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塞尔现象学体系建构中先验观念主体的澄清路径

2020-01-16 17:01
湖北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意向性笛卡尔根基

张 曼

(北京外国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9)

实现先验转向了的现象学,作为一切现象认知之绝对根基的普全哲学,首先要破除自己对现象本身之根基性先验观念分析建构方法上的经验生发性,从而以此来赋予根基性观念自身作为纯粹先验性立足点的普遍必然合法性;[1](p1,3-24)然而与此同时,现象学的这一普遍的根基性观念本身,又理应纯粹自为地澄显于不同哲学家对根基进行形上学沉思追溯的经验性哲学史中,表现为一系列种种形式的先验观念特定主体性哲学体系,即主体主义哲学史。[2](p445-452)这样一来,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主体哲学,自然地要以中世纪之后明确地对主体性先验观念进行形上学考察的起始第一人即笛卡尔,作为引介口,从这一经验性的主体哲学起始点中,辨明澄清出纯粹先验现象观念之普遍彻底主体;这一路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先验观念本身客观给予出的某种特定主体性哲学,与纯粹彻底的先验观念自身的普遍主体哲学,二者之间在先验观念的内在意向性关联中,进行自我判分去敝。

胡塞尔在《笛卡尔沉思》全书的导言中,首先就宣称笛卡尔哲学对自己的现象学发展的理论性互动关联:“这些笛卡尔沉思的研究,对于一个已经在发展着的现象学转入到一种新的先验哲学而言,起着非常直接的作用。与此相应,人们几乎可以将先验现象学称之为新笛卡尔主义,尽管它被迫要摒除——确切地说是通过它对笛卡尔主义的主旨意念(motif)的彻底发展——笛卡尔哲学中几乎一切著名的教义内容。”[3](p1)此处的“新的先验哲学”即应理解为笛卡尔主义这一特定先验观念形式中所蕴含的先验哲学本身之真正、彻底的纯粹先验观念自我呈现,这等同于由根基性意向观念的某种实为被给予出的经验性意向主体(笛卡尔的自我我思ego cogito)自我溯源至先验观念自身而彻底客观地意向给予出完全纯粹的意向性主体,因而从另一角度看,也意味着意向性的主体哲学所依循的,是自身的先验客观意向观念的自我纯粹化操作。

与之相应,在开首部分第一沉思中,对笛卡尔式的根基观念自我纯粹意向主体的批判性澄显,是与对笛卡尔的经验性主体之客观彻底的先验观念的自我批判性澄显交互呼应为一的;而这两方面实际上,都是胡塞尔立足于现象本身之纯粹先验观念的原则性立场上,试图超越笛卡尔而使之作为自为着的形上学观念意向主体,客观地自我导向胡塞尔自己的彻底先验观念自身之纯粹客观主体性现象学。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笛卡尔那里,为一切现象认知奠基的形上学本原主体即自我(ego),正是由其奠基性的先验意向观念所引导开出的,而后者在笛卡尔自己看来亦是彻底的、绝对的;因此对笛卡尔式的主体哲学之辨明,须导回至其奠基性的意向观念上,由后者批判性地澄显出的现象本身之彻底的纯粹客观意向性先验观念,导出真正客观地自我意向给予着的意向活动主体,即先验观念自身的先验主体,从而真实有效地从现象本身中清洗所谓素朴的客观主义(Objectivism),以及笛卡尔式的现象学中所隐含着的自然主义的根基性实体观念和相应的经验主体思想,最终,我们就能由此澄清出现象本身真实的先验观念现象学体系。

进一步而论,在名为“通向先验自我之路径”的第一沉思中,沉思着的意向性观念主体首先依循的是,在笛卡尔那里引导着彻底怀疑和由之为一切科学绝对奠基的终极意向观念:“因此我们——即每一个既自为又自在的人——以彻底开始的哲学家的那种决心作出新的开端……引导我们沉思的观念起初就要是笛卡尔的关于科学的观念,即一个科学应当被确立为彻底真实的,因而终究是一个普全的科学。”[3](p7)而这一根基性的意向观念自身作为纯粹意向给予着的观念事实,就其本身而言,不应当被直接地被设定为脱离沉思着的意向性观念主体而成为外在被给予的定在经验性统摄观念,这将会导致终极观念失去自身的纯粹意向性立足点反成为被意向统摄着的现实性给予之实存观念。而这一嬗变了的根基性意向观念,又恰好处于笛卡尔对形上本源进行分析性的普遍怀疑中而应加以扬弃。很显然,笛卡尔将他的终极奠基观念定性为数学式的自然科学理念而脱离自身的沉思意向活动,必然导致笛卡尔式的根基性哲学观念于实际现象科学认知发展,并未起到真正的意向性奠基作用。胡塞尔认为,笛卡尔的这种根基理念是一种“致命的偏见”,[3](p7)它对数百年的哲学发展都有决定性影响,并且隐在地规定着笛卡尔的形上学沉思。而笔者以为,笛卡尔以及随后的现代观念主义哲学,实际上即是由于在其形上学的纯粹意向沉思活动中,未对根基性的客观意向观念自身加以辨明澄清,而直接地使自身沉思着的意向性观念主体沦为经验化的实存定在观念主体,并进而由这一定在主体中所谓的先天观念原则,建立起种种定在形式的经验性形上主体哲学体系,究其实质,是脱离现象本身纯粹客观意向性的先验本源观念而自我束缚着的经验性形上观念体系。

在此,胡塞尔试图澄清现象本身彻底的先验根基观念,从而真正地建构起现象本身之彻底性的哲学体系。作为这样的哲学家,在其沉思意向活动中,自然要摒弃背离先验观念自身的纯粹客观意向性的做法。但这并不等于完全否定意向观念本身,根基性的意向观念自身,仍旧是客观意向地给予着的观念事实,并继续有效地引导着自身沉思着的意向活动主体,从而在自身的客观意向给予中逐步自我充实地澄清出纯粹彻底的真实先验根基观念。因此,胡塞尔提出:“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绝对地奠基科学的一般目标。这一目标实际上应当继续推动我们的沉思过程,正如它推动笛卡尔式的沉思过程一样;并且在我们的沉思中它将逐步地成为具体确定的。”[3](p8)根基性的意向观念在此甚至不能直接设定其可能性,可能性在沉思意向活动中也是一种被统摄、被给予的外化现实自然观念;胡塞尔将这一一般的终极目标描述为或意向性地解释为在意向性沉思主体中“处于不确定的流动性一般化状态”的观念,“作为征兆性的预设(precursory presumption)”,[3](p8)这样一种客观意向给予着的观念事实,便成为自身指向绝对彻底先验观念的意向沉思活动主体经由对笛卡尔式的经验性意向根基观念的澄清后,进一步自我辨明奠基的一个初步导向。

然而,这一观念导向自身虽则不同于纯粹彻底的先验现象观念本身,但却是后者自身之为客观意向性给予观念的直接形式,并且能动地引导着自身沉思着的意向活动而自我澄清着。同时,这样一种现象本身的根基观念之能动的客观意向观念形式亦有别于直接的自然实存观念统摄下的客观(Objective)认知科学或文化事实,而恰好处于这种“客观事实”观念所必然蕴含的对事实本身的根基性目标观念的意向活动中客观意向给予着的状态形式中。因而前述起着初步导向作用的意向观念之自我澄清理应进一步深入到对这些实存客观(Objectiev)认知事实自身的纯粹本真根基性目标的意向活动中,使得根基意向观念自身客观地意向给予出更为充实确切的自我形式;相应地这些充实化了的观念形式即是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显化出的成分(constituent),质言之即是根基性观念自身引导其客观意向给予着奠基观念的意向性沉思活动主体进行自我建构:“……如果我们自身逐步地沉浸于科学的努力活动中的特有意向,真实(genuine)科学这一一般的终极目标的成分(constituent parts)将会澄显给我们……”[3](p9)而胡塞尔对客观(Objective)认知科学自身根基性目标的意向沉思活动,则给出了明证性(evidence)这一意向观念形式:科学认知事业中对现象的一般判断活动在其自身的意向活动中直接地就预设了或纯粹客观地呈现着事情本身的观念,一个认识判断即是所判断现象自我奠基的实现或根基观念自身的现实化呈现,事情本身之意向观念在现实的意向性判断活动中的自我持存显现即是一个认知(cognition);判断形式在此并非是与它所意向的事情本身的纯粹观念处于外在经验指代关系中,而是对现象本身根基观念的意向活动之自身现实化显现的同一化关系;当这一意向性判断活动自身完全纯粹意向地给出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而形成认知判断,并且不单单是处于一时偶然的现实化预设性意向时,对某一事情本身意向观念的现实化自我给予性就成为必然持存的纯粹意向性认知持有,此即明证性。科学认识活动中的意向主体即是追求这种事情本身意向观念的自我亲在明证性显现,而非处于外在地被意向得显现状态或意向性观念自我遮蔽状态。很显然,任何脱离对事情本身意向观念之纯粹客观意向性给予活动的认知观念或判断,都必然背弃纯粹意向观念本身而表现为外在偶然经验显现着的“事情本身”;素朴自然主义的认知观念即是这种对现象本身判断活动中纯粹意向性的自我遮蔽而形成的所谓的对事情本身之实存观念的一种外在指向定在认知方式。而由这种素朴自然的认知观念转向实现对现象本身之意向观念的纯粹自我显现,则需要一种有意识的认知眼光的转换或纯粹意向性的自觉转向,从而在纯粹意向性观念主体对事情本身的认知活动中纯粹直接地呈现着现象本身,也即纯粹客观地意向给予着本真的根基性意向观念从而使其得以自我纯粹直观澄显,而非断裂为被现实化意向主体外在抽象地意向着的观念之定在客体形式。因而关涉事情本身的根基性意向观念在其自身所引导的纯粹意向性活动主体中是直接客观地亲在显现,不存在自然主义观念中认知主体与客体的实存经验性指向间的对立。胡塞尔对此谈道:“一个单纯预设的判断活动(包含朴素自然观念下形成的具有偶然性的判断形式——笔者注)通过有意识地转变成对应的明证性而适变于(become adjusted to——原文斜体化,笔者注)事情、事态本身。这一转变本然地具有那仅仅被意谓之物的实现(fulfilling),一个综合,在这一综合中那被意谓的符合于并且一认同于(coincide with and agree with)那自身之给予的;它是一种对之前间离于事情而被意谓的之正确性的明证性持有。”[3](p10)此处包含经验性外在意向关联的“实现”和“综合”这种表达应在事情本身的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所引导的纯粹意向性活动中加以理解,即所意谓或意向的(the meant)与所给予的(the given)二者是事情本身纯粹客观根基性意向观念在其对应的意向活动中自我同一化的意向性给予,是持存着的事情本身意向性观念之同一纯粹客观意向活动中的两端或两个侧面,在现实化的直观澄显中表现为纯粹的一在,而这种秉持纯粹客观意向性的直观显现活动即是胡塞尔所要坚持的事情本身的明证性表现于其中的纯粹直观活动,或笛卡尔所说的确切意义上的“心灵照见活动(mental seeing)”。[3](p12)

综上所述,在任何对现象的认知活动中,科学家实际所追求的即是事情本身之根基性意向观念在自身所引导的纯粹客观意向性给予活动中达到自我持存或自由的现实化明证性显现,也即观念化了的“纯粹真实的真理(pure and genuine truth)”。[3](p12)然而,意向性观念自身的客观意向明证性给予活动中总还存在着自我直接外化为经验性实存给予的自然认知倾向(乃至相应的现实化自然观念形态),因此现实中的科学事业(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日常生活认知活动)在认知现象时,根基性的意向观念在经验化过程中总还表现为不断自我意向性超越着的明证性视域或范围(horizon),但后者也正是前者自身直接的客观意向性给予状态。我们由此顺而可以推出,对认知事情本身之根基性的意向观念以及彻底化的哲学意义上的普全根基性的纯粹观念性目标,事实上也正直接地明证地显现于现实中的科学对事情根本的不断自我超越着的意向性认知活动中,因而处于明证性状态中的意向观念便成为哲学之绝对奠基的意向性终极目标观念在现实客观(Objective)科学认知事实中自我澄显出的真实成分、“根基部分(fundamental parts)”,[3](p13)并因其直接关涉根基性意向观念的自我直接纯粹显现而成为哲学奠基性的意向性沉思活动中第一个方法论原则——明证性原则:“很显然,我作为一个哲学地开始的沉思者,由于我正努力取向那一预设的目标即真实科学(genuine science),我必须既不作出也不接受为科学的这类中的任何判断,即那种我获得的判断并未源于明证性,源于一种我要认知的事情或事态在其中‘作为它们自身’而呈现给我的那些‘经验’”。[3](p13)

然而,如前所述,根基性的意向观念自身之直接明证性给予,在现实认知活动中总是自我分化为仅具一定意向有效性的明证性视域范围这种纯粹观念事实形态,后者虽是哲学之为真实科学的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直接给予生成着的成分(component parts)或自我构成之物,但终究不同于根基观念自我本身之真正彻底客观意向给予纯粹形式,因而根基意向观念自身的意向沉思活动客观地就被要求对自身的明证性给予范围明证地自我辟清,从而实现纯粹地意向给予现象本身根基之纯粹观念形式。相应地,意向观念自身之明证性给予形式亦分化为明彻的明证性(apodictic evidence)和相即的明证性(adequate evidence)——前者即是对根基性意向观念之自我本身意向给予的纯粹化的、彻底的直接客观意向观念形式,因而也是绝对奠基意向活动的终极观念形式,本源地先于其他任何根基观念自身之客观意向给予的明证性形式而绝对第一地纯粹意向性持存给予显现,并具有绝对真实的确定性形式;后者则是始终伴随着自我意向性超越延伸给予空间,从而表现为单面性(one-sidedness)明证显现着的根基意向观念的直接客观给予形式(纯粹绵延着的观念性我执),而纯粹的根基意向观念本身,在这一意向性超越中,总是显现为单纯预设性的意向观念形式,因而需要不断地一致化综合去充实相即性,实际上,这正是在自然科学认知里,受限于现实化而针对感性实存经验的自然意向观念所具有的表征。

但明彻的明证性与相即的明证性之间,本然地就存在着关涉事情本身的纯粹意向性客观关联:前者即是由后者自身的意向活动中持续地、原则性地意向性指向而澄显出的纯粹意向状态,或说在后者当中本源地自我揭明显现着。自然科学家在认知现象时,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的相即明证性显现,无论是处于何种不完善的现实化意向状态和观念形式,都持续地持有在纯粹的心灵照见中显明着的、对事情本身之彻底根基的意向性原则或信念,而非经验性指向着的抽象理想观念——只要他试图研究事情本身。这样一来,具有绝对确定性、不可怀疑性的根基性意向观念之明彻明证性,便成为引导着我们进行笛卡尔式的科学奠基意向性沉思的彻底明确化的纯粹意向观念初步形式,并在科学认知意向活动中具有明显的原则性自主客观意向给予之纯粹本源根基地位,是推动我们纯粹地实现起始哲学(beginning philosophy)澄显真实纯粹的普全科学认知意向性观念体系的绝对先验观念起点。与此同时,这一绝对自主地客观意向给予着的根基性意向观念形式直接地就向自身的意向沉思活动提出了以自身的明彻明证性而自我真实给予显化的纯粹客观意向性现实化建基问题,简言之,即是先验根基观念综合性的自我演绎纯粹现实化给予问题,或纯粹意向观念形式自身内容的自我揭明充实性呈现问题,这直接地关涉着奠基性的起始哲学所意图建构的先验根基观念本身彻底完全的直接意向性显化形式。

此外,这些问题也标明了,胡塞尔在此关于先验观念自身的纯粹意向性沉思活动思考中,首先并未把先验观念自身直接地预设为某种定在形式的统摄性实体之客观(Objective)主体观念,因为绝对先验观念自身直接地又呈现为纯粹客观意向给予着事情本身的沉思活动中而有待自我纯粹现实化实现,这就避免了绝对先验观念本身外在经验化意向之被给予的偏离可能性而保持着纯粹的客观意向性之真实自主性,即真正由事情本身澄显出的纯粹自我客观意向性给予;就明证性角度而言,即是由前述自我意向性超越给予之相即明证性显现转向原则性的明彻明证性后,在后者原则性的保证下再次现实化自我意向给予而表现为某种“相即性”的自我实现过渡——然而是以一种纯粹彻底的自我本身意向性照见眼光进行着的明证性给予直观活动,不存在之前的相即性明证性在潜含的自然主义现实化眼光影响下所存在的坏的自我无限超越性。

无论如何,首先直接映入先验根基观念进而彻底意向性照见出的纯粹直观显现域,或直接客观意向给予出的,就是我们周围的实存世界(the being of the world)这一显现出的意向观念形式:我们的日常意向性实践活动以及一切现实科学意向性认知活动(包括与意向性相外化而被统摄着的经验实证科学以及与自身意向观念相分离而工具化的意向性给予着的先天认知科学),都以之为意向性观念目标而自我展开着;在实存世界这一纯粹直观显现出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意向观念形式下,其中的各种意向活动及其主体诸如动物、作为人的自我及社会文化共同体,乃至整个具体周遭生活世界都成为被意向给予着的各种现实化经验实存客体(Object)观念及其感性经验活动,或者更准确地说即是根基性的先验观念自身直接客观意向给予而显现着的观念化现象,胡塞尔称之为“效果现象(英译acceptance- phenomenon,德 文 词Geltungsphänomen)”[3](p18)或“存在现象(英译phenomenon of being,德文词Seinsphänomen)”。[3](p19)显然这些“显象”并非先验根基观念本身之完全彻底的纯粹直观显现形式,或毋宁说是作为后者自身处于某种意向性给予张显形态的观念化现象层次,因而虽则自身在其纯粹直观中不具有明彻明证性和相应的绝对意向确定性,但却是先验观念自身之纯粹意向沉思活动,或说纯粹直观活动客观意向给予着的现象而总能呈现出一定的有效性,并因此总还必然保持着自身对先验根基观念的某种意向性关联:“但是无论这一现象对真实性的诉求处于何种状况,并且无论在将来某些时候我是否决定性地认定这一世界存在或是一个幻象,这一现象自身作为我的现象而言就并非是虚无,而正是它使得这种决定性的判定终究是可能的、并相应地使得对我而言作为‘真理’和‘存在’——决定性地确定的或可确定的存在——而具有意义和有效性的任何事情成为可能的。”[3](p19)这里自我意向着的现象,之所以能承担起揭明任何可能的意向性确定性(也即意向性确定性本身)或意义,正是由于它在自身的意向性直观显现中,直接地就显明着先验根基观念自身的意向给予关联。不过,具有揭明意向性确定性本身能力的意向性关联,就其本身而言,它的纯粹明显持存,要以奠基性的意向性沉思主体对自身的先验根基观念客观意向给予活动的完全彻底纯粹化意向直观显现为前提,也即,以具有先验意向给予活动之完全自主性的观念主体在纯粹直观中的直接澄显为前提;在这一纯粹意向性直观显现前提下,之前的每一观念化现象乃至整个具体周遭生活世界都直接地被本源地照见着而真正活生生地意向给予存在着,并因此各自以其“最本真的自身本源性(the most original originality,as it itself)”[3](p19)之彻底明证性而直观显现着,无论是当下现存着的意向性直观现象还是对过去现象本身的意向性回忆,在任一时刻世界本身的任一细节都以自身之本源的纯粹意向给予的真实存在内容而意向地显现着。

进而言之,世界本身的这种纯粹本源地直观显现着的先验自主意向给予活动,实际上就是根基性的先验观念自身的纯粹意向性沉思活动之主体,哲学性地奠基自我的纯粹直接给予活动,而这就意味着,先验根基观念自身所具有的主体性的纯粹意向给予活动,或说本源的生活(original living),是明彻明证性本身的纯粹直观化显现形式。而在之前的实存世界这一观念化事实中,可能外显出的自然主义经验化意向所具有的客观(Objective)被给予的观念形式,则在自身本有的根基性意向观念之彻底明证纯粹直观化澄显出的本源先验根基观念的主体性自我(ego)意向活动中,被扬弃成为真正地以明彻明证性本身为支撑的纯粹观念化事实而保持着自我有效性。具体地说,在世界本身之先验根基观念自我主体的哲学性意向反思地给予生活(reflectively grasped life)中的这一扬弃过程,实际上即是要澄显前述对自身先验根基观念具有自主性意义上的意向主体给予活动的纯粹直观化呈现,而这一澄显中所发生的转变性意向活动过程,对于自然观念褫夺性持有的、脱离自身意向根基之本源的纯粹客观自主意向给予活动而自我遮蔽于被给予着的独断经验化主体性实体立场,或者所称的“自然的信念(natural believing)”[3](p20)而言,则是它的自我扬弃——即它对自身可能完全独断地外化出的经验化立场取向的彻底意向性自我弃绝(abstain),从而使自身在纯粹直观中以对先验观念的纯粹原则性真正信念而真实地获得先验观念自我意向主体自身具有明彻明证性的纯粹意向活动的支撑,并顺而使原初的自然主义实存世界定在观念表现为纯粹化了的自然主义意向性观念化事实。

总之,这里显现出的扬弃意向活动既非某种外在化意向沉思主体的经验化摒除操作,亦非实存世界这一含经验化意向倾向的意向观念形式之完全虚无化的自我原则性否定(我们可以在广义上描述为违背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恰恰相反而是后者本有的根基性先验意向观念自我意向给予着的先验主体之彻底化意向性自我揭明澄显活动,并顺而敞开为纯粹本源地展现这一先验主体中的各种意向给予活动——或可说主体性意向生活流之普全性的自我延展把捉式纯粹直观显化:“除对世界的诸经验(指纯粹彻底意向性未被揭明时自然主义观念下所固守的感性直观意向活动——笔者注)外,所有属于我的生活流的诸意向过程也都由我的注意端(noticing regard)所把捉:非直观的诸意向对象过程,判断,评价,以及决意,设定目标活动和意欲手段,以及所有其他的过程,尤其是当我处于自然的和非反思的态度下所表现出的必然地贯穿于它们所有之中的立场设定(position-takings)……那些具体的主体性体验过程……实际上是他的关注端(attentive regard)所导向的:但这一关注着的自我(Ego),作为哲学化的自我(Ego),就他所直观到的实施弃绝。”[3](p20)通过这一弃绝式扬弃澄显出世界现象自身由之作为纯粹意向性观念化现象,并以明彻明证性客观意向给予而显现着的先验根基观念主体来进行自我意向给予着的生活,也就是由各种纯粹主体性体验(subjective processes)生成出来的纯粹意向生活现象世界——以上即是胡塞尔所谓的现象学悬搁,及其初步揭明的在现象学意义上回到事情本身的纯粹现象世界,就其实质而言,整就是先验观念主体自我意向给予着的纯粹自主性意向生活域。

因而通过现象学悬搁,我们在意向性直观化活动中纯粹本源地所获取的作为先验意向性观念的现象本身,与先验意向主体,二者是同一的;这二者同时也等同于前述具有明证性的意向活动在明彻明证性层次上纯粹直观显现中的意向性两端:自主性的先验意向主体之为事情本身的意向(the meant)与给予(the given)。

进而言之,既然任何客观(Objective)世界现象都是为自主性意向主体所意向着(诸如经验,认知,回忆,思考,判断,渴望等)而存在并获取意向性意义,那么这里的自主性先验意向主体便成为具有自我普全性纯粹客观意向给予的先验本源;当我们的意向端完全反思性地导向这一本源时,我们便纯粹客观地把捉到了奠基性的意向性沉思活动中先验性的纯粹自我(pure ego)主体本身及其自身的纯粹意向性整全世界生活(world-life),它所对应的笛卡尔式意向观念则是经由彻底怀疑而还原出的纯粹自我的实为意向性的思维(cogitations)。由此,纯粹自我及我思便成为自然客观实存世界现象缘之能够持续地获取自己本身整全存在有效性的先验根基存在域,并且自我先验地存在着;而揭明这一现象本身之先验域的彻底化意向路径——先验悬搁便获得了先验现象学还原的意向性意义。

然则,胡塞尔并未直接地就终止于如下这一点,即在持续进行着的哲学奠基性先验意向观念意向性沉思活动中所给予出的这一纯粹直观化观念形式,也即具有自主先验意向性主体的自我意向性思维(ego cogito,我思,如I doubt,我怀疑);诚然这种观念形式是明彻明证性在自身纯粹直观化中开出的自我意向给予这一显现形式,然而自我意向主体的明彻性(apodicticity)恰因此生发出进一步意向性怀疑的空间,即先验意向主体在其自我意向给出的任一纯粹直观显现中,是否也会绝对地包容自身意向活动中过逝的而在自我之为先验根基的先验客观意向延展回忆性关联视域中保持同样的明彻性?这是因为纯粹的先验自我意向直观总还本然地伴随着对自身的其他先验性无限意向视域边际空间,两者之间在具有明彻明证性的意向活动中直接地自我分化显现着:一方面是明彻明证性先验意向观念在自身纯粹直观化中自主存在着的自我意向主体,即“我在(I am)”,一方面则是明彻明证性所给出的这一自主意向形式,反以自身之为先验意向本源而直接地敞显出其他可能直观化的无限意向性空间,即“我思(I doubt,也即I think)”。在先验根基观念以具有明彻明证性的自我意向给予活动给出意向主体观念形式后在此所澄显出的张力,实际上是一种内在自我矛盾张力;这意味着在先验根基观念的明彻性自我意向给予中,仍存有对自身本然纯粹的意向活动之外化实存的自然主义异化倾向。那么,在前述先验观念自我意向主体客观先验地张显出的无限意向空间中,是否还能一贯地保持先验根基观念自身的亲在纯粹直观显现?或说就先验意向主体而言,它在自身的意向活动发散沉思进程中,如何恰当地意向性理会自我本源地开出的意向视域,将会直接关涉着先验根基观念明彻性纯粹直观化显现,是否还能保持它自身之为意向活动本源所具有的彻底纯粹先验性,毕竟前者的经验化取向,将会直接导致它自身悖谬式地丧失明彻性资格,进而沦为经验化定在实存主体。

这样一来,问题便集中于先验根基意向观念在自身纯粹直观化中客观意向地给出先验意向主体后,其所生发出的内在矛盾冲突——即胡塞尔所要进一步意向澄清的“我在”的明彻明证性所意向观照的范围问题:既是先验根基观念自身意向活动所给出的先验意向主体自身的纯粹先验本性问题,亦是先验根基观念自身的纯粹一贯原则性问题,二者在意向性沉思活动中是同一的;前提则是意向沉思主体,要保持自起始处一贯的事情本身之为纯粹先验观念本身的意向立场。而胡塞尔在划分出先验根基观念自身明彻性本身的原则性有效问题,以及先验意向主体自身的明彻性范围问题后,首先就提出要把重点放在后者身上。对此笔者以为,一方面是由于后一问题所指向的先验意向主体的意向性视域是先验观念自身的明彻性纯粹直观化显现为先验自主意向主体后本然地自否定而必然要面对的意向视域问题;另一方面则是胡塞尔在此试图通过对后者纯粹先验客观意向性给予相对于自然经验主义的实证化被给予所倾向的澄清性操作,而以先验根基观念在自身意向给予活动中的自我明证性保持,来净化先验性原则立场,从而避免纯粹彻底的根基性先验意向观念沦为与经验主义直接相对抗而互相隔离着的另一特定经验化观念。

而且,胡塞尔在此也的确又返回到前述澄显出的明彻明证性先验观念这一绝对奠基起点,从而以此来明化当前给出的先验意向主体观念化事实状态:“我们在这一关联(即前述两个问题的划分——笔者注)中回想起一个早先的论述:即明证性的相即性与明彻性无需并接存在(need not go hand in hand)。或许作出这一论述正带有心灵中的先验自我经历(transcendental self-experience)情形。在这一经历中自我(ego)本源地(originaliter)可通达自身。但在任一时刻这一经历仅给出一个以‘具有严格相即性’而经验着的核心,即那一自我(ego)的活生生的当下呈现(living present)(ego cogito 这句话的语法含义所表达的);然则与此同时,在那一核心外一个只是不确定的一般性预设视域延展着,它由那严格意义上是非经历(non-experienced)的但必然地同意向得(also-meant)所构成。”[3](p22-23)胡塞尔提出明彻性与相即性的意向关联,即是反思性地回复到前面所澄清出的根基性先验意向观念自我意向性超越中不断自否定地相即明证性充实取向自身背后澄显着的先验观念本身的明彻明证性之纯粹原则性立场,而这里的先验意向视域问题,实际上就是先验意向观念主体在明彻性自我直观给予中,自否定地自我超越所开出的主体本身的意向视域空间的自我充实意向性要求,与其自身的先验观念之明彻原则纯粹意向性地保持自我纯粹彻底一致性,这二者之间的意向性关联问题:先验观念自身本然地就蕴含着自主意向主体性,意向主体因之作为前者纯粹意向直观化显现形式,而以自身的本源性自我意向给予地自主生活着,并因之表现为具有严格的纯粹直观自我相即性核心点;但意向主体自身之为先验根基观念纯粹直观相即显现观念形式,真正来讲却又本源地在自我直观时又直接敞开无限可能的意向性边际视域而伴随着自我超越中的直观相即性意向性空挡,而这一无限可能的意向视域总还存在着偏离先验根基观念本身亲在直观化显现的、客观(Objective)经验化意向倾向可能性。因而这一意向视域问题直接关涉着纯粹直观存在着的先验意向观念主体或先验的“我在(I am)”之真实先验客观意向性存在状态的把捉问题,也即我思着的我在之真实纯粹意向性存在状态,或先验意向观念纯粹意向沉思活动中自我意向地纯粹直观化明彻给予的一侧直接地同一化意向关联着所纯粹意向的一侧这种先验自我意向主体两重性的真实存在状态,而当下澄显出的问题则凸显于纯粹意向性视域一端的客观存在状态也即它的明彻性资格问题。具体而言,这一先验意向视域不仅包蕴着“大部分是完全晦暗的自我(ego)的过逝”[3](p23),还在同时意蕴着它的先验能力以及它的习惯性特质,它们都是先验意向主体自我明彻直观化显现自身意向地分化出的非明彻直观的无限不确定先验意向敞开空间,是被意向主体自身意向地预设着而非意向主体自我明证给予。自我本然地同意向地带有不明确的先验意向性视域的、明彻直观中自我彻底意向给予的先验自我存在(transcendental I-am,ego sum),便成为尚待自我明辨的先验意向观念化事实。

而以上所有这些,实际上都是胡塞尔为了凸显出这一关键点:上述先验的“我在”之先验客观意向性存在事实状态的自我澄清问题,对于纯粹先验观念自身明彻明证性这个原则式立场的重要性:“当我们在明确先验自我时,我们处在一个十足的危险点,即是我们首先搁置对明彻性这一难题的思考。”[3](p23)而笛卡尔恰在先验观念引导的自我意向奠基性哲学沉思活动中所生发出的这一关节点上,偏向了客观(Objective)经验化意向取向,即笛卡尔在其未加以澄清的自然数学科学偏见驱使下,简单粗率地把意向性的我思完全等同于绝对实存的我在(ego cogito,ego sum),后以绝对实存定在的先验主体观念中的一系列所谓的先天观念原则建构起一套类似于自然科学意向观念取向的先验自我主体性形上学体系;因而先验意向主体在其中自然地沦为脱离纯粹先验意向客观给予活动的“实存思维者”(substantia cogitans)、“一个分割出的或具思维或具灵魂(mens sive animus)的人”,[3](p24)并依循着在胡塞尔看来是某种归纳性假设的经验化因果律推演出由同样是经验性的实体组成的实存世界图式。显然,笛卡尔对先验主体存在观念的这一经验化偏向导致其所建构起的笛卡尔式先验主体性哲学体系实际上嬗变为先验实在论而胡塞尔称之为“先验实在论之父”(the father of transcendental realism),并因此成为胡塞尔力图反思辨明先验根基观念本身从而澄清出纯粹化了的先验观念彻底主体性奠基哲学的批判靶子。而胡塞尔所依循的意向性原则即是前述一以贯之的先验根基性意向观念自身的意向沉思活动中自我意向给予的明彻明证性直观显现,简言之即是纯粹直观原则(principle of pure“intuition”):在前述先验现象学还原后所澄显出的先验自我意向思维(ego cogito)生活存在域中,沉思者仅以它自身所观照到的纯粹客观地意向给予直观显现为真实持有,并且胡塞尔认为笛卡尔正是由于在澄清挖掘出先验主体意向存在域后未能坚守这一纯粹直观原则而导致他未能确切地把捉先验主体性,进而致使他未能导引出真实的先验哲学,也即由先验意向根基观念自身明证地给出的先验主体性意向给予体系。

我们由此顺而可以得出如下论点,先验自我作为由先验根基观念的明证直观化显现给予主体,它自身意向性存在状态的自我澄清仍须反思式地意向回溯到纯粹先验观念自身明彻明证性这一原则性根基的自我澄清中,并由此纯粹地开显出由意向性导引着的世界本身之纯粹彻底先验根基观念自身明证给予的主体性意向观念真实的意向给予生活世界。所以,在通向先验自我的第一沉思中,胡塞尔在最后一节那里把落脚点放在先验自我意向主体与世界本身之先验根基观念之间的意向性内在关联中。首先,依循上述先验观念自身的客观意向性给予纯粹直观原则,先验自我意向活动主体并不把他的意向给予内容当成自然态度下自我经验(natural self-experience)到的被外在化的实存性给予物诸如人的思维、灵魂、理智而抽象地给出主体自身的经验化存在状态,也不直接就把意向主体自身当成被分割出的独立存在给予物如所谓的精神实体,乃至先验自我自主性意向沉思生活也并非所谓的纯粹的内在意识生活,后者仍旧是一种特定的脱离先验意向观念自身意向性的定在被给予统摄性观念——它们都是自然主义意向取向下的一些所谓客观(Objective)实证科学如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外在考察对象,而自然意向观念下认知现象的科学实际上都预先意向性地预设了脱离先验根基观念自身纯粹客观意向给予活动的外在化被给予的定在客观世界观念图式而进行各种所谓的针对事情本身的意向性研究活动。先验现象学则要在对这些实存世界之内的对象观念实施现象学还原的基础上,使先验意向主体完全脱离这种自然素朴的实存世界观念取向(既非位于其中亦非与之并列),并由此使得实存世界本身之先验根基观念自我意向沉思主体及主体性意向沉思生活保持自身的纯粹自主意向给予明彻明证性直观显现,因而自然也就随之成为一切真实客观地持有现象自身之明证性显现的本源,成为先验现象学意向意义上的自我(transcendental-phenomenological Ego):任一世界现象(包含一切所谓客观实证对象)皆意向性地由我的本源性先验客观自我给予能力纯粹直观显现现象本身并(能够)为我意向性地存在着并获取意向性意义。由此观之,先验意向自我仅仅是通过世界本身之先验根基性意向观念所引导的先验现象学还原意向沉思活动才获得自身之为世界现象本源的明彻性直观显现资格。

先验主体性本源,如前所述,自身亦非一个固定实存的定在被给予实体,先验意向主体在自身的任一明彻明证性直观化显现中,都依其先验意向的一侧,而自否定地敞显着非明彻性直观的纯粹客观意向性视域,在后者意向性直观显现之前,自主性意向主体就始终伴随着敞开着的一般不确定性预设空间,因而仍待世界现象本身之先验根基性观念的自我先验意向给予活动的澄显。因此之故,正如我们不能把先验意向主体描述为,处于素朴实存世界观念中的一个定在实体,我们也不能把世界意向性地描述为,受限于一个绝对定在的主体性本源:“正如还原了的自我(Ego)不是这一世界的支项(a piece of the world),因此,相反地,世界以及任一世界性客体(Object)也都并非是我的自我(my Ego)中的支项,并作为一个实在内在部分、作为一个感觉到的材料复合物(complex of data)、作为一个诸行为复合体而显现于我的意识生活中。”[3](p26)

在这里,胡塞尔把任一世界现象(anything worldly)自身所具有的、作为先验自我意向根基观念主体纯粹客观地显现出的自我意向性超越性,即本然意向性意义(intrinsic sense),称之为“超验性(transcendence)”,而把现象本身在自我意向性超越性奠基沉思活动中,所澄显出的纯粹自主性意向活动主体自我(Ego)所具有的本源性自我去明彻显现一切世界现象本身在现象学哲学层次上的意向意义,界定为“先验性(transcendental)”;换句话说,主体自我的先验性,是世界现象本身超越素朴经验层次而进行意向性自我溯源活动时,所必然客观意向给予的特质澄显,而世界现象本身的超验性,则是它在客观先验性自我奠基意向性沉思活动中,相对于素朴自然经验层次进行现象学还原时,一以贯之的原则性超越敞显。

简而言之,先验性是超验性的客观意向取向,超验性是先验性的本然特质,先验性与超验性统一于为世界现象进行哲学奠基沉思过程中所采取的面向事情本身的先验根基观念之明证性意向给予路径;二者在世界现象本身之先验根基观念自身的奠基性意向沉思活动中本然地崭露出的内在意向性关联,便在先验观念自我意向性澄清过程中彰显出先验现象学哲学体系,并使得《笛卡尔沉思》中第一沉思所揭明的先验意向主体,在依循着纯粹意向性给予直观原则进一步澄清世界现象本身背后的先验根基观念时,所必然面对的诸多问题:如先验主体依循先验客观给予而自我超验生成这一层面上的单子建极问题,又如单子主体依循自身先验客观根基而自我超验生成单子共同体时所面临的主体间性问题等等,从而进一步呈现为一系列先验哲学层面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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