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家暴目睹儿童的内心阴霾

2020-07-06 03:29张春妹周权
教育家 2020年19期
关键词:家庭治疗施暴者家暴

张春妹 周权

目睹家庭暴力的经历,对于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影响深远。这不仅使儿童在成年后更容易出现施暴行为,还会对其心理、社会情感和行为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发展造成诸多不良影响,亟须引起社会各界的警觉和关注,并需要专业人士对其进行社会心理干预和服务。

心理疗愈视角下的干预模式

危机介入。危机是指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意外事件的破坏而产生的身心混乱的状态。从认知评价理论出发,儿童在目睹家庭暴力的过程中会感知到威胁感,甚至出现自责、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这些负面情绪以儿童自身的情绪处理能力很难解决,而危机介入模式是围绕着服务对象的危机而展开的情绪调适,以帮助儿童减少由于目睹家庭暴力带来的消极体验。例如社工或志愿者可以告诉儿童“这并非你的问题,其他的家庭也有着同样的情况”“爸爸妈妈吵架并不是因为你不好,而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有问题”。

个案工作。相对于危机干预主要针对问题,个案工作更多的针对具体的儿童,适用于在目睹家庭暴力后表现出较严重行为问题的儿童个体。它以让个体更好地发挥社会功能为目的,帮助个体解决其本身能力和资源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于不同的个体经历不一致,成长环境、认知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开展个案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接受干预的个体进行详细的了解。例如有心理干预者通过发放问卷以及问卷筛选后的深度访谈,寻找到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受害者小P,了解到小P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表现在学校生活当中。干预者通过与小P交流锁定了他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情绪处理、亲子关系以及人际交往能力,建立了干预工作的短、中、长期目标。通过干预会谈的方式,依次解决以下问题:如何看待父母之间的冲突;纠正小P的非理性信念,如父亲采取暴力是不得已而非错误的行为;疏导小P情绪,如焦虑、暴躁。干预者同样与小P的母亲、班主任进行交流,使他们认识到小P以及整个家庭的问题和改变方式。前期会谈暴露问题以及需求制定解决方案以后,干预者在后期开始鼓励小P和她的家人一起做出行動以改变目前的状态。最后,对于小P的心理、情绪进行再次评估,以保证干预措施落到实处。如果效果并不明显甚至与预想的相反,干预者也要及时寻找问题、做出调整,避免对受害儿童和家庭造成更大的影响。事实上,个案工作适用于大部分经历家庭暴力的儿童,但其操作难度相对较大,对于干预者本身的要求更高。

家庭治疗。由于目睹家庭暴力容易带来代际影响,处理好家庭的亲子关系对于儿童成长后期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至关重要。在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家庭治疗的方式。家庭治疗是以家庭为对象实施的团体心理治疗模式,目标是协助家庭消除异常、病态情况,以执行健康的家庭功能。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这两个主体而言,通过家庭整体的治疗方式能够督促施暴者转变行为模式,帮助受害者建立正确的家庭相处观念。家庭治疗的特点就在于不着重于家庭成员个人的内在心理构造与状态的分析,而将焦点放在家庭成员的互动与关系上。从家庭系统角度去解释个人的行为与问题,能够以家庭稳定为落脚点,更加深刻地改变整个家庭的相处模式,使儿童成长于健康的家庭环境中。

家庭治疗往往能够更加全面地暴露问题,从个案实例来看,包括对受害儿童的谈话与引导,帮助受害儿童走出可能出现的认知和行为困境,同时也需要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施暴方进行交流。从大量家庭治疗的实例中发现,施暴方往往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多为男性施暴者,在这类人群的观念当中,在家庭相处中诉诸暴力并无不对。而受害一方,一般能够认识到家庭暴力对自己与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但一方面由于生理构造的原因,在面临家庭暴力时往往不具备反抗能力,另一方面在其认知里,家庭暴力作为家庭内部产生的问题,“不可外扬”。同时,拥有子女的家庭中,受害一方往往寄希望于施暴一方下一次的悔改,避免反抗从而造成家庭破碎。在双方的错误观念下,目睹家庭暴力可能对儿童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因此,家庭治疗往往需要采用会谈的方式,使得处在家庭每一位置的成员意识到问题所在,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解决家庭问题。

多方协作,助心理干预更有效

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立法重点关注施暴者和受害者这两个群体,而一些国家已经将目睹家庭暴力纳入儿童虐待的范畴。国内也逐渐有城市立法关注到目睹者这一家庭暴力中的第三方参与角色,但总体来说,立法不够细致,针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本身不够明确,如何针对家庭暴力事实进行制裁的标准同样有待细化。

社区体系实际能够承担发现家暴的重要角色,尤其针对儿童群体的保护,可以通过定期进行家庭回访了解儿童可能的目睹经历,并且采取及时的干预措施。例如甘肃已经推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县以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129个,设立家暴庇护所68个。

在对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社区需要对社工进行专业培训。社工首先需要收集一定的资料,了解这一家庭的具体情况。其次需要通过与家庭成员进行交流并获得他们的信任,确保后续工作能够顺利展开。在此基础上,社工需要有针对性地了解施暴者与受害者的观念与立场。面对思想、认知并不成熟的儿童受害者的引导,不能过于直接,应当以更加委婉、考虑儿童具体身心情况的方式展开。在进行干预后,社工需要对受干预家庭重新评估,确保能够帮助家庭成员实现观念和行为的转变;若是评估发现干预的效果并不理想,则要针对家庭成员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确定下一步的干预实施。

从社会舆论视角来看,首先需要让社会关注到目睹者这一群体,尤其是让家庭暴力的两个主体关注到这个“第三方”的存在,了解家庭暴力对第三方的影响。社会舆论需要号召各界力量保护目睹儿童这一弱小群体,尤其是通过亲友的阻拦和疏导,及时帮助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走出负面情绪。目前,我国现有的能够接听家暴目睹儿童的咨询包括中国妇女儿童心理咨询热线和白丝带终止性别暴力男性公益热线。在广东一起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中,司法机关委托社会观护员对家暴目睹儿童进行访谈、了解以及心理干预,并参考目睹儿童的心理状况申请对施暴者进行裁决。这一案例突显出目前我国在反家庭暴力的司法与裁决过程中,逐渐关注到这个隐性的受害者角色,那么,社会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随之关注到家庭暴力中的儿童受害者。社区、媒体、妇联等组织应该通过及时宣传、引导,对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走访、沟通、干预,来帮助这些家庭步入正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心理系)

责任编辑:谷珵

猜你喜欢
家庭治疗施暴者家暴
应用心理学专业家庭治疗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青瓦台常驻记者吃霸王餐?
反对家暴
“白丝带”,协助家庭暴力施暴者开展“自救”
需要立法保护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
青少年学习障碍的家庭治疗
老年糖尿病患者家庭治疗方案执行情况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校园暴力施暴者的施暴行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