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2020-03-08 02:54梁菲
销售与管理 2020年19期
关键词:摊点供餐食堂

梁菲

一、校园食品安全现状调查

为了解校园食品安全现状,本次调查时间为2020年3月,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身边幼儿园和大中小学学生为调查对象,用时一周,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295份,其中有效281份,有效率为95%,得出下列结果:

学校缺乏对食堂和校园超市的监管。基于281份调查问卷,其中75%的调查对象曾在学校食堂吃过问题食物或者在校园超市购买过问题食物。当被问及“校园食堂存在哪些安全隐患”,32%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原材料不卫生,27%的调查对象认为是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不卫生,25%的调查对象认为是食品包装或使用的餐具不卫生,16%的调查对象认为是食品摆放及就餐环境的不卫生。由此可见,学校在食堂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上,在校园超市食品质量安全上,没有形成高效严厉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关注度低。在我们调查的281名大、中小学生里问及“在校园周边摊点就餐是否关注有无卫生许可证”时165人偶尔注意,83人从来没有关注过。由此可见,学生们对于校园周边摊点的食品安全关注度低。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是很高。在所调查的281名学生里,当被问及“在食堂或学校超市及校园附近摊点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处理”时,只有80名学生会选择和销售者协商请求赔偿。由此可见,学生们的维权意识相对薄弱。

消费者很少留意到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以及学校周边摊点的监管。在调查的281名学生里,被问及“是否知道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学校对于校园食品安全采取过相关措施或者宣传”,253人表示“不知道”。由此可见,在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中,政府与其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行动起来,跟消费者共同发力,同时经营者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

二、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校园经营者自律性差

校园超市为了营利,根据学生的喜好购入很多不健康的零食饮料销售。学校周边摊点为了谋取高额利益节省经营成本,所以他们大部分都缺少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加上学校监管力度不足,政府相关部门审查不到位以及学生意识的薄弱,使食品安全问题与日俱增。

(二)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处于漠视状态

学生们虽有维权的意识,但实际行动力低,往往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不愿意面对面冲突而自认倒霉。学生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处于漠视的这种状态,不仅因为学校缺少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还因为学生们维权渠道过于单一。

(三)校园、政府监管责任不到位

学校把重点放在教学工作上,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关注度少。政府监管部门人员职责权限不清,管理效果不佳,对要承担责任的案件相互推诿。因此学校和政府都需要建立健全各自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

三、完善我国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的建议

(一)落实校园主体责任

借鉴美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的经验,针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统一用餐的情况。学校在入学前记录学生食物过敏史,单独处理过敏学生的午餐。推广校方陪餐制,在学生用餐之前,校方必须先吃,并对当天学生午餐品质进行评估。引入家长委员会监督体制,鼓励有专业知识并符合健康要求的家长实行现场监督,并提出建议改善供餐的条件和食品营养。同时有条件的家长可以申请成为不定期义工。这样不仅降低了食堂的运营成本,还可以对食堂进行有效的监督。

大学虽然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也该加大对食堂的投入,改善高校食堂的设施条件,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更新菜品数量,这样会减少学生网络订餐的频率。同时大学食堂是由不同的供餐服务商组成,在招募供餐服务商时,学校不能只考虑经济利益,更要考虑学生的安全。学校应该制定统一的标准,如工作人员个人的健康要求和工作时个人卫生要求,每天的食物必须留样检查,每天食品的生产过程要进行实况监控方便师生检查,保持每天供餐和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等等。在学校网络公开平台上建立学生对食堂食品评估程序,学生可以随时反映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学校收到之后及时要求各个供餐窗口进行整改。学校如果没有重大的活动,应该限制外来人员用餐情况,也是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

对于校园超市和校园周边的摊点,学校应该不定期对校园超市销售的食品进行一系列检查,校园超市零食和饮料的销售应当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调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取消销售。学校应禁止学生去往校园周边的摊点,可以每天派值班的老师进行监督。

(二)政府需发挥主导作用

对于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园餐饮不同于大学食堂餐饮的商业行为,其利润甚微,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校园供餐体系的管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推广政府集中采购,由教育部门在一定区域开展供应商、原材料等集中定点采购。这样不仅降低原材料不卫生的安全风险,而且降低了成本。食堂食品加工的地方必须安装监控,做到食堂食品加工过程的全公开全透明,并在食堂窗口前进行实况转播,公开让学生监督。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每一次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每一起行政处罚都将会降低学校食堂或供餐服务商的信用等级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无论幼儿园、大中小学附近总是会有“三无”的小摊贩,有人甚至说这些是校园必有的记忆之一。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政府应当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监管的力度,颁布相关法律对校园周边“三无”营利情况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搭建监管部门——学校(幼儿园)老师以及在校学生家长,促进老师和家长監督投诉举报的有效实施。

在网络餐饮方面,对于幼儿园和大中小学,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通知各个学校强化管理,禁止网络餐饮进校园。对于大学来说,全面禁止外卖进校园是不可能的。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主动约谈网络餐饮平台,以行政任命的方式强化网络餐饮的监管地位。要求网络餐饮平台提高大学校园附近外卖商家的准入标准,加强对大学校园附近外卖商家的监管力度。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大学校园附近网络餐饮的监管,结合网络餐饮的特点组建专门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部门,一方面对网络餐饮平台上校园附近外卖商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严查,加大商家入网难度,提高商家的行业规范,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另一方面审查各个网络餐饮平台各自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办法,针对不完善的地方要求不断地修改。最后政府部门加强监控各个餐饮平台是否如实实行该办法,可以和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同监督检查,也可以对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过的进行进一步审查,政府部门通过自身的网络平台公示相应的问题,对于不符合规范的商家通过降低信用等级直至被纳入个人或企业失信名单的方式处罚,使网络餐饮行业更加规范。

(三)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评估平台

教育部门在自己的官方网络平台建立专门的校园食品安全评估平台。并且每次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检查结果将公示在平台上。

引入学生和家长监管体制,让学生在平台上及时对当天食堂用餐情况进行评估,不仅强化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而且在潜移默化中加强了学生的个人维权意识。家长可以从这个平台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如果学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也可以第一时间反映在平台上。关于校园周边摊点的存在,家长、老师和学生只要发现随时可以在这个平台进行投诉,政府监管部门将会解决,从而达到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四)建立健全有关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

对于我国2019年初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及卫生健康委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仍然需要提升其立法层次,加大惩处力度。立法机关要了解各个地区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不同现状,根据现状建立健全有关校园安全信用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校园食品市场,加强对消费者相关法律的宣传且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达到政府、校园以及消费者共治,促进校园食品行业健康有效地发展。对于违法违规的校园食堂或供餐服务商,直接将它们纳入企业失信名单中,并对它们处以高额罚款,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的路还很长,任重而道远,建立完善且有效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政府、校园、消费者应该联合起来达到社会共治的效果。

(本文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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