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3例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妇女生育意向调查结果

2020-06-03 18:01区玉星林梅陈世新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2020年4期

区玉星 林梅 陈世新

【摘 要】目的:了解本地妇女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状况,提高人们婚姻登记意识,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方法:对2018年来宾市兴宾区参加婚姻登记的妇女进行妊娠检查及生育史和生育意向问卷调查,采用SPSS 15.0软件包统计妇女孕育检出率。结果:全年参加婚姻登记人数8557人,参加妊娠检查人数8143人,受检率95.16%,检出怀孕者3234人,妊娠率39.72%;既往有生育史者649人,共计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者3873人,占受检妇女的47.56%;既往怀孕并采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1467人,占受检妇女的18.01%。结论:将近一半的受检妇女在办理婚姻登记前就已怀孕或生育,近1/5的妇女曾有人工流产史,甚至有人多次生育或多次人工流产。由此认为婚前保健健康教育关口前移至关重要。

【关键词】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生殖健康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unmarried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 of local women, to improve people's awareness of marriage registration, and to protect women's reproductive health rights. Methods: The pregnancy examination, fertility history and fertility intention questionnaire survey were conducted among women who participated in marriage registration in xingbin district of laibin city in 2018. Results: 8,557 people participated in marriage registration, 8,143 people participated in pregnancy examination, the examination rate was 95.16%, 3,234 people were pregnant, the pregnancy rate was 39.72%. 649 of them had previous childbearing history, 3873 of whom were unmarried, accounting for 47.56% of the examined women. There were 1,467 pregnancies terminated by induced abortion, accounting for 18.01% of the examined women. Conclusion: Nearly half of the women were pregnant or gave birth before marriage registration, and nearly one fifth of the women had a history of induced abortion. Therefore,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move forward the pre-marital health education.

[Key words]Unmarried pregnancy; Unmarried parents; Reproductive health

为了解当地妇女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状况,为今后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制定有效干预措施。2018年笔者在对来宾市兴宾区参加婚姻登记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时,同时开展妊娠检测及生育史和生育意向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整理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资料来源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18年参加婚姻登记的体检妇女,共计8557人。本调查将初育时间早于初婚时间定义为未婚先育。

1.2 检测内容

1.2.1 咨询检测 婚检医师了解受检者的性生活史、停经史等,既往生育史由受检者回顾已生育或做过人工流产手术确定,对受孕者及已生育者同時咨询生育意向。为保证结果真实性,受检者均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1.2.2 一般检查 包括做双合诊、三合诊。

1.2.3 特殊检查 进行早孕试条检测,严格按说明书操作,结果阳性者配合停经史、性生活史及一般检查结果确认怀孕。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χ2检验,计数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结果

全年参加婚姻登记人数8557人,参加妊娠检查人数8143人,检测率95.16%,检出怀孕者3234人,妊娠率39.72%;既往有生育史者649人,其中生育3孩以上的1人、生育2孩的19人,生育1孩的629人。共计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者3873人,占受检妇女的47.56%;见表1。

2.2 既往怀孕并终止妊娠情况

既往曾经怀孕并做过人工流产手术的1467人。其中做过1次的1299人,做过2次的142人,做过3次及以上的26人。见表2。

3 讨论

未婚先孕未婚先育是指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就已怀孕生育的状况。其产生的原因诸多且较复杂,大多是未到结婚年龄就有性行为,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而造成怀孕或生育。虽然目前婚前性行为、婚前怀孕、婚前生育已不足为奇,并得到很多人的接受。但在我国由于受几千年的文化礼仪精神文明的影响,并未主张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特别是未到婚育年龄的男女,由于受生理心理影响,工作生活尚未稳定,所以很多未婚女性怀孕后很难保持良好的心态[1],在未准备生育的情况下,只好做手术,人工流产终止妊娠,而人工流产对妇女的身心伤害更大,它包括术中对肉体上的损伤,术后并发症等。同时还可造成对精神、心理上的危害[2-3]。本次调查中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发生率为47.56%,高于周碧华[4]报道南宁市兴宁区2011年的检出率。

本次调查中有18.01%的人做过人工流产手术,低于蔡秀平等的报道[5]。但也充分说明当地未婚先孕者采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的人是相当多的。有资料显示,未婚先孕妇女采取人工流产手术终止妊娠,由于医师技术操作不当,可引起子宫出血、严重者可以导致子宫颈撕裂伤等并发症,甚至还可造成子宫穿孔、发生羊水栓塞等危及生命[6]。而未婚先育往往都是计划外怀孕的,根本不知道要做孕产期保健。据报道[7],计划外妊娠死亡占孕产妇死亡的36.58%,这些死亡产妇绝大多数是没有参加系统的孕产期保健,多选择家庭分娩或者无接产条件的诊所分娩。

未婚先育还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生育,这种行为往往不受法律保护。这样一旦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就很容易发生各种纠纷,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离婚,往往受害的是妇女和小孩,造成单亲家庭增多,因而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有些则由于感情不成熟,或是事业条件不具备,往往造成婚姻不幸,后患无穷,致使夫妻经常打架吵架,影响家庭生活,也會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始乱终弃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而由于婚姻破裂导致女性自杀、他杀事件也时有发生[8]。本次调查中未婚先育妇女为7.97%,有的妇女甚至已生育有2孩和3孩还未登记结婚。可见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他们将婚姻登记视同儿戏,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根本不当一回事,如果按他们的做法任其发展下去,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将如同虚设,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将遭到严重破坏。总之,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危害多,而目前又尚无有效的管理办法,而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角度考虑,解决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等问题,需要社会、家长和学校高度重视[9-10]。笔者认为,婚前保健健康教育关口应该前移,在中小学中就应开展性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向公众宣传普及避孕知识,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教育人们懂得要责任,不要放纵;要快乐,更要健康;使人们懂得避孕的好处以及人工流产对身体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杨洁莹,简敏婷,肖杨,等.广州市荔湾区婚检女性婚前性行为及避孕现状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7,32(05):895-897.

[2] 李心天主编.医学心理学[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8:337-340

[3] 郑华,孙云.未婚人工流产手术前后焦虑抑郁状态调查[J].职业与健康,2006,06(22):466-467.

[4] 周碧华.婚检妇女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结果分析[J].华夏医学,2012,25(05):761-762.

[5] 蔡秀平,刘丽丽,张林丽.3663例婚检妇女未婚先孕结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2,33(28):6129-6130.

[6] 彭少芳,王文珊,吴菊虹,等.人工流产后不孕继发自然流产的发病机理分析[J].湖北中医杂志,2012,34(07):15-16.

[7] 卓如春,俞晓燕.来宾市2004~2006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9,24(09):1198-1199.

[8] 刘永虎,马霞,张群,等.初婚女性婚检者怀孕及生育情况分析[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4,09(01):251-252.

[9] 冯小平,李玉梅,谭白菊,等.四川省眉山市女性未婚青年人群生殖健康需求研究[J].中国性科学,2016,25(09):126-128.

[10]于洋,白符,王冬颖,等.我国婚前医学检查现况与思考[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7,25(03):15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