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璧月枪击黄长典案

2020-05-13 14:27:42孔晓珊
西部学刊 2020年4期

摘要:1929年1月10日上午九时,徐女中教员黄长典,突遭徐女中学生张璧月勃郎宁手枪暗击,幸未中要部,案情有关婚姻问题[1]。此案一出,大众哗然。报刊在此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媒体的参与,使私人情感公众化;也因为社会舆论助力,求得容情于法,张璧月得以无罪释放,法律呈现出道德化的倾向,这说明公众舆论一旦形成,具有不可控性。

关键词:张璧月;社会舆论;情感公众化;法律道德化

中图分类号:G210.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04-0121-04

民国时期的报刊业总体上呈快速发展趋势,加之民国政府对时政新闻采取高压政策,促使人们将关注点转向社会新闻。报纸在成为民众们可资读物的同时,也成为他们表达话语的阵地,进而促使舆论的地位与作用日趋凸显。舆论表达既是个人内心情感的外化,也是当时社会环境下民众思想状态的一个缩影。文章通过梳理张璧月枪击黄长典一案的始末来探析社会舆论所蕴含的意义。

一、公众媒体参与,私人情感公众化

张璧月这个名字为时人所熟知源自于报纸刊载的“徐女中学生张璧月枪击徐女中教员黄长典”的报道,报道一出,舆论哗然,街头巷尾充斥着对此事的议论,民众们纷纷在公共舆论空间发表自己的看法。张璧月的家庭情况、张璧池与黄长典的秘密恋爱,在报刊等传播媒介的大肆传播下,成为民众日常话语的一部分,呈现出私人情感公众化的趋向。

张璧月出生于一个儒士家庭,家境殷实,父亲张正谌(字冠卿)也比较重视子女的学习,三姐妹均受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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