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足坛归化球员的规则演变、理性认知及中国策略

2020-04-20 11:37倪京帅王家宏
体育学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际足联国籍章程

倪京帅 王家宏

摘      要:探讨世界足坛归化球员的规则演变和演变特征,认为规则演变经历了早期发展、法律认定、逐步完善、深化改革4个阶段;演变特征体现了通用国籍的唯一性、长居原则的苛刻性、官方赛事的排他性。解析了足坛归化球员的积极作用和存在的弊端,认为部分球迷在民族感情上难以接受、中国足球急功近利的表现、难以具有强烈的国家身份认同、影响国内联赛公平竞争的秩序。结合归化的好处和弊端,提出了中国足球归化的策略:加强战略归化和顶层设计,加快归化政策实践;坚定执行适当归化政策,夯实足球人口基础;符合国家队利益需求,维护联赛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国家荣誉感教育,提升球员的国家认同感。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归化球员;国际足联章程2018;中国足球;国籍;国家认同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20)02-0025-07

Abstract: By applying text analysis and logic analysis, the authors probed into rule evolution and evolution characteristics regarding naturalized players in world football, and concluded the followings: rule evolution went through such 4 stages as early development, legal confirmation, gradual perfection and deepened reform; evolution characteristics embody the uniqueness of universal nationality, the strictness of long term residence principles, and the exclusiveness of official games. The authors analyzed the positive roles and existing cons of naturalized football players, such as that it is difficult for some fans to accept them in terms of national feeling, that they are the showing of Chinese football seeking quick success and instant benefits, that it is difficult for them to have intense national identity recognition, and that they affect the order of fair competition in domestic league matches. According to the pros and cons of naturalization, the authors the following strategies for naturalization in Chinese football: strengthen strategic naturalization and top level design, expedite naturalization policy practice; firmly implement appropriate naturalization policies, consolidate the football population foundation; conform to the interest need of the national team, maintain the fair competition environment of league matches; develop sense of national honor education, enhance the players sense of national identity.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naturalized player;FIFA Statutes 2018;Chinese football;nationality;national identity

隨着2020年卡塔尔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的日益临近,归化球员成为中国足坛热议的焦点。2019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入籍球员的转会、注册、参赛和管理等事宜[1];侯永永、李可、德尔加多、艾尔克森等球员的成功归化,掀开了中国足球新的改革篇章。在中国足球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可以说归化球员开启了中国足球人才改革的一次积极尝试,归化也已经从理论探讨走向政策实践阶段。但对于目前归化的核心问题“归化规则”的演变和内涵,现有研究尽管有所涉及,但尚未进行系统梳理,特别是针对《国际足联2018章程》新的归化条例,中国足球归化的应对策略尚未进行深度解读,并由此引发了近期中国媒体和球迷关于各种归化资格和可能性的激烈争论。归化作为中国足坛的新鲜事物,如何客观认识归化意义?如何正确解读归化规则?如何利用国际规则提出中国方案?这些问题都是理性审视中国足球归化球员的认知基础,从而为中国足球科学、合理、规范地归化球员提供参考。

1  世界足坛归化球员的规则演变

1.1  移民球员规则的早期发展(1904—1977年)

縱观世界足球发展史,国际足联对归化球员的管理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而对于归化球员内涵的认知也经历由热而无序到规范有序的过程。20世纪初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3次移民热潮,伴随着世界移民大潮以及国际足联世界杯的举办,代表不同国家协会参赛的移民球员开始不断涌现。1934年意大利第2届世界杯上,夺冠的意大利队就有来自阿根廷的路易斯·蒙蒂、雷蒙多·奥西、恩里克·圭雅塔3名移民球员,尽管该届世界杯成为了意大利统治者墨索里尼宣扬法西斯的政治工具,但“引进外籍球员进入国家队”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大争议,并由此引发了一股世界足球移民的热潮。1904年国际足联成立初期的章程中,国际足联对于移民球员没有严格的规则限制,一些世界杯球队可以招到雇佣军队伍,不受国籍限制。关于球员参赛条款只有“禁止俱乐部和队员同时参加不同国家举办的足球比赛”,该条款只是规定了球员不能在同时代表不同国家参加足球比赛,但并没有对球员代表多个协会或更换协会制定具体条款和规则。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国家需要以及国际足联对于移民球员管理的松散,直接导致了20世纪20—60年代国际足球比赛中移民归化球员泛滥成灾,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国际足球比赛秩序。

1.2  《奥林匹克宪章》推动了球员参赛资格的法律认定(1978—2002年)

随着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1978年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林匹克宪章》第42、46条明确规定了“一国国籍是运动员代表该国参加国际性赛事的基础条件”,“运动员无论有几个国籍,体育运动国籍只能有一个,它是代表该国参加国际体育比赛的法律身份。”[2]体育运动国籍法律身份的确定,推进了国际足联关于球员参加国际比赛的资格认定,指导和引领了足坛归化规则的萌芽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阿维兰热担任国际足联主席期间,国际足联章程中关于“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tutes(管理资格申请的规定)”中,明确规定“eligibility to play for association teams(代表会员协会球队参赛资格)”,如果一名球员已经代表一个协会参加了一项正式国际比赛,他就不能再代表另一个协会的代表队参赛。21世纪初体育全球化背景下该条件受到了巨大挑战,国际足联世界杯影响力不断扩大,国际足联赛事类别的增加,世界足坛球员更换国籍、代表新国家队参加比赛的各种新状况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国际足球纠纷也越来越多。基于此,对于球员代表国际足联会员协会代表队参赛资格的修订已经迫在眉睫。

1.3  《国际足联章程2003》变革下归化规则的逐步完善(2003—2017年)

2003年10月国际足联全体代表大会通过《国际足联章程2003》(简称《章程2003》),由此带来国际足联的大变革,并颁布了一系列的补充文件,逐步完善球员归化规则。《章程2003》关于球员管理资格申请的规定,在第7部分第15章就一名球员代表国际足联下属协会代表队参加比赛的资格进行了重点修改,归化与球员国籍转换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3]。新的政策出台后,为了解决球员选择国籍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国际足联还专门把2004年1月1日—12月3日设为政策过渡期。随后,为了补充、解释新的政策文件,使《章程2003》归化条款更加完整,国际足联相继出台了“877”“901”“1093”文件,从多个角度完善球员代表新的协会出赛的资格条件和具体内容。

2003年11月21日,国际足联发文“877号文件”(eligibility to play for association team,参加协会资格),强调球员改换会籍要“没有参加过A级赛”;2004年政策过渡期间,卡塔尔突击归化巴西球员艾尔顿、德德、莱昂德罗的事件,促使国际足联迅速出台“901号文件”(eligibility to play for national team,参加国家队资格),避免某些国家利用过渡期球员资格条款中的漏洞来归化获利。其中关于球员转换国籍的情况,对于出生地和居住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判定能否为新国籍国家队出场的资格条件。规定内容:一名球员在从未代表过原国家队参加过比赛的基础上,还要至少满足4个相关条款之一:(1)本人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2)父亲或母亲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3)祖父或祖母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4)球员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至少连续居住2年。2007年6月21日,国际足联又出台了“1093号文件”(eligibility to play for association team),规定球员改换会籍要“从未参加任何级别的一项国际正式比赛且获得了新国籍”。随着《章程2003》以及相关归化补充文件的密集发布,国际足联球员归化制度愈发规范有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标准。自此,世界足坛开始步入具有统一规则的归化球员时代。

1.4  《国际足联章程2018》归化议题的深化改革(2018年—)

2010年后国际足联经历了一系列规则危机和道德危机,针对新出现的大量球员频繁更换国籍代表新的国家队参加大赛的现象,2018年国际足联代表大会通过了《国际足联章程2018》(简称《章程2018》),与《章程2003》相比归化议题的内容大幅增加,国际足联在章程上已经将球员归化行业规则作为重要篇幅进行解读。《章程2018》第2部分《章程申请管理规则》第3章重点涉及到球员归化条款,即球员代表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参赛资格认定与改换的条款,共有4条(编目第5—8条),其中第5条是总则,第6、7、8条是有关改变协会会籍的具体细则,重点集中于球员改换会籍的“籍别”条件、球员改换会籍能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籍别”条件、球员改籍后能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竞技”条件、更换协会的相关环节[4]。

第5条总则是基本原则,它是关于球员归化身份认证的一条总则,第1款首先规定任何拥有某一国家且不依赖于居住的永久国籍的人,有资格为该国的代表队效力。第5条第2款中规定,原则上任何一个球员,一旦代表了一个国家协会参加了一项正式国际比赛,他就不能代表另外协会参赛了,这是第5条的核心内容。

第6条是球员有资格代表多个协会的规定,规定了球员改换会籍的“籍别”条件,理论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国籍法”原则相同,共有4款,球员需要至少满足其中1款。第1款“球员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第2款“球员的父亲或母亲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第3款“球员的祖父或祖母出生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第4款“球员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至少连续居住满2年”。

第7条是针对申请新国籍的情况下,能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条件。第7条规则规定球员改换会籍,能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籍别”条件。同样有4款,前3款与第6条的前3款完全一样,但第4款的长居原则更为苛刻,必须是球员年满18岁后,在归化意向足协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才达标。

第8条规定了球员改籍后能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竞技”条件,第8条是近期引发国内球迷和媒体激烈争论的关键规则。该条第1款首先列明了球员改籍的先决条件,“如果球员拥有超过1个以上的国籍,或申请新国籍,或球员因国籍身份可为多个足协代表队出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竞技”条件后,可以选择更改1次为国际足联会员协会代表队出战的资格。第1项是该球员没有为现足协代表队参加国际A级官方赛事(无论首发或替补),以及他为现足协代表队参加的官方国际赛事首次出场时已经拥有了归化意向足协所在地的国籍;第2项则是该球员不允许代表归化意向足协参加任何为现在足协参加过的赛事。

第8条第2款是特例条款,规定已为现足协代表队在官方赛事出场的球员,因违背球员个人意愿被剥夺现足协所在地的国籍,可以申请为自己已有的其他国籍所在地足协代表队,或已申请的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第3款则是球员改籍的具体审批流程,以及在球员向国际足联递交改籍申请后,审批期间他无法代表任何足协参加官方比赛。此外,第8条第3款还介绍了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是第8条第2款特例条款球员身份的认定机构。也就是说,球员身份委员会会从法律角度,主要是各相关国公开的国籍法,来判断球员是否拥有与生俱来的国籍情况。

2  世界足坛归化球员规则的演变特征

2.1  通用国籍的唯一性

20世纪80年代起,国际足联明确了球员国际比赛资格问题,唯一标准是看国籍,而参赛资格又具有唯一性。球员参赛资格开始成为章程中的重要议题,一国国籍成为球员代表国际足联下属协会参加赛事的基础条件。《章程2003》在球员转换国籍的认定上,明确了以国际社会通用的国籍认定原则为基准,即出生地原则第一,血缘原则第二,血统原则依据国际通行的“granny rule”(祖父母原则),3代以内直系血亲是转换会籍的血缘基础。《章程2018》基于球员国籍,衍生出不同情况下参赛资格问题,又对不同情况下国籍问题进行规范。其中第8条第2款里关于“国籍”的解释,国际足联判定的原则是球员是否具有“与生俱来”的国籍,哪怕未经本人同意被动丧失国籍,也可认定有国籍的。根据国际足联章程出生地和血统关系优先归化的原则,承认双重国籍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相比,更加天然地拥有归化球员的优势,因为球员不会要为归化意向国效力,而必须面对是否放弃原有国籍的利弊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能否判定归化球员具有“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是具有华裔血统归化球员是否拥有为中国国家队出场可能的关键。

2.2  长居原则的苛刻性

按照国际足联章程,球员归化认定在出生地和血缘两个原则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才是长居原則。就是根据球员在归化国连续居住的时间进行认定,理论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移民转籍原则相同。21世纪初,随着非出生地和非血缘球员归化数量的日益增加,国际足联通过修订章程、完善规则,不断增加长居年限和办理难度,严格审核类似申请,抑制利用金钱归化与本国无任何联系的球员。从《章程2003》中要求球员在归化目的国或地区至少连续居住2年,到《章程2018》针对球员申请新国籍的情况下,为归化目的国足协代表队出场的条件,要求球员必须年满18岁后,连续居住5年方可达标。同时章程上还规定了以球员归化意向足协所在地的入籍法律为准,若长居时限比国际足联的规定更长,需归化意向足协与相关方达成协议,并报国际足联备案。由此可见,国际足联对于足坛球员归化条件长居原则的连续居住时间变得越来越苛刻。

2.3  官方赛事的排他性

在归化规则的演进过程中,是否参加过相关赛事已经成为球员能否成功归化的重要条件。《章程2003》规定:“任何一名已经代表一个协会参加过一项正式比赛中一场比赛的球员,是被允许改变一次他所代表的协会。”与此关联,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适用于任何已经代表原先选择协会出现在A级赛中的球员。此后,在国际足联后续的补充条件中,强调了球员“没有参加过国际A级比赛”“没有代表国家队参加过比赛”“没有参加任何级别的一项国际正式比赛”。新修订的《章程2018》,国际足联对球员改籍的认定中,把是否参加过国际足联和下属洲际足协主办的官方赛事作为基本原则,更加强调官方赛事的排他性。虽然国际足联对于官方赛事的分类愈加详细,但与此同时,由于赛事众多,赛事标准的界定还存在混乱。为此,《章程2018》第8条第2款中明确了“A级正式官方赛事”和“国际正式比赛”两个概念,简单来说,比赛结果会计入到国际足联国际排名的比赛就都属于A级;国际正式比赛是指包括A级官方赛事在内的所有正式赛事,比如U系列各级别、各年龄段、各大洲的锦标赛都在限定范围内。

3  足坛归化球员的理性认知与利弊分析

3.1  足坛归化球员的积极作用

1)归化球员推动世界足球文化的交流互鉴。

科技的快速发展正在推动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人民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体育全球化是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体育全球化浪潮下的足球全球化也是显而易见。习近平主席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在足球世界里,通过归化球员展现给球迷的足球文化,恰恰就是文明交流互鉴的体育范本。世界上不同国家民族文化孕育出不同的足球文化,欧洲足球文化注重整体,南美足球文化热情奔放,非洲足球文化崇尚自由。全球化背景下足球人口流动已经让国家队的种族、民族和国家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世界范围内足球运动员之间的人才流动,不仅有利于足球专业技术、战术和理念的交流,而且有利于不同足球文化之间的沟通,从而推动世界和平和足球运动的发展,在交流互鉴中实现足球文化的发展壮大,这也是国际足联在全球推广足球运动的基本宗旨。

2)归化球员可优化足球人才资源配置。

全球化背景下人才交流已经成为体育圈的普遍现象。长期以来,各个国家在历史发展中均形成了各自优势运动项目,例如巴西的足球、美国的篮球、韩国的射箭、中国的乒乓球等,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人才资源浪费,尊重运动员代表国家出战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等大型国际比赛的意愿,通过运动员交流方式能够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归化球员是世界范围内足球运动员人才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可有效地利用世界足球人才资源。纵观当今世界足坛,发展还处于不均衡状态,足球优秀人才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美地区,因此,造成很多优秀足球运动员在本国或地区没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失去了参加世界杯(职业球员梦想的最高舞台)机会,将会终身遗憾。因此,很多球员选择在本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寻找入籍机会,进而成为国家队一员,成为了这部分球员实现职业梦想的重要选择。有资料显示,巴西作为世界足球强国,在过去80年里有超过80名转籍足球运动员,分布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足球运动员输出的第一大国。

3)归化球员成为足球人才选拔的重要补充途径。

球员归化在国际足坛已经成为常态,而且已经成为现代足球人才选拔中的重要补充途径。具体表现在:(1)归化球员作为世界范围内运动员的流动方式,不仅被体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同时,也在体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出现。欧洲足球强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都有归化球员,比较著名的西班牙的斯蒂法诺、塞纳、意大利的卡莫拉内西等。(2)从归化球员的分布来看,澳大利亚历来是引进归化球员最多的国家队之一;法国队是移民方式归化的典范;日本队是亚洲较早归化球员的国家,并对日本足球的崛起起到了积极作用。(3)从参加世界杯队伍的球员结构来看,俄罗斯世界杯32支球队中,归化球员最多的球队是摩洛哥队,该队23人大名单中就有多达17名归化球员,排在第2位的是突尼斯和塞内加尔各9名,第3位是瑞士8名;代表亚洲参赛的5支球队中,澳大利亚队有2名归化球员,日本队和伊朗队各有1名。从成绩上看,冠军法国队有2名归化球员,亚军克罗地亚队有4名归化球员。俄罗斯世界杯中多达22支球队引进了归化球员,比例高达69%[5]。

4)归化球员是提升国家队实力的现实捷径。

归化球员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和增强国家队实力,是提升足球弱势国家队实力的现实捷径。20世纪80年代日本归化了巴西籍球员拉莫斯,为1992年日本首夺亚洲杯冠军立下大功,成为日本足球崛起的助推器;2018年世界杯东道主俄罗斯国家队的优异表现也有归化球员费尔南德斯的功劳;2018年亚洲杯卡塔尔在归化球员莫埃兹-阿里、巴萨姆-拉维等带领下勇夺冠军;面对长期以来中国男足积贫积弱的困境,依靠现有中国球员要完成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任务,显然不太现实。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东南亚足球的崛起,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队实力有了明显提升,且开始出现归化球员的身影,带给国足的冲击越来越大。因此,在脚踏实地做好本国青训,管理好职业联赛以外,归化球员成为了中国男足冲击卡塔尔世界杯唯一捷径。

3.2  足坛球员归化在中国的不同意见

1)对归化球员有部分球迷在民族情感上难以接受。

随着国内足坛归化球员话题的不断发酵,归化球员的爭议早已超出了足球范围,甚至有学者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表示:“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我能接受有华裔血统的归化球员,但不接受拿地产商钞票的雇佣军。”[6]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强不息的民族,历史上遇到的任何困难都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解决。部分球迷认为国足水平不行,现在要依靠归化的外国人,特别是非华裔外国人来为国足效力,在情感上尚不能接受一群外国人穿着中国队队服为国效力;这部分人认为即便国足依靠归化球员取得好成绩,感觉和自己没有多少关系,不会有民族归属感和国家荣誉感。

2)归化球员是中国足球急功近利的表现。

由于中国男足当前面临的最重要任务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出线,因此有很多人认为归化球员只不过是足协豪赌世界杯出线的急功近利表现,他们对足协归化无华裔血统的球员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和质疑,认为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足球落后的问题。著名足球记者马德兴[7]就认为:“归化球员是中国足球急功近利的又一体现,又一次的豪赌。”中国足球的根本问题还是在于足球人口基数少,青训质量不高,导致国家队选材范围小。从足球人才选拔来说,归化球员都比青训培养简单的多,而且更容易短时间内看到成绩。如果监管缺失很容易被人“合理”利用,会严重影响到刚开始步入正轨的中国足球青训。因此,归化球员虽然能在短时间内带动和刺激国家队水平,但从目标来说毕竟过于急功近利,绝非长久之计,更不能以归化球员作为一种长期政策来替代本国或地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和发展。

3)归化球员难以具有强烈的国家身份认同。

一国的国家队不仅是一个国家荣誉的象征,更是一个国家价值观、文化传统的集中体现。民众对国家队所参加的赛事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对国家队球员具有强烈的身份认同意识,这一点在归化球员上很难得到充分的认同和共鸣,难以具有强烈的中国人身份认同意识。客观来说,除了“热爱中国”的因素,巨大的利益诱惑恐怕是吸引外籍球员归化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归化球员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此外,国家队是一个国家足球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国家队中归化球员过多,难以真实反映这个国家的足球发展水平,压缩了本国球员的成长空间,而且不利于本国年轻球员的成长和发展,这也是国际足联为什么在归化球员问题上有着严格规定和限制的原因。

4)归化球员影响国内联赛公平竞争的秩序。

2019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发布《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北京中赫国安、山东鲁能泰山、上海申花、江苏苏宁4家为有资格试点归化球员的俱乐部。引进归化球员在此后成为“潮流”,北京国安归化了有华裔血统的李可、侯永永;上海申花的钱杰给“恢复中国国籍”;山东鲁能归化了非华裔血统球员德尔加多;广州恒大引进力度最大,布朗宁、埃尔克森、阿洛伊西奥、费尔南多等球员都已归化或正进入归化序列。归化的初衷是为了振兴国足,但对于中超联赛来说,此时归化的轨道已经出现严重偏差。如果归化球员过于集中到某几支球队,是否会影响联赛的竞争公平性?过多归化球员的涌入对于没有资格试点的俱乐部是否不公平?由此可能引发的“入籍球员引进泛滥”及由此造成的联赛竞争不公,对各俱乐部足球人才培养的打击,引起了业内人士和广大球迷的担忧。

4  中国策略

4.1  加强战略归化和顶层设计,加快归化政策落实

在当前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借助北京冬奥会的东风,冬季项目运动员的归化直接推动了足球运动员归化进程。自具有华裔血统的侯永永成为中国足坛第一位归化球员以来,越来越多的外籍球员进入到了归化名单。但归化球员毕竟在中国尚属新鲜事物,因此,需要从中国足球健康发展战略的高度,对整个归化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做出合理安排。2019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但这份规定更多的是针对入籍球员成功归化后的管理,并未对入籍球员自身条件提出明确规定,导致越来越多的非华裔球员进入到入籍序列中。面对外界各类有关“入籍球员问题”的疑问甚至非议,广大俱乐部、球迷有关维护公平竞争、拒绝破坏青训的呼声,新任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表示:“现阶段国足需要归化球员,但会严格控制归化政策。”[8]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中国足协客观上需要对归化政策、规则加以补充、细化,尽快出台外籍球员归化条件的具体意见,成立入籍推荐审核小组,特别是针对非华裔血统外籍球员,要提高归化球员门槛,完善归化程序,使俱乐部站在更高的层面来对待归化球员。

4.2  要符合国家队利益需求,维护联赛公平竞争环境

现阶段,中国足球归化球员的初衷是以此作为提高国字号成绩,归化球员定位在能为国家队效力,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基本原则和相关条款,来进行归化球员的审核与管理。首先,足协要熟悉归化的国际规则与国家法律,能够掌握不同国际环境和法治环境下的规则运用。没有华裔血统的山东鲁能泰山队德尔加多可以说是因为规则不熟悉而归化失败的案例。由于德尔加多曾经代表葡萄牙队参加过U19欧青赛和U20世青赛的决赛圈比赛,根据《章程2018》第8条第1款的规定,这意味着他完全丧失了为中国国家队出场的可能性。其次,针对归化的外籍球员提出明确的规则限定,特别是对于非华裔球员,可以根据球员在中国职业联赛的效力时间、连续居住的时间以及年龄作出明确规定。例如:要求球员已在中国职业联赛连续参赛满4个赛季;居住时间要求在中国连续居住5年,而且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时间;短期目标是着眼于2022、2026、2030世界杯,着眼考虑球员年龄估计应以23~27岁才具有归化价值。最后,要对试点俱乐部归化人数和条件进行严格限制,维护联赛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归化球员的有序管理,杜绝某些俱乐部打擦边球,通过归化政策把外援转内援,从制度上杜绝出现俱乐部仅仅是为自身成绩着想而去申请归化球员的现象。

4.3  坚定执行适当归化政策,夯实足球人口基础

归化球员是球员在世界范围内的正常流动,能够有效地优化全球范围内的足球人才资源配置。归化球员能够丰富足球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足球人才选拔模式,引进归化球员,通过加强个别位置,增加国家队的内部竞争力,提升国家队的整体实力。引进归化球员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中国足球整体水平,成为中国足球良性发展的补充手段。归化球员可能在短时间内带动和刺激国家队水平,但一个国家或地区足球水平最终是由本国或地区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决定的。夯实足球人口、提升联赛水平、规范足球管理,这是世界公认的提高一国足球水平的通常做法[9]。冰岛足球的崛起是最好证明,该国国土面积仅为10.3万平方公里,人口仅30多万,从未采取归化球员政策,完全是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越来越多令人瞩目的成绩。因此,中国足球球员归化的定位要明确,合理利用适当归化策略,通过归化少量的外籍球员充实到国家队薄弱位置上,为中国足球未来的人才选拔模式提供新思路。从长远来看,归化只是作为一种补充性质的政策,球员归化可以作为中国国家队的一种人才补充形式,但要切实提高中国足球水平,还是必须踏实做好中国足球青训和校园足球工作,夯实足球人口基础,做好足球塔基建设工作。

4.4  开展国家荣誉感教育,提升归化球员对归化国家的认同感

著名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10]曾说:“足球这个最全球化的运动同时也是最国家性的。”足球比赛是最容易激發民族自豪感的场合之一,而当足球被冠以国家队的形式出现时,足球这项运动的含义就已经超越了体育运动的本身,成为了国家民族荣誉的载体。归化球员的国家归属程度如何,能否得到队友和球迷的认可,一度是归化球员容易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考虑归化球员思想教育趋势,归化球员应有基本的国家荣誉感,而非纯为金钱来选择中国国籍,需要由体育总局或俱乐部统一组织,安排长期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和语言教育。《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俱乐部应对入籍球员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了解中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制定中文学习计划,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入籍球员应能识国旗、认国徽、唱国歌。”在重大体育赛事开始前均有唱国歌环节,演唱国歌是非常庄严、神圣的,而要求归化球员能识国旗、认国徽、唱国歌的规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北京国安俱乐部的李可作为中超归化进入国家队的第一人,在中超或国家队的比赛中,在赛前升国旗仪式中,已经能够流利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既能反映出球员本人对国家的认同,也有利于国人对归化球员作为一名中国人的认同。

改革是新时代中国永恒的主题。在中国足球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短时间内仅仅依靠几名归化球员的作用,很难说能给中国足球带来质的提升,但侯永永、李可、艾克森的成功归化,给中国足球未来选拔人才模式提供了新思路,打破了诸多体制机制的障碍,迈出中国足球改革的关键一步,这是积极的意义所在。但在归化从理论探讨走向现实过程中,球员归化中存在的诸多矛盾问题也开始显现,因此尽快遏制当前出现的归化乱象、规范球员管理,成为中国足协行业管理者的当务之急。如何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则以及中国法律要求,制定出合理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球员归化方案,解决资格认定、文化隔阂、国家认同、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这些都需要在未来实践中不断考验足协的智慧,只有真正去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实现归化的初衷和本义。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 中国足协公布《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EB/OL]. [2019-08-22]. https://baijiahao.baidu.com/.

[2] 黄世席. 体育运动国籍转换的法律问题[J]. 体育学刊,2013,20(3):37-43.

[3] FIFA Statutes October 2003 edition [EB/OL]. [200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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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IFA Statutes August 2018 edition[EB/OL]. [2019-08-22]. https://resources.fifa.com.

[5] 华商晨报. 别把归化球员当青训绊脚石[EB/OL]. [2018-08-22]. http://news.sina.com.cn/.

[6] 归化无血统球员引争议!人大教授:中国非移民国家,不接受雇佣军[EB/OL]. [2019-08-22]. http://www.sohu.com/a/335698647_375443.

[7] 马德兴. 归化球员是一种豪赌,大量引入为急功近利[EB/OL]. [2019-08-22]. http://sports.sina.com.c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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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华社专访陈戌源. 现阶段国足需要归化球员,会严格控制歸化政策[EB/OL]. [2019-08-22]. https://sports.qq.com/a/20190822/007267.htm.

[9] 腾讯体育. 归化球员难度到底有多大?拿到国籍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EB/OL]. [2019-08-22]. http://sports.qq.com/.

[10] 艾瑞克·霍布斯鲍姆. 断裂的年代:20世纪的文化与社会[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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