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问题及建议

2020-01-19 15:07李梦雅
中华建设 2020年10期
关键词:空间规划国土法律法规

李梦雅

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和价值更加突出,政府部门应当对其有新的理解和认识,并不断根据新时代的规划需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国土空间规划,并以此为基础,探究了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在宏观角度、横向角度以及纵向角度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创新国土空间规划行政体系等角度提出了相关发展建议,以期对业内相关人士起到借鉴作用。

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用地规划、土地发展规划等土地规划行为存在较大差异性,并不是单纯的内容拓宽或者横向延伸等规划行为。从整体角度来看,土地空间规划更倾向于“区域整体性规划”,是站在整体的角度对各个局部地区进行规划,但这种局部规划并不是单一或者独立进行的,需要各个局部地区之间产生良好呼应和关联,形成具有比较显著区域联系性特征的整体国土空间资源规划。

一、国土空间规划概述

土地空间规划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所有的土地空间规划行为都必须建立在详细、全面的自然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这是规划的本源所在。需要充分考虑到国土空间在不断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应当注意到国土空间所具有的动态变化属性,要站在实现全局发展战略的视角下,并以此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这样才能使国土空间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确立以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以及优化国土空间框架为核心的行土地空间规划基本目标,进行详细、全面的国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布局以及国土空间开发秩序。

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有比较精准的目标,要能够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较好的解决和处理国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关系,使国土空间资源能够在合理管控的同时,发挥出价值最大化。而且还需要以此为基础,对城市整体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发展布局中的价值,使城乡空间可以协调发展,并且使公共设施以及其它市政设施能够与国土空间资源实现高度融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不是盲目追求经济发展或者人口配置,同时也要实现社会资源、自然资源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土空间的统筹发展。并且能够有效防止出现国土空间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实现国土空间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局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1.宏观角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够完善,有待健全的问题。虽然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已经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制定出来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文件,但从整体上来看,整个法律体系都存在有待完善的现实问题。由于缺少主体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在一些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配套法律内容笼统情况,立法存在较为明显的滞后性和延缓性问题,一些法律内容存在可操作性偏低,灵活性不强等情况。由于法律内容不够健全、运行体制不够完善,造成很多国土空间规划行为需要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才能得以实现,浪费了较多政府行政资源;其次,从目前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来看,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规划路径,将追求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使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被激化,这样不仅延缓了整体发展,同时也造成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时出现了失衡;另外,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缺少民主性元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就很容易限制了国土空间规划的视角宽度。

2.横向角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部分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够清晰、明确,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落实到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因素是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综合性规划缺位。多个横向部门出现职能冲突、职能不清晰等问题,各部门的职能既存在相互制约,同时也存在互相冲突的情况,最终造成了国土空间规划运行体系的混乱,严重限制了各类规划的实际效果和合理性;其次,目前的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缺少统一编制和运行规范,这样就造成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效率偏低,信息的交互不够及时完整,各个职能部门都以自我为中心,例如环保部门以保护环境为核心、城市建设部门以推动城市建设为核心,最终造成规划编制出现过度倾斜,在整体角度缺乏统一性,比如规划期限不统一、用地标准不统一。而且重复规划、编制脱节、规划冲突等问题也比较明显,这样就会给编制工作带来较大阻碍,也给国土空间规划的顺利实施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负面影响,同时也造成了较为明显的资源浪费。

3.纵向角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城市建设用地侵占农业生产用地以及绿色生态湿地等情况,这样就造成农业、林业、环保湿地的保有量严重不足,其主要因素是由于缺少统筹兼顾的规划目光,再加上土地资源在城市建设中存在工序不平衡的问题;其次,国土空间规划存在比较明显的形式主义,很多规划都忽视了民生因素,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比如在环保、公共服务、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重视度不足。很多规划都存在不平衡问题,普遍向经济层面倾斜,而民生比重偏低,甚至部分规划在完成不久就面临着重新调整,浪费了大量资源,也暴露出规划理念的不先进,缺乏时代感的现状。

三、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问题的建议分析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立法相关工作

对于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来说,要想科学高效开展相关规划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石,对相关规划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与管控。要确立国土空间规划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关键地位,根据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内容,不断健全相对应的法律内容和条例条款,形成具有统领全局能力的完善法律体系,无论是在横向角度还是在纵向角度,能够让法律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权限划分、法律责任划分等功能,这样还能从侧面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价值。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对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部门还是相关个人来说,完善的法律法规都能给规划工作产生较大的合力,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现监督与约束作用,避免出现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国土空间规划在法律层面更具严谨性。

2.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对于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来说,规划工作变得更加繁琐,涉及的内容和需要考虑的层面更多,这就需要健全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此为基础来推动相关规划工作。通过健全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在纵向和横向都具备较强的衔接和协调效果,对国土空间规划可以起到引导和指向性功能。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可以使相关规划工作更具层次性,符合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和法律法规,并且具有较为突出的统一性,顶层、中层和基层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清晰明确。

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来说,在健全的规划体系中,使各个层级的规划内容和规划目标更加清晰,更富指导性作用。以上层的国家和省、直辖市等层级的空间规划体系来说,需要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战略性,应当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规划,这样才能使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和内容更加明确。对于下层的各个行政单位来说,要充分结合上层机构制定的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战略目标,在合理的范围内,打造具有当地人文特色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个基层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正确干预和引导。这样能够使各个层级的规划都具备较强目标导向,无论从法律层面来看还是从规划体系层面来看,都有着显著的统一性。

此外,在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还需要能够实现区域经济、区域生态环境以及区域农林产业的协调发展,满足基本的“三规合一”规划要求和规划目标。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先明确“三规”的界限,这样才能使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不越界、不碰线,同时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体系制度,对破坏“三规合一”的部门机构或者个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让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创新国土空间规划行政体系

在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来看,必须要对现有的国土空间规划行政体系进行创新,这样才能使规划工作的层次感更清晰。从“三规合一”的角度入手,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的效果,创建具有时代特征的行政体系平台或者交流系统,这样能够积极处理具体规划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矛盾问题,还能够避免重新或者单独成立行政机构后带来的行政资源浪费、行政体系臃肿等问题。此外,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还需要充分听取社会群众的看法和建议,这样可以让群众也参与到规划工作中,突出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民生性和全面性,让群众更加信任、认同并积极助力国土空间规划顺利进行。

四、结语

在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中,需要考虑的内容更多,层面更丰富,这就给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当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先进性,要符合时代发展基本趋势,不断对规划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中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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