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太湖流域治理实践分析

2020-01-11 11:30翟淑华
长江技术经济 2020年4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翟淑华

摘 要:梳理长江经济带下游区域太湖流域的水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过程,分析太湖流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污染治理情况,结合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太湖流域治理实践,提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方向。

关键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法分类号:X321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j.cnki.cjjsjj.2020.0408

1  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阶段性分析

1.1  经济高速发展与污染治理起步阶段

太湖流域位于长江经济带的下游区域,历史将河口文明带入了大发展的阶段,造就了包括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在内的河口区域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各类人才集聚,但在工业文明大发展的过程中,污染问题成为可持续发展必须逾越的障碍,尤其是水质问题及其造成的水资源量的短缺,成为河口文明进一步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太湖流域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限于当时的条件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污染治理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流域内的河湖水质不断下降。通过流域骨干河道望虞河开展的“引江济太”试验,对沿途河湖水质改善效果明显,望虞河从黑臭水体变为Ⅲ类水体,从入湖闸门常年关闭到成为通湖达江、可人为调度的清水通道,太湖水动力条件和水质逐步得到改善。

1.2  经济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加速阶段

蓝藻的大量繁殖导致供水危机,结合当前的水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分阶段综合治理,开启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大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加速阶段。

经过政府、各行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太湖水质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富营养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河网水环境有所好转。“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太湖水体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入湖河流劣Ⅴ类数量下降,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下降,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的“两个确保,三个下降”的目标基本实现。

在2020年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的条件下,随着太湖水质目标的基本实现,太湖蓝藻水华问题成为太湖生态环境面临的难点问题。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是世界性难题,对太湖蓝藻水华的控制和治理,太湖流域采取强化控源截污,从根本上减少造成蓝藻水华暴发的营养盐条件。另外,在湿地建设创造抑制蓝藻生长的生境基础方面,在通过引水换水、底泥疏浚、围隔拦截、蓝藻打捞等各方面,不断加强对太湖蓝藻水华的防控和治理途径的探索。然而,太湖蓝藻仍然在适合的气象水文条件下出现大面积暴发的情况,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依然仍重道远。

1.3  产业结构升级,绿色发展与“三水”统筹的人水和谐阶段

太湖治理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形成省部际协调和地方责任考核机制、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机制、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太湖流域进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与环境综合治理相互促进的“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战略性机遇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新理念。

目前,面向“十四五”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正在修编中,全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正在编制中,“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的目标和指标确定,成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创新性内容,将进一步拓宽和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理念,也进一步具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人水和谐”这一更为明晰的努力方向,进入“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的新阶段。

2  生态文明建设在太湖流域的实践与经验

太湖流域通过环境治理倒逼经济结构转型,开展了经济发展方式与环境治理相协调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实践。太湖流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线,以太湖治理目标、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推进太湖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在以下方面引领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并取得实效。

2.1  率先建立省部际协调机制和地方责任考核机制

在国家发改委相关部委、流域省(市)政府的带领下,太湖流域率先建立了全面系统的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为高位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迈出了重要一步。省(市)、市、县(市、区)三级考核体系的建立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河长制”“片长制”等成熟有效管理制度夯实了基础,污染治理成效将纳入到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之中。不断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结构性改革力度,将经济转型升级和深化改革同步进行,不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及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强化节水减排措施,探索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2.2  充分利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一方面发挥政策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快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瓶颈问题,加快制定和完善针对节水、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堆肥产品、污泥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支持引导政策,重点解决雨污未有效分流和污水配套管網建设滞后问题。推动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健全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价格税费的杠杆效应。推行绿色信贷,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拓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属于政府事权的水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地方融资平台融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对第三方治理、环境服务采购等机制和模式进行补贴、奖励,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收益机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2.3  建立完善流域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太湖流域率先建立“河长制”,探索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的途径和抓手,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并推广至全国。通过“河长制”建立以及“一河一策”的推进,及时向社会发布河湖综合治理信息、生态环境状况,实现巡查、举报、处置、反馈、考核等功能一体化,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河湖科普宣传,促进“一河一策”河湖治理经验推广交流,在“河长制”公示牌中推广二维码,加强与公众信息共享与监督互动。落实企业环保责任,推进企业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明确环境承诺,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2.4  倡导公众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是太湖水生态改善的直接受益者,只有在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下,太湖的生态文明建设才能长久。公众对自身的生活环境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和各部门需要为公众和媒体舆论监督发挥桥梁作用,真实公开水环境情况,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监督机制在生态环境违规、违法事件中形成了有效威慑,公众应努力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学习环境保护知识,参与到环境的保护治理中。

3  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方向

长三角区域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点,相继成立了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相关省市在不同层面和具体事项上予以大力推进,并在江苏吴江、浙江嘉興、上海青浦跨省际区域,开展了跨现有省际行政区携手发展与共保共治的试点和示范区建设,确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11月—2020年11月)》及生态环境领域行动计划,开展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编制,更大力度推动长三角区域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走在前列,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提供试点和示范样板。在现有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的基础上,建议结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践,在以下方面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重点工作。

3.1  强化源头减排落地

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是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水减排作为减少源头排放的重要举措,应成为工作重点。全面持续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进行压减、整合,对重点企业推广节水技术,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和废水再次利用,降低工业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农业方面,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节水管网配套建设,采取多种节水农业和农艺措施,加快推进节水灌溉事业发展,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农村生活方面,因地制宜推进适合当地实际的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农村地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广“生态洗衣房”“家用生态堆肥箱”的使用,形成市郊农村良好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城乡融合新农村样板,打造新时代的“鱼米之乡”。

3.2  强化“三线一单”管控

加强流域以及各省市的国土空间开发有效管控,严守生态红线,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坚持资源互补、共同规划、谋求互利,构建体现地方生态特色和社会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乡村建设布局。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生态文明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整治,以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达标排放、尾水资源化利用和湿地生态治理。在河湖工程建设中,在考虑防洪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将生物护坡等生态理念融入工程建设,提升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承载能力,着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3.3  强化跨区域联动

太湖流域跨省界区域,由于上下游发展布局和战略地位不同,涉及流域上下游间对河湖水质要求的定位不同,尤其是位于下游地区的河湖水质不仅受到自身污染物排放的影响,也受到上游省界入境水质的影响,是矛盾易发地。太湖流域取水矛盾突出的太浦河,东南诸河取水矛盾突出的新安江水库(千岛湖),都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必须解决的水问题案例,需要在跨省际区域联动上谋思路、找对策。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省际区域的关注度,加强相邻省市地方政府间的协调和沟通,进一步完善省际间生态补偿机制,共同建立上下游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有利于统一管理的长三角区域水安全一体化保障机制。

3.4  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太湖流域治理与长江大保护关系研究。长江上游来水情况发生变化,从泥沙来量、水质变化以及水量年内分配均化等多方面,开展对长江下游区域及长江河口滩地生态的影响研究,同时针对沿长江引排水工程建设承担的对太湖流域供水、防洪、水环境改善等多方面的期望变化,开展太湖流域治理与长江大保护关系研究,从而全面科学评价长江与太湖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关系,加强对长江下游河道与长江引排结合的研究,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要求下,完善太湖流域水网络体系,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承载能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确保水生态安全。

开展长三角区域供水一体化配置的可行性研究。作为我国长三角区域最大的淡水人工湖和重要的水源地——新安江水库,在建设之初,其功能定位为“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在2013年国务院批复的《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中,将其作为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水源地,供水已成为水库的主要功能,但以发电为主的功能未予调整。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推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也必将对供水安全保障提出更高的需求,要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格局和层面上,开展长三角区域供水一体化配置的可行性研究,研究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功能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结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新形势的要求和用水需求,夯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与水安全保障一体化的战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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