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重写”的故事

2020-03-13 08:14:11陈培浩
上海文学 2020年2期

陈培浩

人们常常忘记了一个概念得以成立背后的观念装置。某种意义上,离开相应的观念装置,任何概念都是无法理解的。比如“当代文学”,在中国大陆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概念,但在歐洲、日韩甚至港澳台地区,其内涵就显得颇为模糊,也缺乏成为一门学科的可能。这些地区的读者对于何谓“中国当代文学”经常是一头雾水。因此,“中国当代文学”是一个必须打进引号里的概念,我们不仅要问“它是什么”,更要问“它是怎么来的”。多年前,洪子诚先生就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在《“当代文学”的概念》这篇文章中,洪先生敏锐地发现:“从1950年代后期开始,‘新文学的概念迅速被‘现代文学所取代,以‘现代文学史命名的著作纷纷出现。与此同时,一批冠以‘当代文学史或‘新中国文学名称的评述1949年以后大陆文学的著作,也应运而生。”“当时的文学界赋予这两个概念不同的含义,当文学界用‘现代文学来取代‘新文学时,事实上是在建立一种文学史‘时期的划分方式,是在为当时所要确立的文学规范体系,通过对文学史的‘重写来提出依据。”因此,“当代文学”并非在时间上自然承接“现代文学”出现的命名,它们是同一逻辑的产物。洪子诚指出,从“新文学”到“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命名转变中,镶嵌着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转换而来的“多层的‘文学等级划分”。换言之,“新民主主义论”是塑造1949年之后“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装置性话语。“新民主主义论”将中国的社会进程作了“旧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三分法描述,这三种社会形态在文学上各有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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