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更加主动、深入地参与国际能源治理体系,积极支持国际能源治理。

伊拉克哈法亚项目第一口井开工仪式。李晓东 供图
2013年金秋时节,当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发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真诚邀约时,恐怕谁也想象不到,“一带一路”这个发自一国之声、成效惠及全世界的倡议,在6年多时间里竟赢得了来自全球131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的热烈响应。“一带一路”沿线连接欧亚两大能源消费市场和中东、中亚、俄罗斯等主要能源供给区。在“一带一路”区域内,能源是一部分国家重要的竞争力,却是另一部分国家发展的短板,加强能源合作符合区域国家的共同利益,为区域各国带来重要发展机遇,但政治环境、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也使合作面临严峻挑战。
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和突出亮点,我国油气企业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先行者和主力军,在国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决策指引下,在“政府引导、企业先行、市场运作”的原则下,积极实施“走出去”策略,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水平不断深化、合作模式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互利共赢、开放共享的合作之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在能源合作领域取得了诸多成果,在勘探开发、能源贸易、基础设施和下游产业合作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油气合作的多元投资主体格局正在形成,“一带一路”倡议逐渐得到国际上的积极响应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