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 共渡难关

2020-04-10 13:13蓝仑山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20年4期
关键词:分包劳务工资

建筑业作为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直接牵涉成千上万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是本次疫情防控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这一场疫情将对建筑企业带来极大的冲击,许多企业也将面临着经营困难。

建筑企业如何处理与分供分包方的关系

面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建筑企业,不仅应该关注其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还应该注意正确处理其与相关分供分包方的关系。我们建议,建筑企业在处理与分供分包方的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友好协商,共克时艰

一个优秀的建筑企业,应该是一个市场信誉良好,重承诺、守信用的企业。由于此次疫情的影响,建筑企业的收款可能受到一定影响,这也将影响建筑企业对下游分供分包商的付款。我们建议,建筑企业应与相应的分包分供商友好协商,就付款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共担风险和损失,避免采取一味拖欠、隐瞒等不诚信手段进行经营。

(二)梳理分包分供合同约定

针对此次疫情的影响,分供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时间、分包工期、价格、付款时间、标的数量等均可能受到影响,建筑企业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于分供分包合同中相关约定事宜与实际不再相符的部分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及时通知相关的分包分供方,涉及到合同内容变化的,必要时应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相关变更情况进行约定。

(三)慎重更换分包分供方

对于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分供方,应首先尽力协商其解决现实困难,恢复合同履行能力。对于确实严重影响到工程实施的分供分包方,方可采取合同解除等措施。更换分包方时,应注意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分包方已经实施完成的部分,应由双方及时书面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完成部位及界面划分,避免发生新旧分包交接不清的情况。对于原分包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在交接时予以注明,并应写清原分包明确放弃自行修复、同意由建筑企业指定新的分包修复等内容。

建筑企业如何发放此次疫情停工期间工资

(一)如何发放本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此次疫情停工期间,建筑企业应结合各地最近新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内部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向项目管理人员发放工资。

一般来说,根据管理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是由固定工资部分和浮动工资部分组成的。其中,固定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构成,而浮动工资一般包括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结合最近新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北京为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以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此次疫情停工周期在三十日以内的,建筑企业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向项目管理人员支付工资;此次疫情停工周期超过三十日而企业又没有安排职工在工作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生活费。

另外,我们认为由于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往往与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以及本企业的经济效益等因素挂钩,具有特殊性。因此,建筑企业可以考虑结合上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按照项目管理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按一定比例扣发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照发,不发基础工资和职称工资以及浮动工资。

当然,项目管理人员如果在停工期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实施了与本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如现场维护、安全检查等工作内容,建筑企业仍应按照劳动合同以及本企业内部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工资。

(二)如何发放劳务工人工资

此次疫情停工期间,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分包工程款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发放。虽然按法律规定,我国的劳务用工企业要求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发放工资。但实际上大部分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都不是太固定,基本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或完成的工程量发放工资,如果没有出勤或完成工程量,是不发放工资的。

与之相对应的是,大部分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按照其实际完成的劳务分包工程量和提供的辅助材料设施的数量来计算劳务分包合同报酬。如果工程停工,除非发生停窝工损失,导致劳务分包企业需要向停窝工的工人发放工资的情况,否则建筑企业是不需要向劳务分包企业给付停工期间劳务分包工程款的。

当然,在停工期间,如果因为工地看管等需要,部分劳务工人仍在出勤的,应按照约定或相关实际通过劳务分包合同向相关工人发放工资。

我们的建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疫情防控也处于关键阶段。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或是个人,都表现出了积极主动作为的坚定态度。虽然建筑企业将可能因此次疫情遭受重大损失,但是,此次疫情的影响是全局性的,作为发包人,也难以置身其外,尤其是身处旅游、餐饮、运输、外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

因此,我们建议,承发包双方应相互体谅、相互支持、共渡难关,和气方能生财,如果出现相关争议,双方应和平协商解决,不希望此次疫情引发承发包双方任何不能和平解决之争议。

非常时期,有些保险公司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推出了相关的保险产品,为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人提供相关爱心保险,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等保险责任,为了降低员工和劳务工人感染给建筑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建议必要时可考虑投保相关保险。

猜你喜欢
分包劳务工资
海洋石油陆地工程建造的分包管理
张小燕:代言“洪洞三保” 提升劳务品牌
打造用好劳务品牌
浅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在工程审计中的分类、地位及作用
个人劳务致损责任研究
不用干活,照领工资
建设工程指定分包法律风险防范及立法建议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与管理
生意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