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瞒产私分行为研究

2020-05-26 14:12张贺瑞
锋绘 2020年2期
关键词:集体化私分互助组

张贺瑞

摘 要:从国家与农民两种视角来看,农民瞒产私分具有两种属性。一是国家属性,国家农业集体化政策是农民瞒产私分的政治因素。二是农民属性。农民是瞒产私分行为的实施主体。这两种属性的结合使得瞒产私分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因贪婪和在吃不饱肚子情况下的“共谋式偷窃”。农民瞒产私分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农业集体化是其组织与制度前提;吃饱饭是其反映的生存逻辑。瞒产私分反映了农民对于村庄生活具有自己现实的运行逻辑,并反过来对国家政策产生影响。

关键词:人民公社;瞒产私分

1 瞒产与私分

在农业集体化时期的农村,有瞒产私分的说法。瞒产是农民及其所在的组织如生产队为了获得粮食等农产品隐瞒真实产量,意在少交点“公粮”多留点“口粮”。私分是私下的分摊,不经过正式组织批准。瞒产与私分紧密结合起来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农业集体化时期。那时“瞒产私分”在发生次数上增加,具有浓厚的国家制度背景,甚至成为历史专有名词。有学者对其下过定义,徐勇认为:“瞒产私分是相对于定产定购而言的,是指农民及其所在的基层单位为了获得更多粮食及其他农产品而隐瞒真实产量和不经同意而分配产品”。张昭国认为:“瞒产私分是农民及其所在的生产组织,在国家收购粮食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产量,以获得更多粮食或其他农产品自由支配”。以上两种关于瞒产私分的认识均表明此种行为是在未经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发生,具有隐瞒性。瞒产私分还意味着私分的东西不直接属于自己。因为在人民公社时期,粮食的直接支配权属于集体。

2 瞒产私分的手段与特点

瞒产私分手段多,但不复杂。曾任湖北省委书记王任重所说:“瞒产的花样,真是多得很,放到山洞里,埋到地下”。高王凌在其著作中纪录了多种瞒产私分方法。在农产品分配上,“有的社给社员分粮食按一斤半顶一斤计算”;在劳动过程上,“指示社员刨山药时只刨一镐,向大社报产量后,再把剩下的刨下零分”;在产量数字上,“长治专区不少农业社有意识隐瞒产量”。笔者所调研的山东农村,当时瞒产私分主要也发生在劳动、分配过程上,如用铡刀铡麦子的時候故意少铡些麦穗,在分配麦秆时会得到麦秆上留下的麦子;在分配瘪麦子时故意把好的麦子混到瘪麦子里,回家以后再把好麦子筛出来。总之,瞒产私分手段主要是以好充次、虚报产量、变项多摊。私分对象主要是粮食、麦秆、稻草等农产品。隐瞒对象是集体或者说是国家权力。因为当时国家已通过统购统销政策把农产品国家化。

3 国家与农民:瞒产私分的两种分析视角

瞒产私分虽然是农民私下行为,但具有国家政治权力因素。因此从国家与农民两种分析视角来看,瞒产私分具有双重属性。一是农民属性。农民是瞒产私分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在面临生活压力下的生活策略。毛泽东曾在1959年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对农村瞒产私分表示过理解和同情,称其具有“保卫他们的神圣权利”的性质。二是国家属性。国家农业集体化政策和统购政策是瞒产私分的政治性因素。

吃饱饭是农民瞒产私分反映的生存逻辑。有粮食、吃饱饭是农民辛勤劳动的目标,是农民最大的生存逻辑,也是瞒产私分农民属性的集中体现。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诸多行为都可以用这种朴素的“生存逻辑”来解释。而瞒产私分就是农民达到生存目标的非正式手段和途径,是一种特殊的生存策略。笔者在山东农村调研时发现,在人民公社时期,特别是在1959年到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民的生存策略反映的最明显。正如受访农民所说:“(瞒产私分)就是为了吃饱肚子,道理很简单”。这说明,只要有更多粮食吃,农民会想办法,甚至会冒着被批斗的政治风险采取不被允许的非正式方式获得粮食等资源。

农业集体化是农民瞒产私分的组织与制度前提。从历史资料来看,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土地改革时期,部分农民在“自报公议”自己土地时已存在瞒产行为,为多分土地而故意隐瞒自己粮食产量和土地质量。高王凌通过调查认为瞒产私分“不是后来才有,互助组时期就开始了”。互助组阶段的瞒产私分没有达到后来严重程度。对于普通农民,虽然有瞒产的动机但没有私分的可能。这是因为互助组阶段农业集体化程度不高,粮食等农产品还是直接归农民个体直接支配。这样集体化程度较低的互助组就难以为农民普遍性地瞒产私分提供制度前提。互助组以后,农业集体化形式经过初级社、高级社,最终到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的人民公社为瞒产私分出乎意料地提供了组织与制度前提。农民瞒产私分现象也逐渐增多,一直到包产到户才结束。

4 小结

本文通过透视农民瞒产私分这一历史现象进行农民行为研究,以此审视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瞒产私分反映出农民在国家权力面前,对于自己的村庄生活具有自己的运行逻辑。对于拥有强大资源支配能力的国家来说,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同样也应从农民自身角度审视农村政策,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均衡。这或许是本历史案例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徐勇.论农产品的国家性建构及其成效—国家整合视角下的“统购统销”与“瞒产私分”[J].中共党史研究,2008,(1):57.

[2]张昭国.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瞒产私分[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17(3):67.

[3]高王凌.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M].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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