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圆(从化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广东广州510000)
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就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进而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也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尤其在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督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接下来,谈谈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督风险的几点思考。
我国在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目录》,这其中涵盖了需申报记录的危险化学品名称,要求进出口的危险化学品都必须按照目录的名称进行申报,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工作需由当地海关开展,但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多是由登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代理报检公司、收货公司来开展申报工作的,这些公司虽然知道有危化品目录但却不了解自己申报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所以,很多工作人员都不会按照相关规定来申报。如,一些公司买“稀释液”等物品时,没有按规定申报,但有关部门在抽样检查货物时却发现了硝酸等危险化学品。
一般来说,人们都是通过危险公示标签来识别化学品的危险性的。所以,危险公示标签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