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兰州民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初步研究*

2020-03-13 08:13王文行
甘肃科技纵横 2020年1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能力兰州市对策

内容摘要:本文依据设计的指标体系,通过对142户民营小微企业的相关参数的调查分析发现,兰州市的民营小微企业的现实科技创新能力很弱,多数尚不具备潜在创新能力,其原因既有企业自身的,也有企业外部环境的。为促进其创新能力,本文提出了包括“增加企业经济实力、打好创新经济基础”等在内的10个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   兰州市  民营小微企业  科技创新能力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3.1    文献标志码:A

民营小微企业是指除“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外的经营范围专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1]的独立经营,自承风险的法人单位。民营企业这种经济形式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由二十世纪80年代伊始的“个体户”的基础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而逐步演变而来的[2]。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现今民营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其创造的GDP 已經占到全国总量的35-45%、每年吸纳的新增劳动力已经占70%、完成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5%以上。与东部地区相比,兰州的民营小微企业尽管规模小、基础薄弱,但也在地方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市私营企业128696(含个体户)户,注册资金6754.23亿元,233户规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完成增加值87.4亿元;民营企业完成税收144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36.74%;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9%。

创新是人类持续进步的不懈动力,科技创新是企业在竞争中获取更大市场份额、获得更多利润、得到更大发展空间的关键途径。小微企业往往处于竞争较为完全的市场格局中,有效的科技创新对其发展壮大更加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深入研究民营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分析其面临的关键约束因素、制定有效的对策,支持其增加创新能力、加快其创新步伐就具有非常重要的要义。

一、兰州民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现状

科技创新能力是指企业、学校、科研机构或自然人等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具备发明创新的综合势力。为了准确分析民营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必须设置一系列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定性定量分析,方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一)指标设计

创新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过程,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必须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一定的研发经验、研发经历、相关的设备、经济实力、创新精神等七个方面的因素,甚至有学者认为这七个因素缺一不可。据此,我们按照尽量可量化的原则,设计了如下调查指标体系。

1、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为了将调查对象限定在民营小微企业的生产性领域,我们筛选了企业所属行业(国家标准分类法)、企业性质(合资/独资/国企/民企)、企业经营性质(生产/销售/产销一体)、当年销售额(百万元人民币/年)、企业职工人数(人)和主导产品类型等六项二级指标。

2、基于投入要素的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

如果将创新看成是一种企业的“投入产出”活动,则企业的创新中各种相关要素的投入能力就非常重要,为此,我们设计了包括六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并赋予了各指标的权重。

3、基于系统管理的评价指标

如果将创新看成是一种管理过程,则企业的创新中管理相关的各类资源能力就成为衡量创新能力的关键,为此,我们设计了包括四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并赋予了各指标的权重。

(二)调查方法

为了获得较为翔实可靠的数据,我们采用了两种调查方法:一是入户调查法。委派专门的调查人员到受访企业,查阅企业的相关资料、与企业相关人员面谈,获取相关的数据。二是委托企业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对于一些相对集中,且有集中统一管理机构的企业,我们委托该类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集中查阅所需数据、填表。

(三)数据处理

本课题调查企业124户,获得有效调查数据表124份。考虑到不同行业之间在创新诸多环节的差异,我们将受调查企业分为“生产类”和“销售(服务)”两大类,再依据“要素投入创新能力”和“系统管理创新能力”两个类型,将能够得到的相关数据计算其均值、进行方差分析(为节省篇幅,这里不再罗列各项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最后,我们以部分发达地区小微企业相关数值为“标杆”、计算出本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指数的最大、最小和均值,以期得出一些基本结论。

(四)结论

根据计算结果,对比国内发达地区(北京、上海、广州和重庆四市2015-2018年相关指标的均值)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重要结论。

结论一:兰州市小微企业的现实创新能力很弱。兰州市受调查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数均值分别为北京的12%、上海的13%、广州的14%和重庆的16%。最10%的高均值企业的也仅为以上四地同类企业的32—45%,最低的10%企业的仅为3—5%。具体表现为在两类小微企业中,运用自有专利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仅为3家,占全部样本数的2%;并且多为实用性专利技术,原创性专利产品不足1%,在生产过程中,所用设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为0,达到国内领先不足1%;所生产的产品各项参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为0、达到国内领先的几乎为0。个别进行专利生产的企业所获德的创新补偿也非常低。

结论二:兰州市的小微企业基本上不具备科技创新的潜力。几乎100%的受调查企业缺少完整的专业创新团队,90%的企业没有创新投入、95%以上的企业缺少具有较高职称的行业领军人才、85%以上的企业缺少技术档案、60%以上的企业缺少与省内外高校或专业研究机构的有效沟通渠道、70%以上的企业没有独特的技术或产品、97%以上企业缺少专利或专利技术的积累。

二、兰州民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的原因

作为创新的主体,兰州民营小微企业自身具有一些列限制科技创新的因素。

1、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严重不足

样本企业中,员工最多的51人,最小5人,算数平均数为18人,基本全部属于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微型”企业的范畴,如此规模,无法组建专门专业团队。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仅12家,最大1600万元,最少的10%的企业,仅为45万元,全体样本的均值为190万元。企业年利润的均值12万元,利润最高的10%的企业的均值26万元,最低的10%的企业的仅为5万元以下。如此低的利润额、根本无法为企业创新提供最低限度的创新投入资金。

2、企业时间短、缺乏基本的积累

将样本企业按照成立的时间分为“长”、“中”、“短”三个组,“长”组的均值为12年,其中最长的20年,“中”组的为6年,“短”组的2年以内。按照国内外企业寿命的统计规律,所有样本企业均属于“新”企业,绝大多数尚处于“试错期”,还处于在市场中寻找生存位置的阶段,绝大多数还没有创新所需要的技术、资金和人才的积累。

3、技术起点很低

如果将创新看成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技术基础应该是同业的前沿,但受调查的企业中,生产性企业无论是产品、还是生产技术、工艺、销售模式乃至组织形式,均处于较为“原始”状态。绝大多数样本企业所用设备、工艺均属于低端的、有的甚至使淘汰的“二手”装备。服务类样本企业基本上沿用的是传统服务模式,部分软件企业所能够进行的“创新”仅是一些小的软件制作和调试,不具备开发大型的、专业的软件。

4、缺少创新信息和人才支撑

多数样本企业的决策层普遍缺乏对同业国内外前沿和发展态势的准确把握,不具备从行业发展趋势中领悟创新的方向,也不具备跨行业跨领域创新的判断力。企业自身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基本没有同行业的頂尖专家,普遍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缺乏对行业内相关知识和经验的长期积累,尽管部分企业吸纳了一些周边高校的专业人员兼职从事技术指导,但从创新的视角,这种人才支撑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二)企业外部的原因

1、缺乏领军企业引致的集中效应

根据筱原的“雁阵”理论和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一个区域内如果有若干家领军型创新企业,在其示范作用的引领下,必然会在其周边形成一批与其配套、互补的小微型创新企业,呈现显著的集中效应,典型的如美国的硅谷、日本的东京—大阪之间的小微企业带、以及国内的杭州、上海等。据课题组调查结果,兰州市所有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集中区的各个孵化器,行业内知名企业数为零,甚至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也是凤毛麟角。

2、缺乏创新氛围

创新的主体说到底是具有知识、经验和动机的人,而不是组织或机构。人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所处环境的强烈影响。兰州整体上属于风险回避氛围严重的区域,有能力、知识、经验、创新成功概率较高的人群都集中在体制内的各类单位,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对创新能够有效激励的氛围。

3、缺少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由于其独特的收益和退出机制,是当今哺育创新企业的常见模式。但兰州市内罕有本土风险投资企业和个体,外地风投来兰挖掘有潜力小微创新企业的很少,客观上导致本地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惠顾。

三、提升兰州民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一)增加企业经济实力、打好创新经济基础

1、优化税收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税负

建议在现行的税收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针对小微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切实降低每个行业的小微企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标准,在现行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下调5个点;二是对给予比例更高的抵扣或抵免,特别是应该将技术服务性质的营业收入纳入抵免的范围。三是提高所得税起点,建议讲民营小微企业,特别是经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起征额点提高到200万以上;四是降低技术转让收入的标准认定,对于技术创新的收益,在税收减免的基础上,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分成,同时,技术转让所得用于技术研发的,作为成本,减免其所得税。

2、适度增加对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财政补助

对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政府的发改、财政部门应该制定切实的补助计划、明确规范的补助标准。可以考虑按照几种模式进行财政补助:一是按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补助。凡生产新产品、采纳新技术和新工艺(特别是自己研发的专利型技术和工艺),按照其产品技术或工艺的领先程度,以单位产品或技术工艺基数,补助50-100万元,为避免套利行为,可以考虑按其营业额配套的形式进行补助。二是按照员工数量进行补贴。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考虑每个员工5000元的标准,每年给企业予以补助。三是研发投入补助。凡能够被认定的研发投入,由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照1:1的比例予以补助。为防止欺诈,可以制定严厉的惩戒措施。

(二)营造企业内外的创新氛围

1、广泛宣传、弘扬创新精神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创新发展”理念为原则,组织专家班子和专业队伍,挖掘和提炼典型创新题材,在报纸、电视、网站、自媒体等各类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创新氛围、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活动。

2、成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技术指导的机构

政府出资、联合大专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设置开放的科技实验室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各种技术障碍;在大学院所组建小微企业技术发展中心,专门为进行技术研发提供专业的帮助以及技术开发完成后的相关商业化的咨询服务。

3、积极推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政府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每年应该推出几个相关项目,以招标的形式,配套部分经费、提出发展要求和考核指标,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在实践中切实促进其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三)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1、建立专门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府和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完善相关信用担保体系,从而保证将对支持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的融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其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融资环境。

2、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业务

采用政府贴息、税收减免等形式的激励措施,鼓励国有银行依据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能力特点,推出符合小微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担保产品,使金融机构授信与小微企业需求相结合;鼓励提供多样化的短期贷款服务,加大对其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3、畅通信息和渠道、鼓励风投发展

政府搭建信息和合作平台,鼓励民营小微企业与风险投资的交流、互动,提供政策帮助和指导,在规范双方行为的基础上,支持风险投资企业加大再本地小微企业的风险投资力度。

(四)激励成果和人才进入小微企业

1、激励成果进入小微企业

政府搭建平台、制定知识产权、成果估价入股等各种形式的政策和措施,將有价值的科研引入小微民营科技企业,在成果所有制取得收益的同时,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增加和积累创新经验。

2、鼓励人才入驻小微民营企业

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以轮岗、科技代表等形式,鼓励大院大所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小微企业挂职、巡回指导。也可以考虑每年在大专院校召开轮训班,吸引小微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短期训练、研讨,提升其科技素质和研发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文行,罗小玲,王建伟,企业创新能力评价问题[J],甘肃科技纵横,第四十八卷 第十一期,2019.11

[2]吴松强,周娟娟 ,陈倩,亚太国家促进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与借鉴[J],科学管理研究,第35卷,第2期,2017年4月

[3]张国良,张琼,新时代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理念与发展对策研究[J],

科学管理研究,第36卷 第3期,2018年6月

[4]张树义,蔡靖婧,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政府补助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第3卷 第18期,2013年9月,

[5]崔新,上海张江科技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学位论文,2018年6月

[6]邓明亮,刘钒,区域科技型小微企业政策环境评价研究—基于京津沪渝四市的分析[J],科技和产业,第16卷 第6期,2016年6月

[7]朱永跃,张提,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以南京溧水区“

321”人才项目为例[D],科技进步与对策,第31卷 第2期,2014年1月

作者简介:王文行(1962——),男,汉族,甘肃靖远人,博士,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工作。

基金项目:2018年度“兰州市人才创新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8-RC-39)的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文行(1962-),男,汉族,甘肃靖远人,博士,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工作。

[1]根据2017年12月28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最新标准,凡营业收入工业类小于2000万元、农林牧副渔业小于500、建筑业小于6000万元、软件业小于1000万元,从业人员工业类及其他行业类300人以下,软件业100人以下者属于小微企业。

[2] 民营小微企业的来源主要有二种:一是由个体户直接形成的;二是由社会各界直接发起成立的。

猜你喜欢
科技创新能力兰州市对策
提高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质量对策探讨
“深度伪造”中个人隐私的保护:风险与对策
走,找对策去!
我国货币错配的现状及对策
函数“三要素”的解题策略
以机器人为载体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培养
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研究
怎样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