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提升策略研究
——以Z镇为例

2020-02-25 13:26
山西农经 2020年23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成果攻坚

(信阳农林学院财经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为全党的政治工作和政治任务,成为国家社会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为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力。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果,脱贫攻坚整体形势得到了根本性转变。截至2019 年底,贫困人口降至551 万人,较2012 年底减少9 348 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6%,较2012 年底下降9.6 个百分点,尚有52 个贫困县、1 113 个贫困村未脱贫摘帽。当前,脱贫攻坚正向着最难、最硬的领域迈进,不仅要做好最后的“冲刺”,还要抓好现有成果巩固,严防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取得全面胜利。因此,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应当成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遵循。

1 Z 镇脱贫攻坚现状

1.1 Z镇概况

Z 镇位于河南省息县东部、黄淮平原南部,面积78.5 km2,属典型的农业乡镇,耕地面积近0.46 万hm2,农业生产主要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106 国道、337 省道交汇于此,大广高速、息淮高速环绕周边。Z 镇辖16 个行政村、224 个村民组;截至2019 年底,全镇人口4.6 万人。

1.2 Z镇脱贫攻坚成效

自脱贫攻坚实施以来,Z 镇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分工和督导推进,千方百计帮助贫困人群创收增收,取得了明显的脱贫成效。截至2020 年6月底,全镇已实现1 276 户、4 939 人成功脱贫,分别完成脱贫任务数的97.1%和98.6%,尚有38 户、69 人未脱贫。

2 Z 镇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了解Z 镇的脱贫整体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部分已脱贫和未脱贫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同时分析了该镇扶贫部门统计的相关数据,发现现阶段该镇脱贫攻坚中存在以下问题。

2.1 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调查发现,贫困户能够顺利实现脱贫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相关政策,短期增收节支效果明显,但贫困户自身并未形成较为稳定的创收增收实际能力,缺乏实现稳定增收的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本。

在物质条件方面,由于Z 镇地处平原,贫困户除耕地外并无其他有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且人均耕地仅为0.1 hm2,农业生产方式较为单一,无法为持续创收增收提供渠道。

在人力资本方面,绝大多数的已脱贫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工作能力。统计数据显示,Z 镇1 276 户脱贫家庭的户主及其配偶共计2 070 人,其中初中学历及其以下2 021 人,占比97.6%,普通劳动力人口1 205 人,占比58.2%,其他皆因身体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或只具有弱劳动能力。

2.2 创收增收的渠道较单一

调查发现,已脱贫和未脱贫的家庭中大部分家庭的收入来自于农业收入和扶贫收入(如国家助学金、公益性岗位、低保等),借助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实现增收的家庭较少。

农业生产方面,无论是作物种植还是田间管理,基本延续了以户为单位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以种植小麦和水稻两种粮食作物为主,停留在“靠天吃饭”的原始状态,农业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较低,因此农业创收风险较大、增收难度较大[1]。

国家扶贫政策方面,对于任何一个贫困家庭而言,并非所有的帮扶政策均能享受。例如公益性岗位,受限于岗位数量和岗位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客观要求,只有少部分贫困人口能够从事公益性工作。统计数据显示,1 276 户脱贫户的户主中有723 人无工资性收入,占比56.6%;4 939 人脱贫人口中有3 222 人无工资性收入,占比65.2%。

2.3 扶志工作任重道远

扶贫先扶志,要通过案例引导、观念宣导、教育感化等方式使贫困人口充分认识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这一根本道理,从思想深处树立积极、向上、进取、拼搏的生活态度。要使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参加劳动的贫困人口摈弃不愿吃苦、不能吃苦的消极态度,树立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理念。做好扶志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贫困人口对劳动的正确认知也应成为检验、评价、反映脱贫成效的重要定性指标之一。在调查中发现,一部分贫困人口把从国家获得的各项帮扶理解为“理所应当”,把扶贫人员的入户工作当作“福利”欣然接受,把贫困户的标识当成了“讨价还价”的筹码,脱贫过程中一味等待国家帮扶,不以贫困为耻、反以贫困为荣,没有准确认识自身在脱贫中的义务、责任和作用。思想意识不正确必将对脱贫工作成效带来影响,从内部降低了脱贫工作进度、削弱了脱贫工作效果[2]。

3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提升策略

脱贫攻坚任务不打折扣,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随着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即将完成,脱贫工作也将跨入新的阶段、承担新的任务,工作的重心将由“扶贫、脱贫”向“防致贫、防返贫”转变。脱贫攻坚完成之后,脱贫工作的目标将是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贫困现象再次出现,实现脱贫户持久脱贫和所有人的共同富裕[3]。

3.1 深化落实脱贫攻坚帮扶政策

当前,脱贫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因客观原因难以或尚未形成,脱贫成果还需持续强化,脱贫政策的执行上需要立足事实、分类实施。从实际情况看,部分脱贫人口因年老、重大疾病、身体残疾、未成年等原因而不能参加有偿劳动,无法获得较为稳定的工资收入或劳务报酬,难以实现自主脱贫。鉴于此类人群在整个脱贫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不利的客观实际难以改变或短期之内不会发生变化,对此必须毫不动摇地继续发挥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低保等扶贫政策的“兜底”作为,落实好“四不摘”原则,执行好“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始终将这类低收入或无收入群体纳入国家扶贫的范围内,将脱贫不脱政策落到实处。

3.2 发挥区位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发展特色经济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重要措施。特色经济将为剩余劳动力才智的发挥提供平台和机会,对于提升基层地方脱贫成果、实现各地方协调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脱贫攻坚而言,最基本的目标就是要增加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是一项重要的方法路径,但是从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均衡性、持续性来看,产业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依旧缺乏持续脱贫的经济基础,不仅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也将埋下返贫致贫的隐患。

3.3 增强脱贫主体发展的自觉性

脱贫攻坚是由政府主导、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集体行动,在此行动中,贫困人口是最重要的行动主体。但是在长期的脱贫攻坚工作中,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承担了大量脱贫任务,成为脱贫攻坚的目标考核对象。相反,作为最重要主体的贫困人口承受的脱贫压力则小一些,部分贫困人口“一心一意”坐等政府的扶贫帮扶,把脱贫攻坚看作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无视自身的问题和责任,“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因此,脱贫攻坚过程中不仅要给予贫困人口必要的物质帮扶,更重要的是对贫困人口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正面引导和说服教育,使之明白脱贫不是不劳而获和简单的填饱肚子,要激发他们劳动脱贫、勤劳致富的内在动力,成为吃苦耐劳、担当奋进、不甘落后的劳动者,充分发挥脱贫致富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3.4 积极谋划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脱贫人口主要集中于广大的农村,这些地方同样也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脱贫攻坚不仅限于收入的增加,还应包括先进生产力发展、优秀文化传播和宜居环境创建等方面。脱贫攻坚即将收官并不意味着从此不再需要脱贫工作。贫困具有相对性,而且返贫致贫的风险一直存在,脱贫工作应是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管理工作。

随着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脱贫的目标应从特定人群、既定标准向更大范围、更高标准跨越,进一步提升脱贫的质量和效果。乡村振兴之中包括消除贫困这一基本目标,与脱贫攻坚在内涵上具有一致性。为了保护好、发展好脱贫攻坚的既有成效,脱贫攻坚的各方主体应当考虑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在资源开发、人才培养、组织建设等方面要借助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获得发展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各种机会,为实现持久脱贫提供可持续动力。

4 结束语

在脱贫攻坚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将Z 镇作为研究对象分析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稳定脱贫的基本策略,以实现持久脱贫的长期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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