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硕晗,陶双成,简丽,陈济丁,黄山倩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29)
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1],其划定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0%~30%[2-3],且多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的地区。公路作为典型的跨区域、大尺度线性工程,规划选线中不可避免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随着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实施,生态环保刚性约束不断增强,我国当前的公路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切实提高公路生态保护水平,推进公路建设快速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新要求下公路生态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指导公路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公路是典型的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关于公路的生态保护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诸多研究。在公路规划设计方面,美国联邦公路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FHWA)[4]在1997年发布的《公路灵活性设计指南》(Flexibility in Highway Design)中强调,公路设计应在保证运输功能和安全的基础上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陆旭东等[5]对公路环保关联性设计(Context Sensi⁃tive Design,CSD)理念与实践开展了研究,认为环保、景观等多学科专业人员应在公路规划、设计等前期阶段介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生态、环保、景观等要求融入公路主体设计。
在公路管理方面,刘志岗[6]梳理了发达国家公路环境保护现状,发现发达国家将减缓环境影响作为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并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建立了涉及公路与生态环境保护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组建了具备强大环境监督管理权力的公路环境保护机构,并充分保证公路建设环境保护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