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是属于我们的
——记人民政协第六天大会

2020-06-13 05:38:24李庄
祖国 2020年8期

文/ 李庄

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一个年轻、强健、富有生命力的共和国在世界的东方诞生了。全中国与全世界的人民,都在赞美与庆贺我们伟大的祖国。昨天——1949年9月27日,在共和国国都北京,人民政协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还通过了我们的国旗、国歌、国都和年号。每一个参加会议的人,终生都不会忘记那六次“举手通过”的庄严盛事。当时人们热情沸腾,水银灯和日光灯明如白昼,会场上充满了信心与希望、力量和光明。每一个议案通过时,代表和来宾一致热烈鼓掌,庆贺胜利。摄影机把各个重要场面都摄入了镜头,让我们的后代儿孙,看看他们的先人是如何开基立业吧!他们会珍爱所得的遗产,使之发扬光大。

在昨天的会场上,升起了新中国的国旗。红底黄星,庄严美丽。它是我们中国人民革命大团结的象征,在世界上,它会代表着伟大与光荣。每一个“身在异邦,心在祖国”(昨日华侨代表向毛主席献词中语)的侨胞,从此可以扬眉吐气了。《义勇军进行曲》在正式国歌未制定时,即为我们的国歌。十几年前,它鼓舞了全中国人民的战斗热情,今后,它将鼓舞我们继续胜利前进,建设一个幸福的新国家。两个标志民族团结的“组织法”都是全体一致通过的,没有怀疑,没有保留,表现了万众如一,同心同德——为共同目标的实现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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