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解之谜(上)

2020-01-11 01:11亨利·贝利著刘颖孙跃英译
现代世界警察 2020年9期
关键词:兰姆牧师罗马

亨利·贝利著 刘颖?孙跃英译

于最初的恍惚后深思案情,弗琼先生认为,此案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问题:男生务必培养规矩意识。

时至今日,他依然坚持这一观点。

已然三月了。接连几天的阴霾竟然一扫而光,老天爷终于露出了笑脸。

在精力充沛的12岁男孩格斯·卡特看来,如此好天儿,正适合逃学。于是,他成功诱惑了厄尼·布鲁克一起翘课。这样一来,他也好有个取笑和逗乐的对象。

他们去到里士满公园。当然了,鹿群受到惊吓时,门卫抓到的一定就是布鲁克了。为此,布鲁克委屈不已,眼泪直掉。这时的格斯却嘲笑他,说他是个催泪弹。布鲁克自然觉得难以忍受,扬言要打道回府了。格斯抢走他的帽子,朝一个隐蔽处扔了过去。

那个地方被篱笆围挡着,淘气的捣蛋鬼难以一窥其中美景。布鲁克翻过围栏,想要找回自己的帽子。

格斯吓唬他道,门卫就要来了。布鲁克一听,赶紧钻进了灌木丛。

因此,他不仅顺利找到了帽子,还意外找到了——一具女尸!

他,看到了女尸面目全非的脸!

兴高采烈的格斯,被布鲁克的尖叫声吓坏了!只见布鲁克正在奋力挥动双臂,想要拨开灌木丛。他跌跌撞撞地跑到篱笆旁,双手紧紧抓住篱笆墙,呕吐不止。

就这样,女尸进入了警察的视线。这一切,还要感谢贪玩的格斯·卡特。否则,尸体或许永远不被发现,或许最终被发现时所剩无几,其存在也将成为永远的谜题。

直到而今,它仍然还是悬案一桩。

在弗琼先生看来,这么说算是合理的。同时,他认为,格斯在这一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时,弗琼先生站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实验台上放着一个瓷盘,里面是一些浅黄色干燥物。

助手看了看他,然后往盘中物里注入了两滴无色液体。只见瓷盘里的浅黄色物体先是变成了耀眼的紫红色,很快又变成了紫罗兰色,最后变成了蓝色。“这就足够了吧,先生?”助手詹克斯满意地说道。

“亲爱的小伙子!哦,我亲爱的小伙子!”弗琼先生长叹两声道,走到一边去了。

留存下来的女尸部分被盛放在一个大型的玻璃罐子里。他凝视着,想着它们也许还能派得上用场。“把它们给安内勒送过去,让他检查一下!不过,或许就是白费力气而已。”说完,他缓缓走了出去。

一个钟头后,詹克斯来到实验室后面的房间,发现弗琼先生正坐在电炉前面的安乐椅上。他靠紧椅背,两脚架在另一把椅子上,膝盖几乎与头部平行,大腿上有一个敞开了口的女士皮包。这时的他眼睛半开半合,视线不离皮包半分。

“有了新发现,弗琼先生?”詹克斯问道。

“什么?”弗琼先生睁开眼睛,看着助手,好像他是一件古董。

詹克斯又把自己的问题重复了一遍。

弗琼先生把皮包递了过去。“你闻闻,”他说,“中间那个隔袋。”

皮包原本应是棕色的,如今颜色差不多都褪掉了。皮包款式很普通,有几个隔层。最里侧的那一个隔层是一个丝质口袋,用来存放一些小巧的私人物品。

詹克斯闻了闻,然后说:“稍微有点儿霉味,不是吗?”

“你确定?”

詹克斯又凑上前去,闻了闻。“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他说道。

“嗯,嗅觉还没有完全退化。”说着,弗琼先生旋身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能说出是什么香味吗?”

“恐怕不能,先生。”詹克斯皱起了眉头。

弗琼先生走到实验台旁,拿起了一个广口的小玻璃瓶。它装着一根小树枝,上面还有几片枯叶。拔掉瓶塞,他把玻璃瓶递给詹克斯。“试试这个!”

詹克斯又凑上前去,闻了一下。“有香味,”他说,“但很轻微。”

“这么说不太准确,詹克斯。”弗琼先生不太满意助手的回答,“不能完全相信鼻子,要劳动你的眼睛。”

詹克斯拿起一个大的玻璃瓶。“是沼泽灌木吗?”他试着说出自己的判断。

“嗯,就是沼泽灌木。另一个瓶子呢?”他拿起第二个瓶子,里面的树枝和叶片要比第一个瓶子里的小。

詹克斯聞了闻,说道:“我没闻到什么气味。哦,还是微乎其微。”

“对。这很正常。是同一气味吗?”

拿起放大镜,詹克斯看了看。“不,不一样。这不是沼泽灌木,可能是柳枝。”

“这个判断还不错。哪种柳枝?”

看着弗琼先生,詹克斯苦苦思索着。“我不知道。”终于,他开口了,“这么小,又这么柔软,会是柳树吗?”

“哦,我亲爱的小伙子!”弗琼先生口气有些嘲弄,“别支支吾吾的了,动动你的脑子!”

“噢,应该是那种非常幼小的柳树吧!”詹克斯说道。

“不是幼小。不对,是一种矮小的植物,就叫矮柳,也就是北极柳树。它是世界上最矮小的树。”

这时,詹克斯漂亮的脸庞变得有些呆滞起来。“我听说过,”他愤愤不平道,“却是从来没见过。北极柳树,还有沼泽灌木——”

“是的,是这样的。一个女死者包里居然有这两种树的树叶,真是怪异,却又有趣得很啊!可惜的是,她留给我们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这个了。可怜的女人!”弗琼先生圆圆的眼睛看上去很迷茫,盯紧了詹克斯,“很遗憾,詹克斯,没有新的发现。晚安!”

弗琼先生拿起房间的电话,照旧要了两人份的中国茶和松饼,再用另一部电话打给刑事调查局局长。

“我是弗琼,这里是实验室。科学取证工作告一段落,你可以据此开展必要的行动了。正如诗人所言,行动——行动需要及时。你在听吗,罗马斯?请过来一趟!”

挂断电话,他将电炉的温度调高了一些。然后,他在安乐椅上坐了下来。

第二块松饼还没吃完,尊敬的西德尼·罗马斯就迈着迅疾而轻快的步伐赶到了。“弗琼先生,你要跟我谈什么呢?”

“坐吧!”弗琼先生边嚼松饼边说。与此同时,他抬起一只脚,指了指椅子。“喝茶吗?”他用脚指了指炉子上的托盘。

罗马斯给自己倒了杯茶,没加牛奶和糖。

“我亲爱的朋友,”弗琼先生叹了一口气道,“要松饼吗?这个地方的松饼总会涂抹上一些黄油。”

罗马斯回应了他一个鬼脸。

“很好,很好。没有口福,可真是你的不幸。不过,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那个女人的死亡时间,是在过去的三到六个月以内。”

“你的推测可是来得精确啊!”罗马斯语带嘲讽道,“棒极了!九月到十二月间的任何一天都有可能。真得谢谢你啊!”

“她三十出头的样子,不会太老的。大约五英尺九英寸高,身段苗条,体质不太好。白种人,一头棕黄色的短发,夹杂着一些红色的发丝。经常步行。不是独身女人,没生过孩子。死因可能是吗啡吸食过度。她体内有吗啡,安内勒正在检测吗啡的吸食剂量。不过,由于尸体开始腐烂,结果可能不太可靠。我想,那并非她所吸食的全部剂量。在皮包附近发现的皮下注射器里有残留的吗啡硫酸盐。那就是医学证据。”

“很好,弗琼先生。你的分析很有用。”罗马斯微笑道,“结论就是,她是个瘾君子。去年秋天,她躲进公园的隐蔽处,以吗啡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是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此。”弗琼先生慢条斯理道,“但这是你的结论,我可没这么说过。”

“那你的结论是什么?”

“我没有结论。仅靠医学证据,我无法得出结论。其他的证据,则显得既怪异又有趣。”

“什么意思?”

“哦,亲爱的罗马斯!”弗琼先生像是絮叨道,“想想吧,这个女人的穿着打扮完全像个法国人,皮下注射器是法国制造的,皮包里有法郎,但就是找不到能证明她身份的物件。为什么?一个法国女人,为什么要跑到里士满公园来自杀?为什么一方面小心翼翼地隐瞒身份,另一方面又要处处表明自己的法国人身份?这可真是令人困惑啊!结合医学证据,再来分析一下!她的身体特征表明,她是英国人,而非法国人。这样说来,一个可能是,她是被伪装成了法国人了,以迷惑咱们睿智的警察。由此,我们又可以推导出另一个可能性来——她并非死于自杀。”

罗马斯点燃一根香烟,深吸一口,恩赐般地对弗琼先生露出宽容和忍耐的笑容。“真是让人敬佩啊,弗琼先生!这是你所有无中生有的成就里最杰出的了。”

“你错了。不,我从不无中生有。我只是坚信,你应该看到所有线索,而这正是最让官方头疼之处。”

“我只是觉得有趣。”罗马斯温和地说道,“你看起来很聪明,不是吗?但到目前为止,你这个天才告诉了我什么,不过是无中生有的杰作——那女人身材高挑,白色皮肤,所以她是英国人。因为她是英国人,就有人给她穿上了法国服装以迷惑警方。所以说,她是被谋杀的。”罗马斯轻笑一声道,“虽然很想听你向法官陈述这些合理论证,但恐怕我不能这么做,弗琼先生。”

“不,你不必这么做。这不是论证,只是一时的假设,只是一种可能性的推断。我告诉你,是希望你们去求证。警方需要做点儿什么,这就得偏劳你们了。”

“可能性?”罗马斯对弗琼先生的说法嗤之以鼻,“亲爱的朋友,想想这一假设的基础吧——一个高挑的白种女人,必定是个英国人!”

“是的,听起来很愚蠢。但这都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我的原话是:身体检查表明,她是英国人;综合的身体特征显示,她更像英国人而非法国人;双腿和双脚状态说明,她经常步行——英国女人比法国女人步行的习惯更明显。再来看看其他非医学证据吧!”他伸直身子,将那两个广口瓶递给罗马斯。

“干枯了的树叶?”罗马斯皱着眉头,看着这两个瓶子。

“对了,就是干枯了的树叶。都是在死者的皮包里发现的,古老而珍贵的纪念物——沼泽灌木和北极柳树的枝叶。”

“北极?”罗马斯惊呼道,“上帝!你是想说,死者是个北极探险家?”

“可怜的罗马斯,你真是个地道的侦探!北极柳树并非只生活在极地,英国海拔两千英尺左右的地方也有这种矮树。在英国的山地,沼泽灌木也很常见。一个会登山的女人,更可能是英国人。把所有线索集中起来,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推测,死者是个登山爱好者。但是,有人却想把她打扮成法国人。接下来,该你上场了——行动!行动!行动!你只须按我的描述,找出一个从去年九月失踪至今的女人,以及一个有谋杀这个女人动机的男人。”

“就这么干了?”罗马斯说着,又点燃一支香烟,沉思道,“我承认你有些发现,弗琼先生,但还是有些奇怪。有人,也可能是那个女人,的确想掩饰她的真实身份和来历,而且的确有些费心费力的,这我得承认。可如果真是如此,你又怎能从皮包里的枯叶中找到线索?如果那些线索真有价值,肯定不会留在皮包里的。所有重要的东西都不见了,没必要把皮包留在现场。如果皮包真能说明问题,凶手早该将它销毁了。”

“哦,是的。皮包很关键。难道你没有留意到,皮包里有个注射器和盒子?这两样东西,都是用来说明她自杀的事实的。凶手因为没有看到枯叶,才会无意中留下了这一线索。你看,这些枝叶非常细微,而且颜色与棕色的丝质口袋很像。我也是闻到了灌木的气味后才发现的它。”

“这么说也对。”罗马斯表示赞同,朝外吐了一口烟圈。“好吧,我认同你所说的一切。然后呢?即使我们认定她是英国人、喜欢爬山、死于吗啡服用过量,也没有办法证明她不是死于自杀。女人跑去灌木丛寻死,这种事也不是头次发生了。这样的案子,很常见。你说过,这个女人体质不好,可能是个吗啡瘾君子。这样的话,她就更有自殺的可能了。我们也许能找到一个情况相仿的失踪女人,查出她的过往;我们也可能——尽管可能性很小——证明的确有人想杀死她,但之后怎么办,弗琼先生?十有八九,我们无法取得任何进展。她死了好几个月了,根本就是个无解之谜。”

“我想知道——”弗琼先生喃喃道。他闭着眼睛,脸色苍白,圆圆的脸上满布忧思。“一个无解之谜——”他拉长语调,显得有些困倦,“是的,看起来如此。看起来是自杀,就像你说的,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世上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但如果这次不是呢?难道我们不是为民除害的精灵吗?一个心思缜密的凶手,就把我们打败了。结果总是这样。”

“亲爱的朋友,”罗马斯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尊严受到伤害了。这哀叹来得真奇妙啊!你的确很有才华,但也不是全能的上帝。你没能查出真相,并不必然意味着罪犯脱逃了。也许,根本就没有人犯罪呢。”

“尊严?”弗琼先生睁开眼睛,“哦,我的局长,尊严?!”他叹息一声道,“不是这样的,不对。想想那个女人,当她摘下高山植物的枝叶时,心里在想些什么。她最后一次看着手中的灌木、嗅着那气味时,心里在想什么,我想知道答案。”弗琼先生盯着罗马斯说道,一脸严肃。

“去问上帝吧,可怜的人!”罗马斯说,有些不安起来。

“是的,上帝知道。是的,但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相信你所发现的一切。也许,她只是走投无路了,因此选择了自杀。”

“也有可能。”弗琼先生缓慢说道,“是某种形式的谋杀。”

“很好,可惜只是一些无用的调查罢了。”

“你喜欢这种感觉?我可不会。我不想做个无用之人,那会让我心烦。看来,我们也不该让罪犯太好过了。”

“我们到底能够做些什么?”

“刊登广告,寻找情况相似的女人的信息。你有意见吗?”

“噢,那个——当然没有。”罗马斯耸了耸肩,“这个没有问题,例行公事而已。你以为这样就——就可以让你假想中的凶手备感困扰了?别再自欺欺人了!就算是真有这么个人,他一定隐藏得很好,并且知道自己万事大吉。”

“你这么认为?是的,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不过,我真讨厌你这么说。行动起来吧,他并非无所不知。起码,他不了解我。”

接下来,全国所有报纸都开始报道里士满公园女尸案,说死者五英尺九英寸高,身材高挑,白种人,棕红色短发。如果有人知道这样一个女人去年九月份失踪了,请立即向警方报告线索。

有人的确提供了线索,也的确找到了几个女人。结果,那些女人不但活得好好的,还因此非常生气。但关于真正失踪的女人,却始终毫无线索。

一天早上,罗马斯醒来后,听到电话铃在响。

电话那头的人在说:“我是弗琼。你起床了吗?抱歉,打扰你休息了。想谈谈里士满女尸案,有进展了吗?”

罗马斯告诉了他最新进展,语气略带挖苦:“还那样,死胡同,毫无头绪,无解之谜。我就说过会这样。”

“你是说过,是的。为了响应上帝造人的初衷,最好付诸行动。你看过今天早上的《每日生活报》了吗?你应该看看!”

“你打电话,到底是要说什么?”罗马斯有些生气了。

“凶手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扰乱敌人。他知道,这么做是有效的。”电话那头的人说到这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而你不会。再见!”

罗马斯一把抓起今天的报纸。《每日生活报》上刊登了一个长篇大论,标题是《里士满女尸案》,文章还附有一张死者的照片,图注为“你认识她吗”。文章极为详细地描述了官方给出的死者特征,特别说明照片是“我们独特的艺术家”独家拍摄的。那幅以群山为背景的照片,看起来极富戏剧性。《每日生活报》获得独家新闻,说警方已经掌握了证据,足以证明这是一桩谋杀案,而凶手狡猾地隐藏了一切线索。我们时刻期待着最新的惊人发现,《每日生活报》呼唤百万读者的帮助:“你在山上见过这个女人吗?我们需要大家的力量。”文章还说,死者酷爱登山运动。报纸还刊登了展现威尔士、苏格兰、大湖区美丽景色的照片,配之以华丽的图注文字,对登山爱好者的热情表现得酣畅淋漓。接着,文章抛出了另一个问题:“此物来自何方?”问题下面,是一张选自植物学书籍的北极矮柳的图片,然后描述了这种罕见的小型植物的特征。这些信息并非可有可无。在这个部分里,《每日生活报》倒是显得很有节制,不曾提及在死者包里发现了这种矮柳,也没有说及这种柳树有限的生长范围。它只是简单呼吁大家,如有任何想法,对案件有任何怀疑,都请立即联系警方。

两天后,弗琼先生漫步来到罗马斯办公室。吃过午饭的他,对罗马斯温和地笑了笑。后者却没有对他报以同样的善意。

“真像个幽灵,不是吗?”弗琼先生喃喃道,找了把最大的椅子坐下来,点燃一支雪茄,“免开尊口吧,除非有人主动跟你说话。可怜的罗马斯,只能等着人家施舍善意!”

“我还真不知道,你还认为你对我负有责任!”罗马斯说。

“亲爱的罗马斯,那是当然。你象征着正义嘛,剑和天平都握在你的手中!可惜没有用武之地啊!怎么,怀疑这些事怎么上了报纸,就像上次的克拉姆斯案一样?可怜的朋友,你也同意借用咱们最宝贵的报业来解开死者身份之谜啊。我付诸行动了,而且行之有效,目的就是要扰乱凶手。我相信,我做到了。这一招很管用,可怜的凶手这会儿正在冥思苦想呢。有好奇的民众向你表达他们的想法了吗?”

罗马斯冷哼一声道:“全是些毫无价值的东西!你以为这么做很聪明,是吗?你可能没料到,出入山区、长有棕红色短发的女人比比皆是。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全欧洲都长得像你描述的那种该死的植物。”

“是的,这很有可能。谁负责处理这些事务?”

“可怜的贝尔。也许你想知道,今天我在他的报告上批了什么评语——傻瓜应为自己的愚行负责。”

“我亲爱的老朋友,”弗琼先生热情地说,“如此一来,你的心情好多了吧。现在,你叫贝尔过来一下吧。”

“隨你便。我想,他会乐意拧断你的脖子。我将拭目以待。”

贝尔警官走进房间,严肃而略带不满地朝弗琼先生敬了个礼。

“说说你对弗琼先生的看法,贝尔!”罗马斯发话了,“他需要听听其他人的意见。”

贝尔摇了摇头,说道:“我要说的是,根据我的经验,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对破案从来都是有害无益的。”他坐下来,打开了文件夹,“今天上午又收到了很多信件,先生。都是些无聊小事,并无价值,不值一提,除了这些奇怪的东西。”说着,他递给罗马斯两张四开的大纸。“或许只有你能看得懂,弗琼先生。”贝尔不满道。

“它让专业的头脑也深受其扰,是吗?”弗琼先生凑上前去。

“里面根本不曾提及你说的那种北极矮柳,”贝尔加重语气,“也没有任何关于死者的线索。它讲的完全是另一桩案件。你永远都猜不到,报纸会给你带来什么。”

“是的,的确猜不到。”弗琼先生说。他把手搭在罗马斯肩头,看着那两张纸。“嗯,看来,”他喃喃道,“我引出了一些故事,不是吗?”

在第一张纸的最上方,贴有描述林中死尸的剪报,下面是《每日生活报》关于“死者喜欢登山”的几行报道文字。接下来,它提及了一则十年前的报道:关于北威尔士林中女尸的问讯。

死者丈夫是剑桥大学的罗兰姆教授。教授很伤心,说他妻子身体不好,经常失眠,医生建议她到山区去度假。她告诉丈夫说,自己好多了。在妻子的建议下,他决定去特拉斐爬山。她说自己不能走太多路,便保证说她会在旅馆休息。等他晚上回来时,却发现她不见了。他们租住的农庄也无人看到她出门。他马上组织人马去寻找,却没想到应该去附近的树林里看看。两天后,人们在树林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随身带着一管药物,他并不觉得奇怪,因为那是医生建议她服用的。

医学报告说,她是死于疲劳和寒冷。当时是九月天气,夜晚已然相当寒冷了。从她双脚上的鞋子来看,主人有过很长一段路的行走。同时,她体内的药物并不足以致命。结论便是:她服下药物,却无法入眠,反倒有些心绪不宁,于是决定出去走走。然而,由于药物和倦意的双重作用,她睡着了。这一睡,就再也沒能醒过来了。

验尸官和法官都同意这一推论,并对罗兰姆教授深表同情。

看完报道,罗马斯的目光投向了弗琼先生,得意而不无轻蔑地朝他笑了笑。“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个带着尼古丁、把自己藏起来的女人不幸死去的案件,是很常见的无解之谜。”

“是的,你做到了,尊敬的罗马斯先生。你告诫外婆,鸡蛋被人偷走了,可外婆回答说,多谢你的提醒,但那不是我的鸡蛋。我已经决定亲自调查这桩案件了。或许,你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的确如此。你干得不错,不停地在搜集证据。可惜的是,根本没有什么好调查的。”

“我的天!”弗琼先生大睁着眼睛,“你都看过这篇报道了,应该知道它还是有点儿价值的,对吗?这点头脑,你还是应该会有的吧!”

“多谢关心,我的头脑没有问题。我于其中看到的是隐藏的恶意,弗琼先生。你也许不知道,我们登报试图寻找线索时,即便作为好心人,也往往会因此变得多疑起来。这一点,贝尔可以证明。”

“恶意?”弗琼先生重复道,“是的,这有可能。”

这时,贝尔开口说话了:“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容忍人们的添油加醋,但我想说的是另一点,罗马斯先生,还记得‘浴室案里的新娘吗?凶手连连得手,成功逃过每一次审判,直到有人寄来他最后一次杀妻的审讯报告,我们才算逮住他。这篇报道,让我想起了那桩案件。”

弗琼先生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是的,你能这么想,很正常。常见的案件,会有很多相似点。”

“见鬼!这两桩案件,根本毫无相似之处!”罗马斯高声道,“浴室案中,新娘与凶手的关系尽人皆知,我们有确定的线索。而在这桩案件中,关于这个女人的社交情况,我们毫无头绪。要想将她与罗兰姆联系起来——这封信的作者似乎不敢详说其中实情。”

“看来,你恢复理智了。”弗琼先生轻声念叨道,“是的,寄信人的谨慎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觉得这并无太多意义。我感兴趣的是,这两个女人死亡方式的相似性。人类有很强的模仿力,猴子也是。”

“你从来如此,弗琼先生。一旦编造出一个漂亮的理论,你就会相信所有能支持它的观点。按照你的猜测,罗兰姆教授谋杀了妻子,没有引发怀疑,再如法炮制,谋杀了这个身份不明的女人。”

“这是可能性之一。很吸引人的一种可能性。”弗琼先生喃喃自语道。

“那么,这是一个以谋杀女人为业的教授?”罗马斯转向贝尔道,“那个所谓的审讯,情况如何?”

“我查过了,先生。这份报告是真实的,但无法确定寄信人的身份。我们只知道,此人对罗兰姆教授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对他怀有敌意。信封上的邮戳是伦敦的,地址是打字机打印的。”

“关于罗兰姆,有什么发现吗?”弗琼先生问道,“某个无用学科的教授,叫什么来着?”他翻开一本书,寻找信息,“噢,是的,中世纪经济学。嗯,本书出版时,研究中世纪经济学的罗兰姆教授与第二任妻子一起生活。他与第一任妻子育有一个女儿。我想,”他把书合上,凝视着贝尔,目光迷离,脸上满布沉思的神情,“美好的生活,大学生活。万民同一,本应互爱,人们却乐于彼此伤害。”

“是的,”罗马斯发自真心道,“丑闻的温床。这个就是明证。”他指了指那篇报道。

“因此,虚无就意味着,一切可能都是夸夸其谈。”弗琼先生垂下眼帘,“谢谢你们!但我偏不相信邪恶!世界并非绝对荒谬!”说着,他缓慢站起身来,“只是运气不好而已,罗马斯。再见!”说完,他离开了。

罗马斯告诉贝尔,弗琼先生一旦破案不顺,就会变得无礼。

贝尔只是咳嗽几声,权当回答了。

那天吃完饭,弗琼夫人喝了口红酒,琥珀色的双眼里满含笑意。“亲爱的,味道真不错!”

“嗯,那是。琼,这可是1900年的木桐堡(著名的法国葡萄酒品牌)。”

“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吗?”

“哦,不,不,只是想喝两杯罢了。”

弗琼先生坐了很久,喝光了一瓶红酒。他很安静,闭目养神,抽了一支雪茄。然后,梦游一般,他来到书架旁,抽出一本用灰色摩洛哥山羊皮装订的大厚书,翻看起来。

从他背后看过去,弗琼太太惊叫道:“华兹华斯,天啊!”他正在读的那个页面上,是华兹华斯对完美女人的描述:“出身高贵,善于告诫,善于安慰,善于掌控。”她咯咯直笑,吻了吻丈夫的鼻尖。

“谢谢。我没有读过这首诗。”接着,他开始朗读下一首诗——《咏水仙》: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漂游在山谷之上——

“孤独?”弗琼太太打断他,“高高地漂游?不对,亲爱的,弗琼先生不会那样。你不是那种人,念什么流云啊!”

“有点儿鉴赏力吧,琼!”弗琼先生责备太太道。然后,他继续念诵道:

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在遍地开放

它们开在湖畔,开在树下

它们随风起舞,随风飘荡

他盯着太太,“现在是四月了,水仙花正随风起舞,在湖边。我想,我们应该去一趟湖边,琼。理智的男人,华兹华斯式的男人——毋庸置疑!”

“真的吗,”弗琼太太笑道,“去湖边读华兹华斯?这可真是你的风格,弗琼!”

“水湾里的那片水仙花,很美,不是吗?我们明天就出发,好吗?”

“没问题。”弗琼太太温柔回应道。然后,她为丈夫唱出了华兹华兹未及创作的美妙诗句:“春天里盛开的花朵——达啦啦——跟案件毫无关系!”然后,她朝他吐了吐舌头。

“你什么都知道,是吗,琼?”弗琼先生叹了一口气。

“但愿我不知道。”说完,弗琼太太走出了房间。

“是的,我也希望如此。”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弗琼先生喃喃自语。“可惜啊!”他拿起电话,拨通了罗马斯的号码,“我是弗琼。嘘,聽好了!接下来是睡前故事!一个傻瓜!一个傻瓜!我在俱乐部遇到一个傻瓜!一个剑桥的傻瓜,一个严肃的傻瓜!你知道的,你也是剑桥毕业的,他们精力旺盛,满腔热情。我想,研究中世纪经济学的罗兰姆不配为剑桥人。‘一只可怜的狗!那儿的人都这么评价他,还说他是‘女士堆里的狮子‘一个为钱结婚的男人。第一任妻子留下的女儿也是如此,是一个长着红头发的轻佻女孩,风流韵事不断。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全校的人都看出来了,她一颗芳心将要托付给父亲研究所里的一个学生了,一个名叫埃里奥特的聪明的年轻人。可惜做父亲的对那个男生大加嘲讽,将他三振出局。反正,人们都是这么说的。如此的话——”

“见鬼!我不想听那些人的闲言碎语!”罗马斯听不下去了,“睡觉去吧!”

“等一下!咱们的罗兰姆教授中止了一场中世纪会议,匆忙赶往湖区去了。我也有这个打算。就这样,再见!”

“等等!”罗马斯大叫道,“见鬼!你又是要去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弗琼先生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

两天后,弗琼先生驾车穿过了柯克斯托恩路口的重重迷雾,来到了水波荡漾的厄尔斯沃特湖。

就像华兹华斯见到的那样,水仙花正在阳光下跳舞。弗琼先生把车泊在斑驳的树阴里。树上正在抽出绿色、橙色、红色等明亮的新芽。

“到了,琼。金色的水仙花海就在湖边,就在茂盛的树林之下。千真万确。”

久久望着眼前的景色,弗琼太太说:“真美!”转头看向弗琼先生。

此时的弗琼先生的圆脸上,有一种梦幻般的严肃神情。

“我的心又随水仙起舞了!我的心重新充满了欢乐!”她引用华兹华斯的诗句,“可我没有。”她微微颤抖道,“往前开吧!”

“是的,我也这么想。”弗琼先生说,“世事险恶,幸好还有水仙,琼。”

驾车离开湖畔,弗琼先生沿着贫瘠的山路行驶,弗琼太太忍受着丈夫的时而缓行、时而狂飙。他们先是由“之”字形路线向前方猛冲,然后在狭窄的乡村小路上缓慢行驶,再又突然提速。最后,他们来到了狭窄的凯斯维克路口。一头是死胡同,一头是急转弯的大卡车。为了躲避这一窘境,弗琼先生将车开上一个长长的斜坡。

弗琼太太说:“这简直像地狱来的魔鬼在做跳远运动。”

“什么?抱歉,我在思考。”弗琼先生说。

他还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冷静的驾驶者。以正常速度平稳驶过杉木覆盖的高地后,他们拐到一条两侧是石墙的小路上。控制在四十迈的最高时速下,他把车慢慢开到了路的尽头。到了克伦莫河上面的悬崖边,又拐入了另一条道。克伦莫河隐藏在悬崖下面,两侧是红色的斜坡。前方的高山陡然升起,与天边的流云相接。

克伦莫河渐渐远去,随即映入眼帘的是巴特米尔暗淡而辽阔的绿色草场和春季林地。高突的林地上,阳光与树阴交相辉映,在人们的肩头留下了清新的光亮;悬崖蒙上了紫灰相间的神秘色彩;与湖水相接的溪水闪烁着微光,苍白的水面上静静流淌着蕾丝般的水沫。

车停泊在一座旅馆门前,弗琼先生下了车,欣赏着眼前的这一切。“好地方!”他感叹道,“很好!很好!”扫视了一眼四周坐着的人们。

这时,一个脸色红润、身材富态的牧师和几个位很是引人注目的女士走进了旅馆。服务员热情洋溢,是的,透明的房间早已预备好了——一个能够看到美丽风景的房间,是的。他要是登记——他决定登记入住,同时看到了罗兰姆教授四天前的入住记录。

他跟服务员聊了一会儿天。这里汇集了牧师、大学教授等各方人士,不知道是否会遇到熟人。史密斯牧师认识吗?琼斯医生呢?罗兰姆教授呢?罗兰姆教授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男人,留着胡子,挺害羞的一个人?哦,上帝!当然不是。他是一个矮壮的绅士,胡子总是刮得干干净净,很是懂得享受生活。不,弗琼先生并不认识这么一位先生。哪个房间?哦,不错——风景看起来非常浪漫。什么,琼——

门关上了。“那么,那位就是罗兰姆教授了。”弗琼太太说。

“抱歉。”弗琼先生回复道,“但我必须这么做。”

看着外面的湖水和高地,弗琼太太说:“浪漫。”她重复着服务员的话。

“是的。‘不幸的安抚,致以永恒的晚安。”

弗琼太太转过身去,用深沉的眼神看着丈夫,并把手放进他的手中。

“亲爱的,”弗琼先生吻了吻太太的手,“好了,好了。这是个令人愉快的小旅馆。”

接下来的事,更坚定了他的这一想法。他抽着烟袋,跟那位笑呵呵的牧师喝茶、聊天,桌上是热乎乎的烤饼与橘子酱。牧师性情温和,容易相处,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他说,过去五十年来,他每年都会来这里度假。接着,他迫不及待地给他讲述了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

“这里是老友们的固定相聚之地。”弗琼先生鼓励他说下去,“一个令人愉悦的地方。大家都和睦相处,不是吗?”

牧师则以专业口吻讲述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恐怕有些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有些人換了职业了,有些人有了新的动向了。不过,好消息是,这里总是惊喜不断。有时候,会有老朋友出其不意地现身,比如罗兰姆教授,前几天突然来了。弗琼先生认识罗兰姆教授吗?他是湖区的忠实守护者。壮年的他,是个很棒的登山者。

“罗兰姆——教授——”弗琼先生懒洋洋地回应道,“不认识。我是牛津大学毕业的。我想——”由此,弗琼先生确定,牧师从未听说过此人,也没将他与任何案件联系起来。显然,牧师单纯的心思也从没想过,罗兰姆会有任何丑闻。

他又滔滔不绝地说开去了。去年,罗兰姆没有出现。多年来,他从未在此地缺席过。我一直等到春天,他还是不曾出现。然而,前几天,他突然来了。远山的召唤——不,没人能够抵挡。大主教跟我说过——

弗琼先生陷入了沉思,不再注意牧师在说什么了。

人们或开车,或步行,前来旅馆喝茶,逗留一段时间后,又会相继离开。弗琼先生注意到,一个男人如此来来回回了好几次。他身材高大,不时在路边踱步,像在等候什么人,毛衣和黑发遮盖着的是一张阴郁的脸。这让弗琼先生想到一句话:“‘她没有来。他说。”

突然,只听得牧师的惊叫声:“上帝!上帝!”

“怎么了?”弗琼先生问道。

牧师伸出手来,但指的并非路旁的那个男人。实际上,他已经消失不见了。只见他指向湖畔的一道山脊:“看到酸牛奶峡谷边的那两人了吗?真不应该,你知道,他们真不应该那样的!”

“酸牛奶峡谷?你是说最近的那道瀑布?是的,是的,非常险峻。”弗琼先生看到,白色瀑布从黑黢黢的山洞口喷涌而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在攀岩而下。“他们太大意了,不是吗?”

牧师急切解释道,这样做太危险了。当然,想去红派克山顶和山脊,那里的确是个捷径,人们有时的确会走那条路。但现在水流如此汹涌,他们实在不该如此冒险。他们应该做的是,绕过树林走回来,既安全,又能欣赏沿途的美丽风景。在他看来,为了节省一点儿时间而铤而走险,是无法饶恕的。

“不会摔出去太远,对吧?”弗琼先生看着远处的两个人,跟牧师问道。这个时候,在男人的帮助下,女人正要跳下一道高高的斜坡。

牧师兴味十足地回答说,若是摔下来,也不见得会有多少人知道。去年,就有一个可怜的家伙掉到一个深渊里去了,一命呜呼了。他一定是失足跌落了,昏倒在水里,然后就被淹死了。

“太糟糕了!”弗琼先生喃喃道,“不过,这个男人很谨慎。”这个时候,那两人已下了悬崖,不见身影了。“我想,他们会没事的。”

牧师无法理解,发生过那种事故后,为什么还有人胆敢舍身犯险。

在旅馆与湖面之间的草坡上,一个女人出现了。她顶着一头红发,褪色的短款皮上衣裹紧在苗条的身躯上。下身穿着短裤,袜子退到了脚踝处,露出了粉红的细腿。两条细腿移动的速度很快,步伐大而轻盈。这让紧随其后的男人显得非常吃力。他体态笨重,身子被帆布背包压得弯弯的,红红的脸膛上泛着汗水。女人站在草地上,正朝路的尽头张望。等身后的男人赶上来后,她脸上显露的是一抹不太友善的笑意。

看到这一幕,牧师啧啧地表示自己的不满。意识到弗琼先生的不解,牧师解释说:“那就是罗兰姆和他的女儿。真没想到是他们。”

女儿和父亲朝旅馆走了过来,牧师站起来迎接他们。“莫莉,我的宝贝儿!我真是担心死了!你真不该带着你父亲去走那条道。”

莫莉甩了甩头发,撅起嘴唇说:“你看到我们爬山了?很刺激吧。教授可不比从前了,哼!”说着,轻蔑地瞥了父亲一眼,“这是他自愿的。”说完,走进了旅馆。

“太不应该了,罗兰姆!”牧师肃然道,“你怎么能带孩子——”

罗兰姆发出了短暂而沙哑的笑声,打断了牧师的话。“别再婆婆妈妈的了,我可管不了她了。”将帆布背包放在门廊长椅上,他抹了一把累得通红的脸。曾经饱满的双颊变得松弛了,眼窝深陷。

“上帝,上帝,你累坏了。”牧师说,“这对你来说,太难了。那个峡谷那么险峻——”

罗兰姆语气中含有一丝厌恶,“峡谷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要小题大做。”他打起精神说,“这跟你没关系。”接着,他皱起了眉头,目光从牧师那里转移到了弗琼先生身上。

“今天很愉快吧,先生?”弗琼先生笑着招呼道。

“不过散步而已。”罗兰姆紧盯着弗琼先生,“我从塔恩路上去,再从红派克下来。你住这里?”

“是的,不过短暂停留。我头次来这儿。很不错的地儿。”

“远离尘嚣。你爬山吗?”

“哦,不,不。我这个人很懒。”

罗兰姆听了,咕哝一声,算是回应,就走进旅馆去了。

弗琼先生看到,他先是看了一眼登记簿,然后才摘掉帽子,挂了起来。

牧师连忙说,罗兰姆其实是个好人。现在,很少有这么好的人了。他只是有点儿怪癖——噢,年纪大了,难免变得糊涂起来。牧师又犯起了职业病。

弗琼先生说,风凉了,他想出去走走。他散步的时间通常不长。这会儿,他来到一座小山上,湖畔小路上的美景尽收眼底。

起先,只有几只绵羊偶尔经过。夜幕降临时,驶过来一辆小型跑车。只见它的速度慢了下来,绕过了小村庄。弗琼先生看到,车里的人就是不久前路旁徘徊不定的大高个。“不是旅馆的客人。”弗琼先生自语道,“很好,很好。”他缓缓踱回旅馆去。

红头发的莫莉从暗处走出来,先他一步,进了旅馆。

罗兰姆一家没有按时吃晚饭。到了喝汤的时候,罗兰姆进来了。他太太——一个虚弱无力的女人——在鱼快吃完的时候,才默默地走了进来。她的女儿刚够赶上吃羊肉的。这一家人聚在一起,谈话气氛很不热络。罗兰姆跟太太问好,太太却熟视无睹。做女儿的无视父亲和继母的存在,宁肯与邻桌的客人聊天。她说起话来简短犀利,羅兰姆在一旁热心地打着圆场。

“到底是英国家庭。”弗琼先生喃喃自语道。他喝光了杯中酒,又要了杯雪利酒:“再来一杯!”

待他喝完了,弗琼太太站了起来。

“去休息室看看吧,琼!”朝大厅走去时,他跟太太说道,自己则走进了娱乐室。

娱乐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弗琼先生在一把安乐椅上坐了下来,点燃了烟斗。

这时,身后的门打开了。他听到一个女人高声道:“休息室一定会好玩多了。”然后,门又关上了。

“可怜的琼!”他叹了口气,闭上眼睛,抽起了烟斗。

他睁开眼睛想加烟丝时,看到罗兰姆走了进来,便懒洋洋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罗兰姆在壁炉的另一侧椅子上坐了下来,说这里真是个舒服的地方。对此,弗琼先生表示了认可。

罗兰姆问,你是来这里度假的吗?弗琼先生说他希望如此。罗兰姆说,你的工作一定很辛苦。弗琼先生说他总想逃避工作。罗兰姆大笑道,弗琼先生太神秘了,不是吗?

“什么?”弗琼先生有点吃惊道,“哦,我亲爱的朋友,我的工作没什么好谈的。”

罗兰姆请求弗琼先生的原谅,然后点燃一根雪茄,开始闲聊起来。弗琼先生看上去懒洋洋的,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罗兰姆熄灭了雪茄,“弗琼先生,上周的《每日生活报》刊登了一则非同寻常的报道。”

“什么报道?”

“说是在里士满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据说是个登山者。”

“哦,哦。”弗琼先生垂下眼帘,“有什么进展吗?”

“看过那篇报道吗?”

“那些报纸——”弗琼先生像是受到了伤害,“我亲爱的朋友——”

“那个故事很可怕!”

“那很正常。”弗琼先生嘟囔道,“哪些地方显得可怕呢?”

罗兰姆再次点燃了雪茄。娱乐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哦,原来你在这儿!”莫莉冲着父亲直嚷,“你在干什么啊!邦奇妈妈想打桥牌,快走!”她等待父亲服从自己的命令。

罗兰姆一跃而起,走出了娱乐室。门在他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了。

往安乐椅深处欠了欠身子,弗琼先生缓缓地吐出了一大口烟圈。他一直坐在那儿。

整座旅馆渐渐安静下来了。可是,罗兰姆没有再来——

弗琼太太躺在床上,蜡烛还没熄。她看着晚归的丈夫。弗琼先生懒洋洋地吻了吻她:“可怜的女孩儿,玩得如何?”

“没什么特别的,都是些最普通不过的闲聊和牌局。”

“哦,打桥牌了?”

“是的,气氛很热烈。罗兰姆太太可精神了。”

“这样啊,很好,很好。你对他们的家庭关系,怎么看?”

“她——她很消极,不是个好妻子。他很疲惫,但是个称职的丈夫和焦虑的父亲。女儿脾气暴躁,但自始至终对父亲心存忌惮。我感觉到,做父亲的对女儿也有所顾虑。他们都很谨慎,彼此制约着。”

“你不喜欢他们?”

弗琼太太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她有一点儿犹豫,“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不,我不喜欢他们。我觉得,他们都很自私。我为他们感到难过。”

“我可爱的姑娘!”弗琼先生微笑着,吻了吻太太。

“你不为他们难过吗?”

“不,我不会。那不关我的事。不过,我喜欢你,琼,非常喜欢。就是这样。”

有时,他也会想,如果那天晚上莫莉不把她的父亲叫走,案件会有什么发展。但他向来很会安慰自己。在那样的时候,决定世事的极度恐惧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的。即使罗兰姆胆敢实话实说,谁也不知道他会说出什么样的秘密来,也不知道这些秘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结果可能会更糟。

第二天早上下楼时,罗兰姆正在莫莉的帮助下整理帆布背包。“又要带女儿去爬山吗?”弗琼先生问。

“不是的。”莫莉回答说,“昨天我受够他了。好了,教授,好好表现。”

“她是只小懒猫。”罗兰姆对弗琼先生说,“你们今晚还在吧,晚上见。”他步履沉重地出发了。

“他要去哪儿,罗兰姆小姐?”

“我怎么知道?”她点燃一根香烟,缓缓走向车库。

弗琼先生坐下来吃早饭时,看到她驾车独自离开了。(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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