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宣
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重大任务之一。依照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上海海事法院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此次制定的《实施意见》重点聚焦新片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将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与海事司法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转化落实为一一对标的服务保障措施条文,并加大了营造自贸区优质航运营商环境的内涵比重。
《实施意见》从提升工作站位、完善司法供给机制、支持投资贸易自由化体系建设、保护航运产业发展、发挥司法协同管控作用、优化航运法治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共提出25项举措。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增设新片区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新片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持续更新服务保障新片区的工作理念,积极为新片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要升级完善自贸区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五类供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