比如,日本身为南海域外之国,却频频插手南海事务,其多次派航母级军舰在南海巡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中国等相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造成了威胁。日本在《防卫计划大纲》中公然声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是罔顾历史事实的行为,显示出其日益强烈的对华防卫性和对抗性,再度为中日领土争端的解决蒙上一层阴影。由此可见,因中日双边关系中的根本性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未来中日关系还将面临诸多挑战。日本应该与中国加强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以共同应对各种传统、非传统安全问题,为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日两国作为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作为网络技术、太空技术世界领先的两个国家,应当在新型安全空间积极展开合作,互相学习,良性竞争,共同为新空间国际规范的构建奉献力量。

[参 考 文 献]

[1]屈彩云.日本防卫战略的西南取向[J].太平洋学报,2012(10):81.

[2]防衛省·自衛隊.「平成31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について」及び「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画(平成31年度~平成35年度)について」[EB/OL].[2020-04-10].https://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guideline/2019/.

[3]中国新闻网.日本自卫队将设“宇宙部队”或于2022年成立[EB/OL].(2018-11-20).http://www.chinanews.com/gj/2018/11-20/8681606.shtml.

[4]王广涛.冷战后日本的国内政治与对外政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16-41.

[5]人民网.日本经济团体建议政府广泛出口武器 加强竞争力[EB/OL].(2014-02-14)[2020-04-11].http://japan.people.com.cn/n/2014/0214/c35469-24357075.html.

[6]日本経済団体連合会.防衛産業政策の実行に向けた提言[EB/OL].(2015-09-15)[2020-04-11].https://www.keidanren.or.jp/policy/2015/080_honbun.html.

[7]王广涛.军工利益集团与日本的安全政策——兼论安倍政权下的军工利益诱导政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12):26-47.

[8]张晓磊.日本《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评析[J].日本问题研究,2018(6):2.

[9]産経新聞.宇宙防衛強化を指示 「航空宇宙自衛隊は夢物語ではない」 自衛隊高級幹部会同で安倍首相訓示[EB/OL].(2019-09-17)[2020-04-11]. https://www.sankei.com/smp/politics/news/190917/plt1909170012-s1.html.

[10]高坂正堯.海洋国家日本の構想[M].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8:239-250.

[11]叶秋玲,王玉琨.日本发布新版《防卫计划大纲》寓意为何?[J].军事文摘,2019(3):35.

[12]衆議院.日本国憲法[EB/OL].[2020-04-15].https://www.ndl.go.jp/constitution/etc/j01.html#s9.

[13]王少普,吴寄南.战后日本防卫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38-89.

[14]吴怀中.日本谋求“战略自主”:举措、动因与制约[J].国际问题研究,2018(6):12-19.

[15]日本外務省.日米安全保障協議委員会(日米「2+2」)[EB/OL].(2019-04-19)[2020-04-21].https://www.mofa.go.jp/mofaj/na/st/page4_004913.html.

[16]日本外務省.第5回日澳外務·防衛閣僚協議「2+2」(概要)[EB/OL].(2014-06-11)[2020-04-12].https://www.mofa.go.jp/mofaj/na/st/page4_004913.html.

[17]刘江永.论大选后安倍的修宪政治及影响[J].日本学刊,2017(6):5.

[18]朱海燕.日本安倍政府的东亚战略探析[J].现代国际关系,2015(11):44-51.

[19]郝月锋,毕亚娜.安倍修宪与日本国家战略目标探析[J].日本学刊,2017(5):14.

[責任编辑 孙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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