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大讨论的回顾与反思

2020-01-07 00:29杜严勇
科学与社会 2020年4期
关键词:科学主义伦理学敬畏

吴 红 杜严勇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3年SARS疫情以及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等事件引发了一场我们是否应该“敬畏自然”的大讨论。2003年5月23日,《光明日报》发表署名“草容”的文章《非典教我们敬畏大自然》。同一天,《科学时报》发表对刘华杰的访谈《敬畏:我们对自然的一种态度》。2005年1月3日,《新京报》发表汪永晨的文章《灾难是大自然的警示》,指出我们要对大自然心存敬畏。1月初,何祚庥在接受《环球》杂志专访时,严厉批评敬畏自然的思想,甚至认为敬畏自然会走向反科学。1月13日,方舟子明确指出,“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甚至可能会走向反人类。之后,更多的学者、公众(包括中学生)参与到这场讨论之中。《新京报》《北京科技报》《科学时报》《南风窗》《科技中国》《科学对社会的影响》等报刊以及新浪网等网络媒体纷纷发表相关讨论文章。

反敬畏方的代表人物有:何祚庥、方舟子、赵南元、葛剑雄、周振鹤、陶世龙、柯南、司马南等。主张敬畏方的代表人物有:汪永晨、廖晓义、梁从诫、苏贤贵、刘华杰、刘兵、田松等。关于这场争论的过程及影响,包红梅、刘兵的《众声喧哗:“敬畏自然”大讨论》以及田松、刘芙的论文《从生态伦理学视角看“敬畏自然之争”》,[1][2]已有较为详细的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本文从自然观、科学观与环境伦理学等三方面简要总结争论双方的核心思想分歧,在此基础上从以上三方面进一步阐释“敬畏自然”思想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以期推进对敬畏自然思想的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

一、关于“敬畏自然”大讨论的多维透视

敬畏自然大讨论涉及内容非常广泛,参与人数众多。总的看来,关键性的分歧表现在自然观、科学观与环境伦理等三个方面。第一,从自然观的角度看,反敬畏派倾向于认为“人定胜天”,认为改造自然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大有作为”;而敬畏派则倾向于主张人类在改造自然方面有一定限度,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何祚庥发表于《环球》杂志2005年第2期的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中认为,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因为人类对自然的抵御能力很有限,所以一些思想家强调人定胜天,鼓舞人类与自然界作斗争,进一步改造大自然,使大自然的改造后果符合人类发展的利益。[3]廖晓义则认为,敬畏自然意味着对自然怀有感恩之心,要遵循自然规律,取之有道、取之有度,适度开发、适度消费;不可违反客观规律、滥杀野生动物,同时重视改变人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将人对自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4]263当然,反敬畏派也有人明确认为,反对敬畏自然并非不关爱自然,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

第二,从科学观的角度看,敬畏派和反敬畏派主要围绕科学主义与反科学主义展开争论。何祚庥在《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中指出:“我要严厉批评一个口号,即所谓‘人要敬畏大自然’······实际上是批评科学主义,认为人类不该利用科学来有所作为,反映到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敬与畏,不要老想去改造自然。这就在实际上走向了‘反科学’。”[3]方舟子认为,敬畏自然是一种非理性的、蒙昧的观念,与科学思想格格不入。[5]而刘兵、刘华杰、田松等人早在这场争论之前就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科学主义表现为征服自然,把自然视为人类的资源,从环境伦理的角度,认为人类有能力也有权利对自然进行开发。科学技术已经造成了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已经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负面效应,并有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社会后果。[6]中学生馨儿在《敬畏自然是科学常识》中指出,科学技术的发展让人们忘乎所以,开始迷信科学,相信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而看不到科学的双面性和局限性。她认为,敬畏自然是科学常识,否认这个常识就是反科学。[4]256-258

敬畏派的学者普遍认识到这场争论与科学主义、反科学主义之争的内在关联。田松认为,敬畏自然之争是2002年底开始的关于科学主义与反科学主义之争的延续。[2]辛普里(蒋劲松)亦指出,敬畏自然的讨论实际上是关于科学主义的争论的最新发展。他认为,科学主义者和反科学主义者的立场可以用两个截然相反的不等式来表达,科学主义的不等式是:科学>人类>自然,反科学主义不等式则是:自然>人类>科学。在科学主义不等式中局部总是大于(高于)整体,而反科学主义则恰好相反。[7]我们也很容易发现,参与“敬畏自然”与“科学主义、反科学主义”这两场争论的学者在学术思想与所属阵营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合性。

第三,从环境伦理的角度看,敬畏派和反敬畏派的争论涉及人类中心与非人类中心之争、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之争。用田松的话来说,反敬畏派一方可以看作是无意识的人类中心主义者,他们的立场基本上还处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阶段。敬畏派一方可以看作具有一定自觉意识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者。[2]比如,何祚庥认为,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又如,葛剑雄2005年2月1日在《新京报》上发表《与自然相比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一文,指出“人的生命、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当人类与其他生物或非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只能先考虑人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逐步实现更崇高的理念。”葛剑雄质疑,本来只适合于人类的伦理、道德、法律是否同样适合于自然或生态?相反,田松则强调,一个有道德的人,他有道德的前提是承认对方的权利。作为一个有道德的物种,人类必须考虑,他的行为是否影响到了其他物种的生活。[4]248−249

杨通进认为,关于敬畏自然的争论从本质上说是两种文明之争。人类文明的演替规律是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然后再到“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就是寻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文明,它力图把生态问题放在一个更宽广的背景下来理解,比如对环境问题,不仅要考虑技术层面,还要考虑其他因素。杨通进认为,“敬畏派”对自身的哲学理念和基本价值观的表述不够准确,他建议用“尊重自然”而非“敬畏自然”来表征人对自然的基本态度。不过,在杨通进看来,倡导敬畏自然的学者主张跳出工业文明的基本范式,试图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新途径的做法,触及了环境问题的深层根源,符合生态文明的发展方向。[8]

二、“敬畏自然”与人类文明

从前述可以看出,关于敬畏自然的争论实质上涉及了自然观、科学观与环境伦理等方面的思想,以下从这三方面进一步阐释敬畏自然思想是人类文明的一朵奇葩,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丰富和绽放。

第一,敬畏自然是一种科学的自然观。在科技水平尚不发达的远古文明与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对自然存在普遍的敬畏之情,这是一种“无知之畏”。随着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人类对自然规律认识逐渐深入,对自然的征服能力也日益增强,但同时也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然的奥秘,这是“有知之畏”,并不是简单的畏惧与害怕,更多的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态度与情感。我们认为,敬畏自然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9]313恩格斯还强调:“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9]314

敬畏自然属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科学内涵,正如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0]敬畏自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石,他曾多次明确表述了敬畏自然的思想。比如,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敬畏自然、珍爱地球,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尊崇、顺应、保护自然生态。”[11]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培育与倡导敬畏自然的思想观念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第二,敬畏自然是一种科学态度。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而是尊重自然规律,对人类认识自然规律的有限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一部科学史,就是一部不断纠正错误,在错误中发展前进的历史。从科学史的角度看,近代实验科学的思想基础就是主张征服、控制与改造大自然,实验科学的成功使得古希腊那种敬畏自然的思想逐渐弱化。这种现象的产生当然有其哲学、宗教与社会背景,而且也确实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现在应该更加全面地认识到它的局限性及其产生的负面效应。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无论是波普尔(Karl Popper)的只有那些可以被证伪的理论才是科学的主张,还是库恩(Thomas Kuhn)的科学革命的结构理论,以及所谓的社会建构论,都认为科学是不断发展演变的,是有限度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哲学常识。

人们不难发现,许多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在大自然及其规律面前颇为谦卑,大都保持深沉的敬畏之心,同时对人们关于自然规律认识的不充分性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康德(Immanuel Kant)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论一开头就说:“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12]美国科学家卡尔·萨根(Carl Edward Sagan)说:“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科学总是能够探索出自然所具有的令人尊崇和敬畏之处。理解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人类加入和溶入到宇宙之壮美之中的一种盛赞。”[13]33“科学家们没有将他们的需要和索求强加给大自然,相反,他们谦卑地询问自然,并且用非常认真的态度看待他们的发现。”[13]37−38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认为,“人们感觉到人的愿望和目的都属徒然,而又感觉到自然界里和思维世界里却显示出崇高庄严和不可思议的秩序。”[14]405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的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同它相比,人类一切有系统的思想和行动都只是它的一种微不足道的反映。”[14]408我们可以看到,爱因斯坦对自然规律的敬畏,反而成为了一种激励他在科学研究中不断前进的精神动力。

由此不难看出,科学家对世界的认识越深刻,就越会发现自己的无知与渺小。人类以有限的理性去认识无限的自然,会产生一种敬畏之心?因此,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并非是阻止我们去探索未知世界的障碍,更不是一种蒙昧的观念。甚至可以说,敬畏自然应该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与精神。

第三,敬畏自然是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与情感表达。余谋昌教授认为:“当我们涉及生态伦理学时,可以认为,它既包含科学,又包含信仰。因为它是作为科学的伦理学知识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又包含崇拜生命的信仰。”[15]实际上,在许多关于环境伦理的著作中,我们都很容易地感受到作者们的那种对生命、对自然的敬畏与崇拜之情。当然,有的学者对敬畏与崇拜之情表达得非常明显,有的则更侧重于学理性的论证,但敬畏之情与逻辑论证并不是对立的。我们在阅读相关著作的过程中,甚至会觉得对敬畏之情的表达是作者的一种论证手段。

比如,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认为,只涉及人对人关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而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可以使我们与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生物发生联系。我们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生命意志。“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16]被誉为“现代环境运动之母”的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写道:“我们中间的许多人生活在世界上,却对这个世界视而不见,查觉不到它的美丽、它的奇妙和正生存在我们周围的各种生物的奇怪的、有时是令人震惊的强大能力。”[17]218卡逊著作的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自然的深深敬畏之情。同样,环境伦理学大师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总是对大自然抱有一种敬畏之情,而且把崇高感和优美感两种情感体验引向环境伦理学,发现优美感让人们产生对生态环境的伦理学意义上的爱怜之情,崇高感让人们产生对生态环境的伦理学意义上的敬畏之心。[18]

环境伦理学不仅主张人类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也强调我们需要对某些深层的思想观念进行反思与改变。比如,动物权利论者认为,不只是人类才能拥有权利,动物也可以拥有权利。生物中心主义则认为,人并非天生就比其他生物优越,人类应该与其他生物共享地球。深层生态学更加强调哲学世界观的根本性改变,它“关注的不是环境危机的表面征候,而是导致环境危机的深层的制度原因和价值观念”。[19]事实上,无论是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还是生态中心主义,敬畏自然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都应该成为其思想观念基础。因为,拥有了敬畏自然的思想,我们就可能以一种不同的眼光来看待自然,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来对待自然。

在关于敬畏自然的争论中何祚庥曾质问:“老虎吃人,武松是否应该打虎?”实际上,环境伦理学研究者早已论证和回答了这个问题。比如,斯特巴(James Sterba)提出的“人类自卫原则”(A Principle of Human Defence),认为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有害攻击的行为是允许的,即使这样会必然导致杀死或伤害动物或植物。[20]泰勒(Paul Taylor)提出五种公正解决冲突的优先原则,第一条就是自卫原则:在遇到危险或有害的生物时,允许道德代理人毁坏它们以保护自己。[21]主张动物权利的雷根(Tom Regan)亦指出:“没有一个理性的人会假定狗具有与人类平等的‘生存权’,或者假定动物在生存轮盘上应该被给予与人类同等的机会。”[22]241

三、敬畏自然:从思想到行动

雷根在《动物权利研究》2004年版的序言中引用密尔的话说,每一伟大运动都必须经历三个阶段:荒谬、讨论、采纳。[22]32敬畏自然的思想可能在部分人那里仍然是荒谬的,不过经过2005年的大讨论,更多的人了解了这种思想,更多的人接受了(至少是不反感)这种思想。但是,如何把这种思想体现到行动之中,显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这里所论及的行动,既包括在行动上体现敬畏自然的思想,也包括培育这种思想的具体行为与措施。

首先,充分利用教育的力量,从教育理念到教学内容选择有意识地强化敬畏自然的思想。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深远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将敬畏自然的思想贯穿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全过程,这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课题。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二下学期语文材料中收入了严春友的一篇议论性散文《敬畏自然》,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这方面的教育还较为薄弱,还需要动员更多的教育资源,比如博物学。刘华杰教授曾提出,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唤醒每个公民的生态意识是极为重要的。博物学有可能激发普通人的生态道德觉悟,博物学文化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23]再如,科学技术史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科技的发展、演变,科学与其他文化元素的相互作用可以让学生深刻理解科学技术的阶段性与局限性。

其次,充分利用审美的力量,在对大自然的亲密接触与审美体验中培育敬畏自然的思想。大地伦理学的创始人利奥波德(Aldo Leopold)从小就爱好野外活动,成年之后喜欢野外考察,并长时期在农场生活。在著名的《沙乡年鉴》一书中,他提到“植物和动物共同体中间包罗的令人难以置信、错综复杂的美”。[24]罗尔斯顿曾经深入荒野去感受自然,他曾写道:“马特霍恩峰让我们感到一种敬畏,新英格兰秋天半山坡上的红叶,还有罗安山上盛开的杜鹃,也同样能使人肃然起敬。与自然交往密切的人能发现自然在某些方面的完整性,是在与自然初交时想象不到的。”[25]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极大地减少了人们亲近自然的机会,我们需要更多地走出城市,走进“荒野”,去真切地感受与体验自然。当然,这种与自然的亲近不是简单的游山玩水、走马观花。关于自然审美的重要性受到不少美学研究者的关注,有学者主张一种严肃的自然审美,倡导认真地做深入、细致的观察自然、探究自然,从而理解自然的工作。如果自然审美达到一定的境界,自然美感便成功地转化为一种环境美德,对自然之善的感知、理解与检验。[26]可见,这种自然审美的主观体验客观上有利于培育敬畏自然的思想。

1962年卡逊在其《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指出:“‘控制自然’这个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想象产物,是当生物学和哲学还处于纸级幼稚阶段时的产物,当时人们设想中的‘控制自然’就是要大自然为人们的方便有利而存在。”[17]263数十年过去了,“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等口号的逐渐淡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态度的变化,但并不意味着敬畏自然的思想得到践行。当前,我们的重要任务是如何把敬畏自然的思想切实表现在我们的具体行动之中。

敬畏自然既可以说是一种理性的立场,也是一种对待自然的情感态度。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进步早就使人类走出了蒙昧的时代。今天我们倡导敬畏自然,并不意味着对自然的盲目崇拜和恐惧,不是自然拜物教,不是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甚至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坐以待毙,而是更清醒、更冷静、更全面地认识到人类的局限性、科学的局限性,在自然面前要保持一定的谦卑和一种审慎的态度,在人类改造、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不要任性妄为,要有所节制。简言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也应该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不能“过度”,也不能“不及”,而是要“适度”。[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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