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书当以感觉为先导,以理法为约束。写字的时候脑子放空,不可边想边写;临摹的时候却要尽可能考虑周详,从全局到枝节全面锤炼。这样感性的释放才不会泛滥无状,平时蓄积的能量可以使放空状态的下意识反应合于规矩,方能“合情合理”。时下不少人反着来,临摹时不假思索,创作时绞尽脑汁。写字亦如同打仗,必以士气为先,所以孙子说“故杀敌者,怒也”,你情绪得上来,士气高涨,则一鼓作气;但又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还需“知己知彼”,需“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书法里蕴含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手段,它牵扯到的面很广。所以我称其为文人的“益智游戏”。如果只是比谁练得勤,书法怎么能历千百年而不衰,招惹这么多文化精英沉溺其中;又倘若仅仅为移情遣兴,那也太小看书法了,操琴弄盏便好。
书法是需要“练”的,但“练”并不是主要环节。制定一个标准,“练”就是不断向这个标准靠近的过程。而制定标准则是见文化、见修养、见品位的。比如你制定一个“临摹准确”的标准,或制定一个“乌方光”(以和求和),亦或制定一个“用反”(以异求和)的标准,各种标准都需要你花不小的气力去达到,每个标准也都有高下之分。但遇见什么标准则是一生之缘分,关联长期养成什么样的思维模式,也关联几十年耕耘之后的果实。这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瓜有大小,豆亦有大小,但再小的瓜也大于最大的豆。所以文化之求“正脉”,无非是希望路能走得远,瓜能长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