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基于比较的视角

2020-01-16 21:00陈兴国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国式协商民主

陈兴国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主义学院,重庆 401420)

协商民主是舶来品,作为参与式民主、商议性民主的现代学术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政治学界,最早见于《协商民主:共和政府下的多数原则》,主张公民平等、广泛参与,反对精英式的宪政民主[1]。协商民主的兴起是对战后西方选举民主的批判与补救[2],是多元价值社会忠于交流与平等对话的理性回应。它试图摆脱金钱政治、选举操控与政治谎言,实现民主政治、国家治理、组织构架和决策机制的全新超越。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本文简称中国式协商民主)又不是舶来品[3],虽然在文化上承认多样性、在政治上追求合法性、在社会上培育公民精神等方面与西方协商民主具有一致性,但在历史背景、理论本原、核心价值、发展路径、政治地位、实践模式、社会功效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式协商民主是中国大地上生成起来的地地道道的民主范式,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有雏形,20世纪中叶就形成了制度规范,有着中国本土深厚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石、制度框架与实践积淀,凸显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展示着卓越的中国风范,发挥着独特的中国优势。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内在根脉

西方选举民主存在天然弊端,要用全新的协和民主、结盟民主或共识民主去克服,于是诞生了参与式、商议式的西方协商民主,它是西方文明之果,并不适于所有国家[4]。中国是一个同质性较强的多元社会,儒家文化源远流长,56个民族亲如一家,共同孕育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共同描绘了国家治理的和合图景,为中国式协商民主找寻到了文化的内在根脉,获取到了文化的历史密码。

(一)和而不同的文化观念,是中国式协商民主坚守的特定价值

西方文化孕育在激烈冲突的社会[5],为强化资本服务、缓和阶级对立、化解社会矛盾,统治阶级高扬人权、推崇自由,却导致了过度的竞争与自由的泛滥,出现了经济、政治与文化的断裂。协商民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挽救资产阶级政治而催生的民主体制。

中国却不同。我国长期保持士农工商“四民社会”的政治格序[6],受和而不同文化观的深刻影响,社会基本稳定,文化大体完整,历史相对延续。先秦时期,孔子就主张人与人之间要“和为贵”,孟子则认为社会的发展要“天时”“地利”“人和”。这里的“和”不是表面上的一致和象征性的媾和,是和而不同,是事物在和谐共生中差异性、多样性的统一,即晏婴主张的“尚和去同”。“和”不是无原则的妥协与退让,是协和,是周公旦推崇的“以和邦国”,是社会和谐、治国安邦的执政基石。“和”不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专制,是老子主张的“善仁”、戴圣倡导的“和善”,与人为善,施政于仁。“和”不是假仁假义的和颜悦色,是《尚书》倡导的“和衷”,是上下同心、里应外合,是同舟共济、风雨同舟。“和”不是对自然的猎取与破坏,是老子的“天人玄同”、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是人与自然的美美与共。圣贤们崇尚和而不同,因为他们朴素地理解了“和”与“同”是两个范畴。西周的史伯就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没有多样性的绝对同一,事物就会停止繁衍生息。正是因为和而不同,才构成了色彩斑斓的自然界、更迭演进的人类社会和景象万千的多种文明。和而不同的价值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人为人处事、修身治国的重要伦理。汉代班固主张“敬之与和”,修炼六艺之术,借鉴九家之言,提升大国之治;北宋张载反对“乐己之同”、苏轼批评“使人同己”,是对“持一统”的抗议[7];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则要求从“其不同处”发掘“同”,否则文化就会中断、社会就会停滞。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开放的特质与包容的价值,在绵延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历久弥新,是中华文明从未间断的重要原因,是当今中国文化自信的逻辑起点,为中国式协商民主追求多样性的同一性注入了强大的文化基因。

(二)中庸之道的处世态度,是中国式协商民主遵循的有效方法

中庸之道并非中国独有,古希腊传统文化中就渗透着中庸的处世原则,毕达哥拉斯认为“中庸是最好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乃是中庸之道”,要求人们普遍遵循、长期恪守这一道德伦理与行为规范。只不过中庸之道在中国儒家文化中演绎得更完整、更丰沛,流传更广、影响更深,没有被西方倡导的自由主义与推崇的极端个性所淹没,因此在历史的沉积中愈发闪耀着儒家智慧的光芒。

儒家创始人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时局“中节”、说话“中肯”、为人“中正”、处世“中和”,成为中庸思想的核心要义。这种“中”不是无原则的和稀泥和无尊严的顺从,是孟子的“中道”,是辞让、谦让、礼让、忍让、禅让[8]。这种“中”不是简单的折中和调和,是子思的“执两用中”,主张过犹不及,追求事物的平衡、协调与统一。这种“中”不是平庸、消沉,是庄子的“庸也者,用也”,拥有中庸之智、践行中庸之道。这种“中”不是巧言令色,是孔子的“以直报怨”,是荀子的“天下有中,敢直其身”,强调明事理、合常道,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中庸之道富有哲辨思维和宽猛相济的处世风格,在漫长的岁月里,虽被历史冲洗与社会异化,但仍世代传扬,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民族性的独特展现。宋代朱熹解析“不偏不倚”的平常之道,明代王阳明采取“刚柔并济”的治理之策,就是中庸之道的生动范例。唐朝李翱将《中庸》尊为经书,宋真宗将《中庸》列入科考,梁启超视《中庸》为国宝,都是对中庸之道的褒奖。中庸之道作为一种处世态度,对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之于个体,可以在沟通中消解和疏导浮躁、烦闷、偏执、暴戾等不良情绪,做到慎初、慎微、慎言、慎行,追求至诚、至仁、至善、至圣[9]。之于社会,可以避免“西方之乱”中频繁的经济危机、严重的贫富分化、恶劣的环境破坏等行为扭曲。用中庸之道降解矛盾与分歧,实现符合历史规律、顺应发展潮流、彰显大国风范的“中国之治”,正是中国式协商民主遵循的理性原则与有效方法。

(三)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是中国式协商民主倡导的政治理念

西方的人本主义推向了更加理性的道路,但是,他们过于迷恋抽象的思辨[10],偏离了现实的轨道。而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和执政理念,我国以人为本的直接来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国语境和执政意义。

以人为本思想最早见于《尚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人是治国安邦的根本。这种以人为本是孔子的仁政,主张“仁者爱人”,反对苛政,要求道之以政、齐之以礼,自觉奉行智、仁、圣、义、忠、和等美德,知仁讲礼、选贤任能。这种以人为本是孟子的善政,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主张“民为贵”,要求保民、养民和教民,推行善政,实现王道。这种以人为本是老子的无为而治,以百姓心为心,不扰民、不与民争利,主张“民自正”,要求统治者顺应时势不妄为、遵从民心而为之。这种以人为本是管子的以民为本,主张“政之所行,在顺民心”,对百姓爱之、利之、益之、安之,推崇尚贤,教民以智,对民无苛。这种以人为本是荀子的“人为天下贵”,人有气、有生、有知、有义,要“制天命而用之”,礼法并用、明德慎罚、平政爱民。先秦诸子百家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得以沿袭,从西汉的文景之治到唐朝的贞观之治,从明代的永宣盛世到清朝的康乾盛世,无不是人为“天下贵”的生动实践,无不折射出统治者尊重民心、爱惜民力的努力。中国式协商民主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人道精神、民本思想和执政理念,尊重民本,爱惜民智,维护民权,注重民生,实现了人本对物本的超越,做出了利益至上与道义至上的最佳抉择[11],在协商与沟通中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升了民生幸福指数。

二、马克思主义观,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理论内核

西方的协商民主不是空穴来风,它有自己的成长逻辑和理论背景,新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新社会民主主义和社群主义等,构成了其直接的理论渊源[12]。而中国式协商民主不同,有独特的理论内核和中国气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感召下,抛弃私人利益和个人偏见,最大限度地促成协商共识。经过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洗礼,中国式协商民主理论逐步完善定型。

(一)集体主义是中国式协商民主汲取的精神养分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支撑、政治依托、精神动力和价值原则[13],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人不是抽象的存在物,离不开各种集体或共同体,无产阶级、劳苦大众及其政党一直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14],懂得团结、善于团结一切进步的力量,甚至讨论和汲取“分歧意见”[15],目的是“不会妨碍集体主义运动向前发展”[16],以便夺取革命斗争的最后胜利。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理论本原与政治定位“并不否认个人利益”[17],恰恰相反,社会主义为个人利益提供了政治前提、经济基础、文化保障与制度供给,在真正共同体的联合中“获得自己的自由”[15]571。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主义具有鲜明的政治底色,是一种规范性命令,甚至被认为集体主义“就是党性”[18]。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嬗变,人们的价值观念表现出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与多变性,公民精神也从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转移,出现了多元化、个性化、世俗化和物质化倾向[19],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有时会失去平衡,有的人甚至把个人的自由与价值凌驾于集体之上。为了扩大集体主义的话语权,党中央以政治理论建设引领主流价值构建,当个人与集体出现矛盾时,要广泛听取人民意见,不要嫌麻烦,更要“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20],切实维护党和人民这一最高集体的利益。通过国家政治强力和全社会合力的推进,集体利益至上保证了各种利益主体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充分沟通、民主协商、友好对话。这有利于矛盾的有效化解、利益的合理平衡、决策的合法有效,从而实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中国式协商民主注入充足的精神养分和前行的精神动力。

(二)马列主义是中国式协商民主高扬的理论旗帜

马列主义作为一道真理光芒,以其科学性、实践性和革命性的力量,指引无数革命者穿越资本主义政治黑暗,走向社会主义光明大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狭隘性和民主政治的虚假性进行了深刻和无情的揭示,指出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要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第一步就是要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争得民主”[21]。民主要经历自然民主制、不自由民主制、政治民主制、国家民主制和真正民主制五个阶段[22]。作为最高类型和终极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虽然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23],但由于人民是社会、自然、自身的主人,公共权力已回归人民,可以通过自由人的联合体平等、友好、公开地参与公共事务,在全世界范围内争取一切可能的“团结与协调”[21]367,哪怕“同魔鬼结成同盟”[24],也不是不可选择的,因而是“真正的民主制”[25],能促进偏好转换和决策共识,实现多数人的民主,追求真正的民主。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准确表达协商民主的意念,其民主理论的意境却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根本理论源头[26]。列宁和斯大林吸取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主思想精华,努力给予“每一个公民提供这样的条件”[27],即当家作主的机会。不论是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还是民族事务、党内事务,都通过协商与商讨、联合与合作、讨论与辩论等形式,让各种革命力量就共同事务达成一致。其协商思想虽未形成制度性安排[28],仍然为苏维埃政权树立了极高的威望,也赋予了中国式协商民主巨大的能量,指明了前行的基本方向。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直接的政治归依

毛泽东认为中国缺少独立和民主,中国革命的首要目标是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面貌,建立人民民主制度,其中心和本质的任务就是“争取民主”[29],这才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抗战时期,毛泽东提出“三三制”原则,要求“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30],凝聚各种抗日力量。我们是一个“商量政府”[31],建国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要同各方面代表形成政治共识,坚决反对党内的关门主义倾向,这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社会贤达倍受鼓舞。为了巩固人民政权,畅通协商渠道,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最密切的联系”[31]1094,广泛协商、广开言路,凝聚起社会主义建设的磅礴之力,站在改革开放窗口,邓小平融入中国社会境域,不追求西方国家的“形式民主”[32],既注重党内协商,又关注党际协商,重要的决定和事项都要经过“代表大会讨论”[33],同时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商量办事”[34],接受他们的建议和监督,这样就会少犯错误、少一些决策的片面性。邓小平更是在十三大报告中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35],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畅通公民诉求表达机制,并要求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让人民群众讲真话,有申诉委屈的地方。这些思想架起了党内与党外、上层与下层沟通协商的桥梁,促进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江泽民和胡锦涛从国家制度高度关注协商民主,认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36],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37],要加强多党合作和全社会协商,开展各种形式的探讨、交流、协商、议政,体现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议事的协商要旨[38]。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39],是用来解决中国的和人民的问题的,因而必须推进中国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39]297,发挥协商民主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优势,切实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39]292。党中央对协商民主的重要指示,是指导中国式协商民主直接的政治原则、政治归依,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遵循,是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共识和力量的指路明灯。

三、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根本依存

随着资本的扩张,其经济的狭隘性、政治的欺诈性、民主的工具性、道德的伪善性暴露无遗。与资本主义比较,我国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立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39]36,不仅得到了严密的逻辑论证,更是得到了70多年辉煌成就的实践印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外交等方面彰显出巨大的制度活力,并作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34]337,一天天成熟和完善起来,为中国式协商民主提供了根本依存,实现了国泰民安、人民幸福,完成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一)公有制主体地位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经济根基

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夺取政权后,首要的根本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21]286,以国家或社会的名义,毫不客气地剥夺剥夺者。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优势所在。经济决定政治,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要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才能保证自己的“阶级统治”[40],唤醒主人翁意识,“不但忘我劳动,而且参加管理”[41],在团结互助的协商参与中“得到全面发展”[42]。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制度,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必须坚持,不能动摇”[34]133。这是对马列主义的遵循,是不能突破的社会主义底线、不能丢的原则,“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43],就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经济超越了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和前苏联计划模式的统制经济,是一种全新的民主经济[44],利益主体和调整方式呈现多样性。而企业是生产者的自由联合体,生产者是企业的主人,可以通过企业决策、劳动管理与工资集体协商与对话等方式,激发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使各种资源得到更合理、更高效的配置,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提升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与控制力。而且只有这样,才能把主体地位与主人翁作用有机融合在一起,使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相衔接,确保中国式协商民主有根、有基、有定力。

(二)党领导一切的优势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政治前提

政党政治是当今社会普遍的政治现象,操控着世界各国的政治生活。在变革与冲突的社会,各种政治势力竞相亮相、此消彼长,为了降解冲突,避免次优结果[45],西方国家采取一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来获取、配置与影响权力,希望通过竞争选举上升为执政党,为特定阶级或期望中的角色效力,在经济保障、利益整合、政治监督、人才输送等方面给予当权者影响。虽然作用有限,但还是摆脱不了金钱政治、垄断财团甚至某些军事力量的控制[46],导致无法实现有效的组织和干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47],强化了“党是领导一切的”[48]:既实施政治领导,也开展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既强化和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体统一领导,又调动地方积极性;既纠正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群不分等倾向,又防止个人集权和个人专断;既搞好党政军的组织领导,又加强生产生活的全方位管理。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要成功应对挑战、攻坚克难,定方向、谋大局、作决策、办大事、解难题,没有党的集中、全面、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34]341。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本着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心系人民群众,切实解决了“党如何领导,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49],否则,“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50]。有了党领导一切,中国式协商民主就有了主心骨和政治依靠,民主协商、真心协商,更有利于把协商共识转化为国家治理实践,并通过公共政策工具加以整合和优化,提升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

(三)两会制的民主模型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完美程式

资本主义国家多数通过代议制采用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与组织模式,最大化保证了资本权力[51]。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同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普世价值和代议民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52],推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与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并列,推行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对话,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两者完美融合,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耦合起来,培育公共领域和成熟的公民社会[53],形成政治民主的两轮驱动,真正兑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会虽有代表审议形式的协商民主,但主要是选举民主;政协会虽有选举形式,但主要是协商功能。“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36]55,既表现广泛的民主,又能“集中处理国事”[31]1057。两者相互嵌入,是主权在民与精英政治的内在融合[54],能建立起多平台、多渠道、多方式的信息反馈、利益表达和决策整合机制,在有序政治参与格序中,融合各方面的心声与诉求,扩大了民主的广泛性,增强了协商的包容性,有效防止了“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55],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强大优势。

四、丰富实践样态,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活力之源

西方协商民主明显的理论局限性和乌托邦色彩,在实践中也存在协商共识和决策执行的断裂[56]。中国式协商民主不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一系列的理论性探索、制度化设计和自上而下党政部门的联合推动完成的,有历史文化积淀,有科学理论指导,有国家制度保证,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实践样态。主体十分广泛,激发了各党各派、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协商参与积极性;平台更加拓展,丰富了协商民主载体;内容不断夯实,极大地延伸了中国式协商民主边界;机制和流程日益健全,协商有效性得到更好的彰显,协商民主走出了富有特色的中国路径。

(一)实践主体更加广泛,蕴涵多层性、多样性

马克思认为,人不是自我意识或绝对精神的产物,具有实践性和历史生成性,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57]。个体在实践中与类建立起能动的对象性的联系,类的发展决定和塑造个体的发展,而类又是“由个人活动构成”[58],从而保持类的持续绵延,类存在和个体存在之间的多种矛盾和利益的张力[59],正是协商民主发起与存在的本因。作为公民社会,需要多元化的个体真正觉醒与参与,从而实现个体存在与类存在的矛盾化解、利益平衡。西方协商民主的主体一般是公民,强调公民平等参与政治生活,但只有交往能力强的精英才做到了真正参与,就公共议题发表意见、质疑、抗辩和促成共识,它属于个体协商,是一种低层级协商。而中国式协商民主的主体十分广泛,有政党、政府、民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社团和普通公民等。在各种力量中,中国共产党成为不可争议的领导力量[60],避免了西方协商民主中群龙无首、政党相互倾轧的问题,做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多元协商与高效决策的统一。在各种组织中,人民政协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产物,是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承担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功能,是较高层次、较为固定、较有规范的协商组织方式,有专属规章、专门组织、专业人才、专项议题,与其他形式的协商相比,是“专门协商机构”[61],其协商是常态化、连续性、全职式、多领域的政治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分量重、地位高、渠道广、效能好,是西方协商民主无法比拟的[62],成为中国式协商民主的重要标尺。中国式协商民主的优势还在于,除了这种政治协商外,还广泛存在多种参与协商、社会协商或基层协商形式,如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协商议事会、公共论坛、网络问政、人民陪审员、咨询委员会等,各利益群体及所联系的个体都可以成为协商主体,这极大地丰富了协商民主的主体范围,真正保证了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二)实践平台更加夯实,保证制度性、规范性

西方协商民主成为西方理论家解读和决策者操控的工具,被束之高阁成了一种摆设。中国式协商民主不仅仅是用理论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能动地改造世界”[6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完备的组织体系,自上而下构建起系统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协商平台,包括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和基层协商等[61]37。这些平台和渠道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侧重,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架起政党之间、党政之间、党群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之间平等交流、多向协商的桥梁。中国式协商民主是最高形式的民主,也是程序比较复杂的民主,重点已从选举代表转移到决策审议、从执政合法性转换到决策合法性上[64],构建起了分布合理、环环相扣的协商民主体系,充分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智库机构的诉求和建议,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更多渠道,为公共决策提供了更多平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性实践样态。

(三)实践内容不断完善,注重差异性、边界性

西方协商民主虽然边界清晰,但属于狭义的协商民主,协商内容比较单一。中国式协商民主是广义的,不仅概念比较泛化,而且内容相当丰富,从建国初期人民政协的协商建国进展到今天的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从立法协商、行政协商、司法协商到基层民主协商、多种辅助协商,涉及政党关系、公共事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百姓生活等各个方面。根据不同协商主体内容的差异性和边界性,大体可分为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两大部分[65]。政治协商,以党委部门为主导,就事关各级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复杂问题进行协商,各党各派、各级政府、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等利益相关者汇聚在一起,对决策前、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开展研讨、会商,以达成政治共识。社会协商,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召集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公民代表,就公共服务、群众利益、民心实事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商讨具体的实施办法或解决方案。当然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有时可能越界,为了进一步规范协商内容,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就协商民主设置议题场域[66],除场所、方式、语言表达等外,依据职能职责的差异性和边界性,重点划定了各自的协商清单,以消除协商的随意性、可变性和不可控性。比如政协全国委员会就设置了14个正面清单,中办和国办就规定了社区协商的5个方面,能够进入或不能进入的议题一目了然,目的是防止协商中跑题或触及敏感话题。这些措施完成了协商的规范性、有限性约束,进一步提升了协商实效。

(四)实践机制得以健全,保证程序化、法治化

程序化、法治化是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方面,是保障民主政治运行的重要介质,离开了系统完备的程序与法治,任何民主都无法实现,甚至可能会流于形式。西方协商民主的程序化、法治化获得了较好的体现,经过自由表达的平等协商,由共识转换为决策的过程,得到了有效的呵护。但是,从西方协商民主的实践来看,重自由表达、轻整体诉求,重协商过程、轻决策结果,重形式、轻内容,多元冲突、多元撕裂、多元碎片等问题[67],并没有随着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而根本改观。程序是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延展和补充,是制度运行的生命[68]。作为非强制性的柔性民主,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程序化和法治化治理,小到议题的商定、会场的安排,大到情况的通报、决议的拟定,都会利用各种媒介加以监督,这就增强了协商过程的程序化、决策内容的法治化、协商执行的实效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国家强大的组织网络,列席两会、参加官方的听证会和座谈会、接受官方组织的民意调查,是协商民主的常态,使处于离散状态的个体意志变成网络议题或社群观念,避免偏激的、冲动的、非理性的行为,减少协商程序混乱和协商资源内耗,以保证公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政治参与,这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真谛与妥协的涵义[69]。中国式协商民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到了科学设计议题遴选、协商程序、座谈讨论、听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结果公示等程序,各协商机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建立起了横向联动、纵向衔接的信息通报和成果采纳机制,形成中国式协商民主的闭环运行流程,确保协商成果落地。

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是与生俱来的,是土生土长的,是内生性的,不仅有先进理论的指导,更有科学实践的支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制度优势的更大发挥,其独特优势必将会更加凸现出来,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一道更加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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