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院校艺术类成果认定与量化问题初探

2020-06-27 14:07王敏董孟怀陈璐
视界观·上半月 2020年6期
关键词:民办院校

王敏 董孟怀 陈璐

摘    要:传统院校教师科研成果以论文作为教师科研的主要考量依据,民办院校艺术类科研成果涵盖范围广,包含音乐的歌舞,美术的画作、书法,新闻的播音作品,影视的短视频、微电影等片子的创作,艺术设计方面的广告作品等,形式多样,结合艺术自身特点和民办的办学特点,对教师的艺术类成果认定与量化问题深入探讨,是民办艺术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民办院校  艺术类成果  认定与量化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是与教师评职称和福利待遇紧密相联的,是各大高校教师们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民办院校,艺术类科研成果繁杂,包含范围广,认定和量化细则成为民办高校高度重视的难点问题。民办院校艺术类科研成果涉及到老师们的绘画、摄影、片子等艺术作品和媒体平台播出、展览、参赛作品的认定,对于職称评审和成果统计带来了一定难度,结合民办学校的实际,将科研成果的量化与认定做细做全,是专业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以本校——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高校的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和量化标准为研究对象,从而提炼出现有教师们的科研考核、评定、职称认定方案,完善和量化认定标准,继续系统的完善教师队伍的科研认定办法,以便利于本校教师职称认定和学年科研成果奖励,以期对同一类型的民办艺术类高校在成果认定方案上提供借鉴。

一、民办院校艺术类成果认定的现有问题

(一)艺术类成果中教材、专著(译注)字数甄别困难。对民办艺术类专业教师尤其是播音专业、美术专业、艺术设计等专业教师出版专著、译注、教材的字数要求过于简单概括,仅要求个人字数在10万字以上,但书中大量的图例范画,与个人撰写字数或著作版权页中标明的字数怎么甄别,界定不严谨,艺术类专业教师的特殊性,致使民办院校在审核著作字数上和内容上出现困境。

(二)艺术类成果涵盖内容多而杂,级别甄别困难。传统科研成果包含核心论文、普刊论文、专著、译著、教材、获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民办艺术类的成果核心中除论文外还包括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摄影类、书画类;作品具体包括动画片、短视频、纪录片、书画,各级播出平台和展览平台;获奖包括临时性的比赛、具有实时性展览与赛事,业绩成果中有关级别和创作的艺术播出形式规定过于粗糙,不利于实践中具体操作执行。

(三)缺乏成熟的完善的科研评审体系参考。教师职称评审的科研成果指标体系还不健全,有关规范过于简单,概念含糊不清,目前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用的是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文件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理、工、农、医、文史财经、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类、教学类各类教师申报相应职称所需具备的科研成果指标,但民办高校艺术类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应具备的科研成果条件未十分明确。对于各专业“创作设计奖”和“播出平台”或临时性的比赛和平台展播的规定不够明确,给艺术类专业教师职称评审中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二、民办院校艺术类成果认定与量化问题

(一)1.结合部分艺术类专业高校,如: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天津美院比较完整的、全面的职称评审制度,作为参考,明确专业领域内各项成果的含金量,不同学校艺术类专业实力有所差别,具有极强的可参考性。2.参考本省办学水平相当的其他高校相关认定标准,如河北师大、河北经贸,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有的《艺术类成果认定办法》和评审要求,对比其他高校的教师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寻找量化标准的不同,因地制宜,为民办艺术类科研评审树立量化标准提供合理的方案。

(二)实时更新临时性比赛、展览和对于播出平台的级别认定,对于每年科研成果中出现的特殊比赛、项目、微电影等艺术创作的片子等在民办院校《艺术类成果认定》基础上给予补充规定,以期保证艺术类教师在比赛、平台上出版、展览、播出的作品的得到认可。

(三)对学校教师进行访谈,走访调查,逻辑分析和处理,得出现有职称评审下科研审核是否合理,从利益相关者视角视角下揭示目前民办艺术类院校教师考核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梳理本校教师的核心论文、普刊论文、教材、专著、译著、作品、获奖、课题、项目等果的认定标准,给与量化的指标,结合学校现有教师和专业的实际,予以具体的分值计算,量化具体表格和形相应级别内容,有利于职称的评定和科研成果的统计。

科研成果是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聘期考核、绩效奖励中的重要衡量指标,不断完善教师评价体系,不仅影响教师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高校教师的整体水准、教师队伍的建设。综上所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民办艺术专业教师创作了很多优秀艺术作品,荣获过很多奖项,由于专业的特殊性,他们较少撰写论文和申请项目,按照常规的科研评价方式,并不占优势。因此,以单一的评价体系来决定职称评审、聘期考核、绩效奖励,甚至来评价一位艺术类教师的专业水平是不合理的。在民办艺术类高校建立职称评审量化指标体系,能更好地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体现主观判断与客观评价相结合,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能够引导教师转变观念,增强实践能力、教学科研能力,提高学校认定效率和准确率,确保职称评审中科研审核政策的科学合理和公信度。

参考文献:

[1].李国辉. 我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分析[D]. 西南大学, 2010.

[2].韦潇祎, 卢建华, 黄健. 高校艺术类成果认定与量化问题探析[J]. 艺术教育, 2017(13):211-212.

[3].赵春喜. 高校教师职称量化评审体系的构建与探索[J]. 学理论, 2012(31):180-181.

[4].张杰.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职称量化指标分析[J]. 人才资源开发, 2016(10):85-85.

作者简介:

王敏(1988-)女,单位:河北传媒学院,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

董孟怀(1961-)男,单位:河北传媒学院,学历: 硕士,研究方向:科研管理、民办教育研究。

陈璐(1988-)-女,单位:河北传媒学院 ,学历:本科,研究方向:科研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科研课题"民办艺术类院校成果认定与量化问题初探

"(课题编号:KT20192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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