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理念下对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中思政育人的探索

2020-01-11 05:14
科学咨询 2020年49期
关键词:课程思政育人思政

高 霞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桂林 541199)

随着社会经济和多元文化的发展,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认识势必会有所影响,特别是对精神文化方面的渴望与需求更为强烈与执著。高校公共音乐课程教学不再只是提高学生的音乐技能,已成为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途径。以高校学生所喜爱的音乐教育为载体,进行思想品德的渗透,已成为大学生们获取精神食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与途径。

一、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中思政育人的现状

笔者对四所广西高校非音乐专业的学生和开设公共音乐课程的教师开展了调查,通过发放问卷和与从事高校音乐教育的授课教师及非音乐专业的学生进行交流,调查内容涉及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音乐知识的储备、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提升及其影响,其调查结果显示如下:

(一)有学习音乐的意愿,但对音乐课的学习兴趣、喜爱程度差异较大

据调查,高校学生对音乐的喜爱程度和需求在85~90%之间,其主要动机体现为愉悦心情、发展兴趣爱好、陶冶心灵、提升审美能力,但对高校开设公共音乐课程的学习意愿和兴趣与喜欢音乐的意愿和兴趣比差大,体现为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上音乐课。这样的现状可以说是从基础教育一直到高等教育均存在的通病,这是值得从事音乐教育的教育者们所要思索的问题。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课程缺乏像中小学统一的课程标准,虽然广西一些高校已将音乐设立为通识课程,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但对学生修满学分所要达到的音乐能力、知识水平没有一个标准性的指导意见。[1]教师多根据自身特长与能力、喜好与风格来编写教学讲义,甚至无参考资料;有的教师的教案、课件多年保持原有内容,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有的高校还存在不同的教师开设的公共音乐课程名称虽不一样,但教学内容存在知识的重叠,缺乏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重复对知识进行学习造成了时间和人力的浪费,降低了学生对音乐课程的学习兴趣。

(二)音乐知识储备量低,音乐审美能力发展不均衡

自1988年以来,国家就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高校艺术教育的相关文件,如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等。很多普通高校均开设了艺术类课程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并采用考查或考试的形式来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虽然实施了多年的艺术素质教育,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广西普通高校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着音乐知识储备量低,音乐审美能力、音乐素养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如他们普遍存在着视唱简谱的能力不强,看五线谱如同看天书,缺乏对节奏的正确认知等问题。音乐知识储备量的低下严重制约了学生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发展。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是提高大学生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通过公共音乐教育不仅能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其知识面、丰富其文化底蕴和业余生活、培养其健康的情感体验,更能对当今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思政育人意识淡漠,思政育人的教学方法和形式单一

授课教师大部分来自专业的音乐院校,其自身音乐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强。然而,这类专业课程教师担任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思政教育工作的人数比低。有的专任教师虽担任过班主任,但往往是为了完成职称评审条件,其任职时间比较短。他们对学生进行思政育人的经验不多,多是进行专业范畴的教科研工作,或指导社团训练,参加各级各类演出和比赛,关注的重心是如何通过各种形式、方法、途径提高学生的音乐技能,很容易忽视对学生三观的引导和教育,认为是辅导员、班主任、思政专业课程教师的职责。他们个人课堂思政教育意识薄弱,有时在教学中虽能涉及到一点思政教育,但所采用的思政育人的教学方法与形式单一,缺少在公共音乐学科课程教学中渗透思政育人明确具体的要求、标准。

二、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中思政育人的途径与方法

高校音乐教师在具备扎实音乐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的前提下,如何渗透思政育人教育,探索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思政育人的价值,恰如其分地融入思政元素,对学生思想道德塑造起正确的引领作用,对推进高校音乐教学中的思政教育是非常有价值和意义的。

(一)明确课程思政价值,更新思政育人理念

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不仅是音乐技能传授和艺术传播的载体,更承载了审美教育和思政教育的价值。教师自身对“课程思政”理念的认同程度和高度决定了教学中实施“课程思政”的时效性和发挥思政育人功能的效果。学校要树立以“音乐为本”的理念,重视“立德树人”功能,结合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教育、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多样性,将价值引领、知识转移、能力发展,特别是价值引领的概念引导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专业课程教学各方面,有效做到“三明确”。一要明确课程教学是从知识传授到能力培养再到价值引领;二要明确课堂融入式设计中知与行的合一;三要明确专业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与“课程思政”目标的合一,做好知识的迁移、育人元素的衔接、知行的合一。[2]例如,学习《保卫黄河》这首进行曲体裁的歌曲时,教师从课程知识传授到专业能力培养再到价值的引领,突破传统一成不变的授课模式,不仅对作品的体裁、形式、风格、人文背景等进行知识的传授、演唱能力的培养,还通过作品所内蕴的价值意义,升华强烈的爱国情感的表达与抒发,感同身受作品的艺术魅力和人文情怀。

(二)激发兴趣,注重音乐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学生音乐素质和音乐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升直接关系到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中思政育人功能的实施效果。学生们来自不同的地区,在艺术教育领域方面存在着区域性的差别。一些学生来自于农村乡镇或经济发展迟缓的地方,因迫于升学压力,此类学生在中小学阶段接受的音乐教育知之甚少,造成了这部分学生音乐基础薄弱,学习兴趣不高,音乐素质参差不一,其自身很难将在高校所学的音乐知识进行消化吸收理解,对音乐课程中的思政内涵的升华造成了阻碍。

音乐教育家卡巴列夫斯基曾说:“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这是把音乐的魅力传递给他们的必要条件”。如何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整体素质和获得良好的育人成效呢。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需求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计划,结合现代教学新形式,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和多元化教学技术,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增强音乐知识储备,提高音乐素养。如在学习戏剧时,播放优秀经典的戏剧唱段来调动学生的视听念唱,在愉快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体会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理解感受作品的精神文化力量和所蕴含的育人魅力。

(三)整合教学内容与思政育人元素,拓展育人形式与方法

教师在音乐教育课程中要勇于尝试拓展思政育人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挖掘音乐教育中所蕴含的德育因素,将单纯知识的讲授者、复制者转变为思政育人的组织者和引导者。[3]以学生为主体、以教材为本、以社会实践为导向,与时俱进拓展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的获取渠道,转变单一教材结构,保持传统又发扬创新,推广思想性高的优秀音乐作品,体现音乐思政育人的功能与价值。如在学唱歌曲中,融入突现榜样精神、榜样力量的声乐作品。在舞蹈节目赏析中,加入激情奋斗、勇于担当、释放正能量的舞蹈作品。在器乐作品欣赏中,加入歌颂祖国、赞美幸福生活、激励奋发的器乐作品。有效地将学科教学内容和思政教育内容进行资源优化和整合,将音乐教学内容承载、传递正能量的思想教育。

(四)提升教学能力,夯实思政育人根基

教学能力是指教师运用教材,从事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其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成效,教师除了要加强教学能力的提高外,还要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将思想教育融入到自身成长和发展中,运用到教学中,转变育人理念,搭建思政平台,深化教学创新,挖掘育人元素,最终以音乐教育为载体,促进知识体系向价值体系的转变,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和良好品质的培养,学生能对音乐有深刻见解的同时,能感受到来自思想教育赋予人成长进步的力量。[4]

三、结束语

各高校都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思政教育与学科知识教学的有机统一,彰显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协同效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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