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 刘红旗



摘 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党建理论新成果的实践运用,是标本兼治的科学方法。高校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问题。通过对60所高校9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调查,发现高校基层党组织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不认真用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重点要以思想自觉和责任自觉提升行动自觉,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落地;要以制度建设推进运用常态化,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得规范得当;要以能力建设推进运用用好用准,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质量;要硬化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出实效。
关键词:高校;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D26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0)02-0065-07
一、引言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之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历了从继承传统到深化内涵,从实践探索到理论升华,从经验总结到制度固化的发展过程,已被写入新修改的十九大党章,列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高校基层党组织落地落实,就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涵养和带动优良的学术生态和育人生态。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1],相较于其它三种形态,涉及的范围最广、弹性最大,是实践中应用最为频繁,同时也最难以把握的,是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推动党内治理“轻刑化”的第一道防线,其实践运用得好坏,直接关系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能否夯实,是否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