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质实践与审美活动都是生命的“所然”,但是只有生命本身才是这一切的一切的“所以然”。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相同,都是起源于生命,也都是生命中的必须与必然。因此审美活动并非居于物质实践之后,并非仅仅源于物质实践,并非仅仅是物质实践的附属品、奢侈品。审美活动,是生命的神奇、生命的奇迹。也因此,“生命”,应该是美学研究的“金手指”,也应该是美学研究的热核反应堆。美学研究理应从“生命”出发、以“生命”为视界。
关键词:实践;生命;美学;李泽厚
我最初提出生命美学的时候,是二十八岁。1985年,我在《美学何处去》一文中提出:“真正的美学一定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①后来,在《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反美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等专著中,对于自己的生命美学的构想,又不断地有所拓展与完善。
而在美学界,对于我所提倡的生命美学,则也随之或褒或贬,评价不一。当然,总的来看,还是褒者居大多。不过,略有遗憾的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从2000年开始,我离开了美学界,也因此,对于之后的某些情况就不太熟悉了。例如,后来李泽厚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质疑我就一直都不知道。2018年,我因为在十八年后第一次去参加中华美学学会的济南年会,才在其他学者的会议论文《试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及其学术影响》(宋妍)中看到,生命美学曾经被李先生公开予以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