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准则下高校教育成本的精细化核算

2020-02-14 06:11赵汝奎
财会学习 2020年2期
关键词:核算高校

赵汝奎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成绩,但有关高校教育成本的问题也随之接踵而至。如何在保障教育质量的同时,实现高等教育成本的规范核算,是目前摆在高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为高校教育的成本核算奠定了很好的理论基础。本文便以新政府会计准则为基础,通过分析当前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提出一些相关对策,以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准则;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该制度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重构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对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财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为我国高校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教育成本的精细化核算以及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以及政策支撑作用。

一、当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现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高校作为一种由国家统管的特殊组织形式,其经费来源由政府全部承揽。以某医科大学为例,政府几乎承包了该高等学校办学的全部经费,由于不是必须考虑自身教育成本方面的问题,长此以往便导致了高等学校在成本效益方面观念意识的淡薄以及成本核算及成本管控方面动机的缺失。但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转变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教育投入开始逐渐趋于多元化,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单一这一形势逐步被打破,而与此同时使得教育成本核算成为高校一项必要性工作。

(二)当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面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加之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源性影响,我国高校现阶段在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如下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1.高校财务体制相对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在收入支出方面的核算依然被过去的那种“大收”和“大支”理念所左右,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大都仍延用旧的院校财务会计体制,诸如仍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对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没有进行严格区分、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等,這些现存的诸多弊端都会阻碍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高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片面

目前为止,政府还并未采取完整意义上的绩效管理对高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从实践上来看,当前依然仅要求高校去提供一些基本财务信息,忽略了那些可反映高校综合办学质量的教育成本指标。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评价制度及评价指标体系,使高校在教育成本核算方面缺乏外在压力及内在动机,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其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执行。

3.财务信息系统落后,不利于核算工作落实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财务工作进行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必然趋势。高校内部相互独立的各管理部门,彼此在业务需要的基础上也都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但因各经济事项数据种类及来源渠道繁杂等原因,使得高校内部缺乏信息整合及共享的数据平台,财务部门也因此无法及时获取所需的足够完整的数据信息。

二、新政府会计准则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因高校组织结构以及其所从事活动的特殊性,可引入作业成本法实现其在新政府会计准则下教育成本的科学性核算及管理,其基本流程如下:

(一)确定消耗资源项目

在新政府会计准则下,按照作业成本法确认并归集资源成本时要注意区分三大事项,分别为资本性费用与收益性费用的区分、当期费用与非当期费用的区分以及资源耗费资本化与费用化之间的区分,在此基础上可依照经济内容的不同将高校教育活动消耗的资源进行如表1分类:

在高校发生的诸多支出中,并不是所有支出都可以计入到教育成本中,如离退休人员经费、上缴上级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因与当期的学生培养活动无关,所以不应包括其中;其次对于后勤保障支出以及科研事业支出也应根据其是否与学生培养相关而确认其是否应归入到教育成本中。

(二)将资源分配到作业

在确定完资源项目,就需要按照资源动因将各资源项目成本分配到相对应的作业中心中。其中,专属于某作业中心的资源可直接将其归入其中;而对于其他贡献于多项作业中心的资源项目就需要依据相关资源动因进行成本分配,资源动因及相关作业的确定分别可见表2和图1:

某作业耗费资源 = 资源动因分配率×该资源耗费总额;

其中,资源动因分配率 = 某作业耗费的该资源动因量/该资源动因量总和

(三)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

结合高校实际状况确定作业成本动因,再依据作业动因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在确定作业动因时,必须确保作业动因与作业的耗费密切相关,同时要使所选作业动因的数据容易获取且方便计算。高校具体作业动因划分如表3所示:

某院系学生应承担的某项作业成本 = 耗用该作业的成本动因量×作业动因分配率;

其中,作业动因分配率 = 某作业中心的作业成本/该作业中心可提供的作业量。

最后将该院系学生应分配的所有作业成本汇总可得该院系的教育成本。

三、新政府会计准则下完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建议

(一)完善高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高校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其资金多由政府出资,且无需承担对资金的受托责任,这便使高校在成本核算及管理方面缺乏其内在动力。为此,高校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成本核算的考核力度,通过考核施加的压力加强成本管控的意识,从而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实现教育资金的合理配置及使用。

(二)妥善解决新旧政策的顺利衔接

各高校应积极寻求妥善处理新旧政策顺利衔接的方案,实现旧制度向新制度的平稳过渡。为此,各高校可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新准则,确保其理解并掌握新准则的各项规定,同时研究制定符合高校特色的过渡性会计次级科目,以便于实现新旧会计科目的对接及过渡,此外还应促使其学习并掌握新的核算方法,尽快胜任以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双基础”模式下的核算工作。

(三)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信息化建设

高校必须借助当今流行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对其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实施信息化建设,以便科学、准确地确定各项成本动因及资源动因等。同时应运用大数据技术方法搜集大量的成本数据信息,以有效满足高校对庞大数据信息的需求。此外,也可凭借大数据技术方法为成本信息检索、分类查询以及数据资料的存储提供便捷之路。

四、结语

新政府会计准则的施行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指导性价值。为满足新准则的要求,高校在开展教育成本核算工作时,必须协调好两大核算基础,完善高校成本核算考核指标体系,并采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加强高校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同时,可借助当代大数据技术优化并规范作业成本法的操作指引及核心流程,从而提高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度,实现教育资金的合理应用。

参考文献:

[1]张凤.作业成本法在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应用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7 (21):87-88.

[2]雷丽丽,杨小虎.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J].智富时代,2018 (7).

[3]黄青山,郭瑞.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J].会计之友,2019,605 (05):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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