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2020-06-04 08:01左玉宁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4期
关键词: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把握,它的历史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生成主要是由哲学家的个人经历、思想背景、社会实践活动和时代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综合的、开放的,也正是这两点特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不断发展的、面向未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应该坚持综合性、开放性、发展性和未来性的统一。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这一命题,自1938年毛泽东提出以来就一直是学术界重点关注的对象。要讨论该命题,就必须直面“如何完成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的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把握;所以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中国化的问题上,不少学者把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作为切入点,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可以看出,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看法存在较大差异。问题是:有没有一个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把握是最准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到底应该如何完成?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站在历史的角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发源谈起,把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作为切入点,通过追问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之所以生成的原因,来理清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生成过程中的逻辑,最终完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历史发展的考察和反思。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构建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并由此开始构建的。从马克思独立撰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恩格斯独立撰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开始,到二人共同撰写《共产党宣言》等多本著作,都体现了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如哲学的主题、对象、性质、方法等一系列和哲学相关的元哲学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理论实质的自我表达与规定性理解。

什么是哲学?在费尔巴哈之前,绝大多数的哲学家将哲学理解为纯粹的思维活动,这一观点在黑格尔时期发展到了顶峰。在黑格尔之后,虽然费尔巴哈批判地提出“感性自然”和“感性的人”两个重要概念,完成了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初步转向,但这一转向仍然是不彻底的、有重大局限的。也就是在认清这一理论局限之后,马克思通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这本著作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新唯物主义”。在对“新唯物主义”的内容作具体的分析之前,有必要追问“新唯物主义”这一哲学观的由来:为什么马克思提出的哲学观为“新唯物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为什么是马克思提出了“新唯物主义”这一哲学观而不是其他什么人?

从命名所使用的语词上来说,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其实是针对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来阐发的。《提纲》中,马克思尖锐地指出:一切旧唯物主义都未能把“对象”、“现实”和“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和“实践”去理解。“新唯物主义”克服了这一缺点,所以它是“新”的。但是不少学者认为不能把“新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的哲学观,因为“新唯物主义”似乎并不能代表马克思的哲学理论实质,“新”在这里只是与“旧”相对比,并不能指明其具体特点;如果要用“新唯物主义”来命名马克思的哲学观,那么马克思的哲学观的理论实质就只能通过二次阐发才能凸显,故“新唯物主义”这一命名是多余的。因此他们主张,“实践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真正要提出的哲学观,因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曾写道:“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①这一主张显然是不成立的。很明显的是,原文中提到的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并非“实践唯物主义”;况且,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关于人的概念,而非自行创造了一个哲学实质概念上的专有名词。因此,关于马克思的哲学观是“实践唯物主义”而非“新唯物主义”这一说法,只是在做语词上的无谓挣扎罢了;退一步说,《提纲》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之高无人质疑,但是其本身简短的篇幅就注定了它离不开二次阐释;最重要的是,并没有任何人规定一个哲学观的命名就必须包含该哲学观的特点。可以说把“新唯物主义”称作马克思的哲学观是合理的。

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創立者之一,他的哲学观是史无前例的;要研究马克思能提出“新唯物主义”之原因,就要综合马克思其人、他的实践以及他所经历的社会历史来全方位、多层次地论述。

首先,马克思的家庭环境与教育经历塑造了马克思心系全人类,追求自由与解放的性格特点。出生在莱茵省的一个律师家庭的马克思,从小就受家乡的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熏陶,对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有关问题有着深刻的思考。他在中学毕业论文中提出要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以及幸福而工作;在博士论文中表现出注重意志的绝对自由的思想;在柏林大学学习期间,他接触到的古希腊哲学、近代欧洲唯理论、德国古典哲学、青年黑格尔哲学的思想、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甚至波旁王朝的历史学家梯叶里等等的思想都为他生成自己的哲学观奠定了基础。其次,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实践让他与“脱离了人民生活”的旧哲学分道扬镳,也让马克思的关注对象从整个人类精确到了社会底层人民。这一时期的主要事件有“反对书报检查令”、“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以及“摩泽尔河问题研究”。再次,当时资本主义压迫无产阶级的社会现实和以英国为代表的工人运动进一步促使了马克思关注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也正是在这时,马克思彻底地开始建立自己“新唯物主义”的哲学观。总之,之所以由马克思提出“新唯物主义”,是因为他完成了精神能动性和感性社会实践的结合,而这一结合的成果就是“新唯物主义”的哲学观。

恩格斯参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关于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的解释和发展问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毫无差异,不应该被区分比较;另一部分人认为恩格斯对马克思的发展在哲学观上是一种“倒退”,即恩格斯又退回到了费尔巴哈一般唯物主义的水平。这里存在的分歧,其实就是在讨论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哲学观与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异同。对照来看,第一种观点认为两种哲学观并无区别,可以互相替换;第二种观点则认为“现代唯物主义”是落后的于“新唯物主义”的,或者说是对“新唯物主义”的曲解。那么恩格斯为何一定要提出“现代唯物主义”而不沿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说法?二者究竟有无区别?

首先,从义理的角度来讲,恩格斯在《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以下简称《反杜林论》)中认为“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②,这时他其实还是在试图强调“现代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新的历史形式。其次,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讲,巴黎公社结束后,马克思主义渐渐发展壮大起来,但是19世纪70年代,德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杜林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掀起一场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思潮。恩格斯就是在这时愤然提笔,以《反杜林论》一书完成了批判杜林和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务。所以“现代唯物主义”的提出是为了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唯物主义”提出的目标是不冲突的。到这里,我们似乎并不能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世界观上的完全的差别。确实,从《反杜林论》看来,恩格斯对于“现代唯物主义”的论述似乎也只是换了一个说法来表示与旧哲学的对立而已,因此有必要加入新的参考文本——《形态》。

1878年7月,《反杜林论》出版;而《形态》第1卷第1章的写作从1845年9月开始,但最终未能完成。恩格斯于1883年整理马克思遗稿,并在《形态》第1卷第1章亲笔批注。因此,恩格斯在《形态》的批注中所体现的哲学观是与《反杜林论》中他所提出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哲学观一脉相承的。在《形态》第1章中,恩格斯将马克思拟定的标题“一、费尔巴哈”扩写为了“一、 费尔巴哈 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这一扩写似乎存在一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引导到“强唯物主义”的倾向,单方面地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关系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唯心主义(尤其是黑格尔哲学)中优秀成分的吸收被无视,也没有完全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旧哲学所有派别的成就。但是,这是否可以证明恩格斯又退回到费尔巴哈一般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答案是否定的。对一个理论的强调并不代表对其他理论的无视,只能说明恩格斯更重视二者的对立关系罢了。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确实有相较于“新唯物主义”所突出侧重的方面,而且这也正是“现代”被提出的原因。“现代唯物主义”这一哲学观正是恩格斯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独到之处。众所周知,恩格斯的家庭出身和成长环境使他与马克思在方法论上存在着差异,因此恩格斯在看问题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也合情合理。恩格斯确实在理论研究方面不及马克思所达到的成就,但并不能说恩格斯的个人理论阐述就是错的或者是倒退。

总之,“新唯物主义”和“现代唯物主义”都是完成对精神能动性和感性社会实践结合的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理论本质的规定性把握就是感性超越与人的自我发展的统一。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系统化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苏联和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把握构成了他们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根基,在这一阶段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系统化的任务。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约瑟夫·狄慈根是第一个明确使用“辩证唯物主义”③ 这一概念的人。狄慈根的论述基本上是通过对“新唯物主义”的阐发来完成的,他将恩格斯对旧唯物主义的定义和对“新唯物主义”的解释与唯心主义的观点相对比,得出:唯心主义关于“精神创造自然界”的说法是一种首足倒置,这种首足倒置是会被逐渐克服的东西。它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即是狄慈根所坚持的哲学观。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对狄慈根哲学观的产生有重要作用,但是要追问狄慈根的哲学观产生的由来,更要重视他的个人经历。狄慈根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工人哲学家,他出生于德国的一个制革匠家庭。狄慈根早年受费尔巴哈的影响,建立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哲学观,独立地得出了许多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极其相近的结论;后来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怀和帮助,三人之间有多次书信往来,狄慈根最终成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恩格斯对狄慈根评价颇高,认为狄慈根“有一种值得注意的本能,能够在这样缺乏科学修养的情况下得出这样多正确的结论。”④ 另外,狄慈根之所以强调辩证法在唯物主义中的地位,并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相较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强烈地想要把他们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哲学相区分的态度,狄慈根更看重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与费尔巴哈唯物论的结合,这与他早年受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狄慈根是第一个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概念的人,但第一个将“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一个术语传播并促使其广为流传的,是第二国际时期的俄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格奥尔基·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最大的贡献,并不在于他完成了“辩證唯物主义”这一哲学观的普及,而是他的哲学观中蕴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地位并重的意蕴。这一意蕴影响了整个“苏俄模式”,甚至包括后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辩证唯物主义较之唯心主义更加阐明了这个真理,即人们创造历史是不自觉的: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历史进程归根结底并不是人的意志所决定的,而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⑤ 普列汉诺夫在这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把握,囊括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狄慈根一样,普列汉诺夫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精妙剖析是其建立自己“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原因之一。普列汉诺夫之所以用“辩证唯物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还因为他认为马克思创立唯物辩证法是为了对历史做出唯物主义的解释。这一认识与普列汉诺夫积极参加俄国革命实践并专注于研究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分不开,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尝试如“劳动解放社”等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唯物史观思想的发展。普列汉诺夫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地位并重的想法,为后来苏联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尤其是列宁和斯大林的哲学观的提出,埋下了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

作为苏俄政治家、革命家和理论家的列宁,其实并未确切地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名来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如果非要从命名的角度来谈列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那么列宁也只是通过“哲学唯物主义”⑥ 一词模糊地涉及到。但是就算如此,我们也无法否认,列宁的哲学观中体现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意蕴。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的概括,也是列宁的后继者斯大林完成自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系统化的理论来源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列宁的理论研究首先从对马赫主义的批判转移到对普列汉诺夫、考茨基和卢森堡等人的批判上。这主要是因为普列汉诺夫雖然支持辩证法却违反辩证法,考茨基用折中主义和诡辩论冒充辩证法,至于卢森堡则是根本没有掌握辩证法这一方法论;其次,列宁对狄慈根和普列汉诺夫的思想也十分重视;再次,列宁其实早就通过狄慈根和恩格斯的通信集了解到了马克思构建辩证法体系的遗愿,因此,理所当然的,列宁把哲学理论研究的重心放到了辩证法上。列宁通过撰写《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哲学笔记》完成了对“唯物辩证法体系”的研究。在这期间,列宁深深认识到了辩证法的重要地位,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和“根本的理论基础”,他更直接指出:“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⑦ 列宁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发是在一战爆发后完成的,因为在这时,无产阶级政党应该对战争采取的态度、革命应该如何领导等问题纷纷涌现出来。完成对社会革命的探索这一目标要求列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由此也让列宁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之一。列宁革命家的身份、第二国际哲学家对辩证法普遍的理解缺陷还有现实中社会革命的迫切需求,使得列宁不可避免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列宁哲学观中蕴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是时代造就的。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逐步确定了在党内的领导地位。在这一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为了一个直接的实践的问题。为了借助人民的力量开展实践,斯大林参与编写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并亲自撰写了第四章第二节《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一章中,斯大林完成了对自己哲学观的阐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称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它所以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⑧ 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系统化概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创举。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反对声响起:斯大林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分为二,这种划分过于简单化,违背了马克思创立其哲学学说的本意。因此,不少哲学理论工作者开始抵制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客观来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确实有他局限的一面,但是站在斯大林所处的时代的角度来解读斯大林的哲学观,不难发现,斯大林在这时把自己哲学观研究的着眼点放在了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并且这也是斯大林为什么会提出自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原因。

20世纪20—30年代,苏联哲学界的论争不断,德波林学派过于黑格尔化的辩证法思想使得哲学在此时变得“经院式”,具体就表现为对具体的、现实的问题不闻不问。1930年,在斯大林的授意下,德波林学派被批判,学派旗下的杂志、协会被改组,领导人被更换。先不论这一批判的正确与否,我们可以直观看出的是,这一阶段苏联的哲学任务落脚在实际问题(或方法论)上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基于编写哲学教科书的需要,苏联概括出了一个服务于苏联建设的、简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斯大林从列宁手中接过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大旗,也继承了列宁哲学观中蕴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重的思想,这两大思想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当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研究内容。总之,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在继承列宁哲学思想和总结这一时期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战的基础上提出的,以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实践为目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概括,它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系统化道路上的一大进步。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19到 1980年为早期传播和探索阶段,1980年到1990年为全方位解读阶段,1990年至今为持续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又可以分割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19年到30年代末40年代初,这一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推广时期,知识分子大多是介绍十月革命后苏俄的情况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并未做出深入的思考和讨论;第二个时期是在40年代到80年代,这一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研究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问题在此时真正成为学界的重要研究对象。

李大钊、陈独秀和瞿秋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推广阶段的代表人物。李大钊在1919年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是中国学者第一篇较系统地介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章,这篇文章连同他之后发表的《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等文章一起,阐释了他以“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哲学观。与李大钊一样,陈独秀于1922年发表的《马克思学说》一文,同样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理解为了“历史唯物主义”,他的贡献在于进一步对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斗争关系进行了说明。

与李、陈二人相区别,瞿秋白是第一个在中国介绍辩证法唯物论的学者,他主张“马克思主义宇宙观的基础是在于互辩法的唯物论”⑨。李、陈、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三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上存在差异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李、陈早年曾留学日本,在日本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瞿曾到俄罗斯采访、任教,与列宁有过接触,在俄国加入共产党,惯于接受“苏俄模式”。除此以外,瞿是典型的文人从政,虽然以救亡图存为目的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但本身学院派的思维更明显;相对而言,李、陈则更关注社会革命活动,二人也就更倾向于用“历史唯物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推广传播阶段囿于主要领导人的认识不统一,研究不够深入,深受苏俄模式影响等原因,其研究一直流于表面,不能真正发挥“改造世界”的作用,甚至还造成“左”倾的错误,导致革命力量险些被围剿殆尽。在这个紧急的时刻,毛泽东于1938年10月作了题为《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关键命题。自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迈入了新的阶段。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研究阶段提出的哲学观,亦可大致分为两类,其一是以毛泽东、艾思奇为代表的“苏联模式”,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其二是以李达为代表的“实践的唯物论”的哲学观。

毛泽东主要通过《矛盾论》和《实践论》两本著作完成了对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阐释,他的哲学观对指导中国的革命事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艾思奇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于1961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该书主要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基本体现了艾思奇的马克思主義哲学观。在这里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毛泽东并没有一本专门的著作来叙述自己的唯物史观,但是自1936年起,他就毫不掩饰地向艾思奇表达了自己对于《大众哲学》和《哲学与生活》的欣赏与重视。这说明,毛泽东的哲学观和艾思奇的哲学观是并行不悖的,他们都继承了“苏联模式”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而且因为当时不管是革命理论还是哲学研究,都存在着“以苏为师”,“以苏为鉴”的惯性思维,所以这一结果是可以理解的。

李达作为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先驱,通过《现代社会学》和《社会学大纲》宣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李达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前期,他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理解为唯物史观的,但是这一想法在他完成《社会学大纲》这一著作后发生了转折。在这本著作中,李达创新性地提出了“实践的唯物论”这一哲学观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李达提出“实践的唯物论”并不是毫无缘由的。早在《现代社会学》阶段,李达就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带领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多次革命活动,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现代社会学》成书后不久,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李达在这时大量翻译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这里的著作不单指其他学者主要关注的列宁和斯大林的著作,还包括德国塔尔海玛、日本河上肇等学者的著作;此外,李达还辗转在多所高校任教,静心钻研学术。正因为多元化地吸收了各类观点,李达才能通过撰写《社会学大纲》创新性地提出“实践的唯物论”这一哲学观。

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则以“实践唯物主义”为代表。长期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依赖于“苏联模式”,对苏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上的盲目崇拜使得很大一部分学者在改革开放之前对苏联的教科书体系采取完全信服的态度。然而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国内在“文化大革命”之后也百废待兴,时代的发展迫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苏联教科书体系存在的巨大问题,也就是在这时,“实践唯物主义”走到了人们的面前。为什么这一时期哲学观的代表是“实践唯物主义”?是时代造就了这一哲学观。当时社会上充斥着“两个凡是”思想,用教条主义代替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打破这个枷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不可能恢复。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迫切需要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来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而解决“教条主义”和“两个凡是”的最尖锐的武器,莫过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观。在这一时代前提下,我国哲学界展开了真理标准大讨论,重新把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本质,提出了以“实践唯物主义”为理论实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

20世纪90年代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实践唯物主义”观点的延续,这里不再赘述;另一类则进一步跟紧时代的步伐,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活动,从人的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两个方面出发,创新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把握为“实践人学”和“和谐辩证法”等。这种把握的背景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后,改革开放已经初步取得成果,人们的关注对象渐渐由实践转移到了自身;与此同时,中国逐渐加强了与世界的联系和交流,西方“人本主义”研究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此外,和平年代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满足,物质的充实促进了思想的活跃;再加上80年代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大讨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多样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历史发展的启示

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把握各不相同,但是每种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被提出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逻辑是大同小异的,基本都受哲学家的个人经历、思想背景、社会实践活动和时代条件影响。理清这一逻辑对于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历史发展的考察,我们可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综合的、开放的,也正是这两点特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不断发展的、面向未来的。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综合的。不管是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还是狄慈根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者是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里提到的每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观都是正确的,都具有合理性。每一种哲学观都是哲学家们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看法的体现,都从某个方面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反映了哲学家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某一个方面的理论的侧重;这一侧重往往是由社会历史条件造成的。比如在旧唯物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候,马克思强调自己哲学观的“新”内涵。事实上,正是借着社会历史条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变时的“东风”,我们才能一步步地实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加全面的理解。所以,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应该是综合的,它是“新”的,是“现代”的,是“辩证”的,是“历史”的,也是“实践”的,等等。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开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综合性要如何实现?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来看,我们提倡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时候,除了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代表人物和代表文献,还应该将视域放宽到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中的代表人物身上去,从法兰克福学派到后马克思主义都应该被囊括在内;同时,我们也要把非马克思主义流派但又提出了有价值的观点的学者们放到研究范围内,用开放与反思的眼光去考量非马克思主义者的独特的理论视角,如弗朗西斯·福山。另外,我们也应该重新审视之前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思考他们哲学观中有价值的部分,尤其是那些哲学观之前被判定为错误的、小众的思想家,如卡尔·考茨基和路德维希·沃尔特曼。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综合性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需要吸收所有角度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实质的把握。因为每一个哲学家的个人理解水平是不断发展的,这也就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要处于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开放性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视域拓宽到一个非常宽泛的领域中去,这一领域所囊括的哲学家的哲学观,其数量和思想内容都是不断发展着的。因此,作为在认识过程中被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也应该是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所构建的理论本质或理论内核是感性超越与人的自我发展的统一,是精神能动性和感性社会实践结合的产物,是要求把哲学与现实世界的改造结合起来,使哲学适应现实变革的需要的。正如《提纲》中所提到的,哲学在于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结合了不同的社会实践成果,表现为不同侧重的马克思主義哲学观的表达。在新时期,只有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与中国的特定实际相结合,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来审视现实,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才有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才有意义。也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要随着中国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展,二者的互相促进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应该是不断发展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是面向未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未来性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综合性、开放性和发展性决定的,同时又促进着其本身更加综合、开放和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了创造性、历史性的思维方式,在哲学的历史和现实世界的实践中提出和思考哲学问题,并进而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发展不是重复已经存在的历史,而是从已经发展的历史和当下的社会实践中探寻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都在结合其本国的社会历史条件表达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致力于时代课题的解答,也致力于对未来前景的展望。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发展性和未来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发展性和未来性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综合性和开放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发展性和未来性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综合性和开放性为前提。这四点特性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中国化应该坚持综合性、开放性、发展性和未来性的统一。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8页。

③ 《狄慈根哲学著作选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241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3页。

⑤ 《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495页。

⑥ 《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5页。

⑦ 《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3页。

⑧ 《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0页。

⑨ 《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

作者简介:左玉宁,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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