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发展国民经济的举措与成效

2020-07-09 09:02曹春荣
党史文苑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央苏区国民经济苏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央苏区地处赣南、闽西、粤东的山区或半山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当时中央苏区人口大体上有300万人,其中主力红军、地方武装加上机关工作人员约有10万余人。这意味着中央苏区每30个人要供养1个吃财政饭的人,在基本靠天吃饭、人们普遍不宽裕的情况下,这种状况显然难以为继。况且还有敌人对中央苏区越来越严密的经济封锁造成的困难。要保障军需民食、政府运转,并尽可能改善群众生活,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扩大产品流通,增加财政收入。为此,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从1933年春起,即致力于推动苏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苏区国民经济。

一、成立各级国民经济部与召开南北部经济建设大会

1933年2月26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36次常会重点讨论了苏区经济建设管理问题,“为发展苏区的国民经济以适应革命的发展,议决呈请中执委批准设立各级国民经济部,并委任邓子恢同志兼任中央国民经济部部长”。此外,会议对设立边境税关、创办粮食调剂局、调剂金融等财政及经济问题,“均有详细讨论及决议”,还议决“派邓子恢同志出席江西省苏财政会议并指导经济与土地问题”。3月28日、4月11日、4月26日次第召开的中央人民委员会第38、第39、第40次常会,分别责成国民经济部即日起草组织纲要及目前工作方针;通过以邓子恢、张闻天、项英、吴亮平、胡海、陈荣、刘炳奎等8人为国民经济委员会委员;审查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对发展合作社运动调剂粮食及对外贸易等工作均有详细讨论与决议;规定了国民经济部与内务、财政、司法、教育各部的工作关系与职权划分。4月28日,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第10号训令,公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在短短两个月里,在战争条件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接二连三重点讨论、议决经济问题,调配议事班子,进行制度设计,足见其抓苏区经济建设的决心与魄力。

中央人民委员会第10号训令表明,此前(3月)已发布第19号命令,“在中央增设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在省县两级增设国民经济部,要各级政府转变过去忽视经济建设的错误,迅速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进攻”。训令进一步指出:“各级政府必须明白:我们与帝国主义国民党的战争是长期艰苦的战争,……拿经济建设上的胜利,去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激发群众更高的革命热忱,同时保障红军的需要以配合整个的战争动员,这对于战争的胜利是有决定意义的”。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抓住目前经济建设上几个中心工作,如农业与工业生产的发展,粮食的调剂,合作社的扩大,对外贸易处的建立,国有企业的发展等,实际的进行起来。为了顺利进行这些工作,人民委员会特制定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规定,中央的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隶属人民委员会,省县国民经济部隶属省县执行委员会,但在行政上直属上级国民经济部,绝对执行上级命令。各级国民经济部之下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其职责系专门讨论计划,建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一切事宜。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内暂时设立下列各局处:设计局、调查统计局、粮食调剂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对外贸易局、国有企业管理局、总务处。设计局、调查统计局分别管理发展全国农工商矿、交通、运输,以及一切关于国民经济的设计和调查统计事宜;粮食调剂局管理粮食的籴粜、运输及仓库存储等事宜,使粮食得到合理分配,保证军需民食;合作社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国合作社事宜,帮助合作社有系统地建设,监督合作社的营业,平抑物价,抵制奸商操纵;对外贸易局管理苏区对外贸易事宜,设法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苏区进出口贸易正常進行;国有企业管理局管理各类国有企业和度量衡事宜;总务处管理会议记录、文书收发保存和会计庶务等事宜。省、县国民经济部在内部设立设计科、调查统计科、粮食科、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及文书科。

从1933年4月起,中央苏区省县两级国民经济部开始逐步建立,工作上亦有部分进展,如调剂粮食、推进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等。但是,这还存在机构未普遍成立或已成立而不健全,对发展国民经济的认识不充分,对工作没有切实推进、调查统计工作滞后等问题。为打开局面,掀起经济建设热潮,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于六七月间就召开经济建设大会致函各省、县、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团同志及国民经济部负责同志,要求还没有建立县、区国民经济部的地方,统限8月10日以前全部成立,以便参加定于8月12日、20日分别在瑞金、博生县召开的南部、北部经济建设大会,并要求与会人员须带本部工作情形、合作社统计、粮食调剂工作情形、主要物产调查统计等报告材料参加会议。7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发出召集两处经济建设大会的通告。

8月12日,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在瑞金举行。江西的瑞金、石城、博生、兴国、赣县、胜利、于都、会昌、寻乌、安远、信丰,福建的宁化、汀东、长汀、武平、上杭、新泉共17个县的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国民经济部部长、合作社指导委员会主任(指导员)、粮食科科长等,以及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国民经济部部长,省合作社指导委员会主任,共计300余人出席,另有100余人旁听。大会由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部长林伯渠主持,毛泽东主席作题为《粉碎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毛泽东报告的重点部分后来以《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1卷。在这篇报告中,毛泽东阐述了做经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批评了种种忽视经济建设和忽视革命战争的错误倾向,发出“在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中,在广大工农群众中,造成一种热烈的经济建设的空气”之号召。毛泽东用生动具体的事例说明,苏区有需要也有可能做好进出口贸易,也能够发展农业、手工业生产。他特别指出,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要有正确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从组织上动员群众,动员群众的方式不应该是官僚主义的,而“要的是努力宣传,说服群众,按照具体的环境,具体地表现出来的群众情绪,去发展合作社,去推销公债,去做一切经济动员的工作”。此外,他还要求把经济建设工作和战争的总任务、查田运动、选举运动、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毛泽东特别详细说明了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怎样使用,那就是“一百万供给红军作战费,两百万借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又以小部分用去发展生产,大部分用去发展出入口贸易。我们的目的不但要发展生产,并且要使生产品出口卖得适当的价钱,又从白区用低价买得盐布进来,分配给人民群众,这样去打破敌人的封锁,抵制商人的剥削”。

8月13日上午,林伯渠向大会作《发行300万经济建设公债与发展合作社》报告。14日上午,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副部长吴亮平作《关于粮食调剂问题》报告。与会代表对三个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15日上午,各地代表讨论经济建设竞赛条约,结果17县一共认定推销经济建设公债353.65万元(于8月、9月、10月三个月内完成),向地主富农筹款13.58万元(于当年9月至次年2月完成),建立粮食调剂支局34个、分局6个,成立对外贸易局4个,建立谷仓仓容46.3万担。同日下午,瑞金代表表示:他们决定将上午承认筹款数13万元增加至20万元。各地代表纷纷响应,结合筹款一项又增加36.5万元,发展合作社股金增加1万元,并一致要求中央政府加发2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大会在通过决议案后胜利闭幕。

8月20日至23日,中央苏区北部11县经济建设大会在博生县召开,江西省的万泰、公略、永丰、乐安、宜黄、广昌和闽赣省的建宁、黎川共8个县的代表参加会议(泰宁、南丰、崇仁3个县代表因故未到)。吴亮平宣读了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上的报告。到会各县代表热烈通过竞赛条约,共认定推销公债161.5万元,发展粮食合作社社员15.2万人、消费合作社社员13.7万人,筹款12.4万元,成立粮食调剂支局20个、贸易分局5个,建谷仓仓容14.8万石谷,并一致要求中央政府加发2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

南、北两部经济建设大会的胜利召开,大大调动了中央苏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毛泽东关于经济建设的正确思想深入人心,为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热潮的掀起、财政收入的大量增长积聚了巨大的能量。

二、创办国营事业

毛泽东在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作报告时指出:“现在苏区国民经济的发展,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与私人的事业,这三个方面同时进行的。”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中央苏区由国家经营的经济事业,不论是国营工业还是国营商业,都是根据实际需要与现实可能创办、发展的。这个实际需要,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一要打仗、二要吃饭,因而这里的国营工业首先是军需工业。

中央苏区最大的兵工企业,是位于瑞金西北50公里之冈面乡的中央苏区红军兵工厂。它是由原在兴国县的官田兵工厂和古龙岗寨上杂械厂以及原在胜利县的银坑弹药厂,先后迁至瑞金合并成立的,直属中革军委。兵工厂分为400多人的枪炮厂,200多人的弹药厂。总厂厂部和枪炮厂设在金竹园刘永茂公祠。枪炮厂设有枪炮股、修理股、火药股、弹头股和底火股,有车间30余间,部分利用远近民房,部分为新搭棚寮。弹药厂设有炮弹股和子弹股,厂房、车间多利用祠堂和空闲民房。整个兵工厂有各式机器30多台,以水轮机为动力装置。为适应第五次反“围剿”需要,中央苏区红军兵工厂以修理枪炮、制造弹药为主。工人能修理各式枪支,还会修理高射炮、平射炮等火炮。此外,兵工企业还有在长汀的福建兵工厂(又称四都兵工厂),有工人140余人,主要生产子弹、刺刀、枪托、马尾手榴弹、地雷等;在会昌的粤赣军区兵工厂,有干部职工100多人,能制造单响枪、马尾炸弹,翻造子弹,修理枪械。

主要的军需工业企业,有隶属中革军委总供给部的几家被服厂:中革军委被服总厂,位于瑞金七堡,设有业务、材料、会计、总务4个科室,分裁剪、车工、手工3个生产部门,有近百台缝纫机和700多名工人,主要加工生产军人单衣、夹衫、八角帽、被套、绑腿等;红军第二被服厂,位于汀州城,全厂60余人,下分6个生产组,每组有縫纫机3台至4台,主要生产军服、绑腿、子弹带及干粮袋等;红军第三被服厂,位于博生县城,全厂约百人,有10余台缝纫机,主要生产军衣军帽;另有中央卫生材料厂,位于瑞金朱坊,隶属中革军委总卫生部,初期主要加工药棉、绷带等敷料,同时加工一些中成药,后建有酒精车间、制药车间和敷料车间。上述兵工、军需企业虽然不能形成利税收入,但直接为红军解决了部分物资需要,节省了军费开支,间接为苏区财政和经济作出了贡献。

中央苏区国营民用工业企业,以中华钨矿公司最为著名。赣南钨矿储藏丰富,近代以来即不断有开采远销之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旋即成立中华钨矿公司,下辖铁山垅、盘古山、小垅等矿场,以及白鹅洗砂厂、渔翁埠转运站,工人多时有五六千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首任总经理胡功克,毛泽民、丘金山、谢日东次第继任,其中毛泽民任期最长(1932年冬至1933年冬),成绩最显著。他从整顿管理层入手,调整干部,充实中队领导力量,撤销挪用公款等不称职者的职务,工人长由工人民主选举,调动了各方积极性。他通过建立医院,改善矿工医疗条件;开展捐献活动,拨款救济穷苦工人;组织消费合作社,便利工人日常生活;发展矿区生产合作社,建立公司与其之间的产销关系;鼓励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等,使公司所属各矿厂站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钨砂产量连年大幅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中华钨矿公司1932年、1933年钨砂产量分别为648吨、1800吨,到1934年10月共开采钨砂4193吨。中华钨矿公司所产钨精矿最早由白鹅运至筠门岭,销给广东军阀陈济棠部,由此也使苏区进口到许多工业品,特别是食盐、西药、电器、电池等。中央外贸总局成立后,钨精矿大都由江口外贸分局统一经销,销售对象仍然是陈济棠部,每月销量60吨至200吨不等。福建事变后,中华钨矿公司的钨精矿又多了个买主——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公司自成立以来,出口总值约430万元,换回了大量苏区急需的紧缺物资,也成为中央苏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办理中华钨矿公司过程中,中共苏区中央局、临时中央、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领导都予以密切关注、大力支持。1932年秋,当中华钨矿公司决定在当年12月至次年4月内实行大规模开采,需增加劳动力15000人时,中央劳动人民委员部即颁布为之招工的第6号训令,要求于都、西江、会昌、安远四县劳动部负起“绝对的责任,必须以战斗的速度,深入群众的动员,在11月30号,12月5号、10号、15号、20号、25号分6批集中,完全招到15000个劳动者到钨矿区工作”。当公司因敌人封锁严厉,钨砂外销困难时,周恩来要求外贸总局与中国苦力工人运输工会设法解决销路问题;刘少奇也指示中国苦力工人运输工会要做国民党军队的工作,利用他们来跟我们做生意。于是,一幕幕看似“武装抢劫”、实为“暗通款曲”的钨砂交易大戏在赣江水路上演。

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中央苏区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这表现在各地努力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大批妇女参加农田生产,参加兴修水利、改造农田、改良种子与积肥等,同时各地加紧开展了春耕、夏耕、冬耕,从而使中央苏区于1933年、1934年连年取得了较好的农业收成,为中央政府发行公债和三次借粮提供了充裕的物质基础。

在各类合作社中,最活泼、最与群众密切相连的、最得群众信赖的,是消费合作社的组织。例如,兴国全县消费合作社的营业额(包括进出货),1933年11月、12月两个月为11.5万元,1934年1月、2月两个月为12.2万元,这意味着每月平均有3万元的商品经过了消费合作社系统,每年经过消费合作社供给的商品就达36万元。以兴国17万人口平均计算,消费合作社已能供给兴国每一个劳苦群众两万元以上的商品。瑞金的消费合作社也有极大的成绩,在1933年8月以前全县只有社员9000人、股金1.1万元,而8月以后一个月就增加了社员5300人、股金5500元。消费合作社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得到广大群众拥护。瑞金县壬田区(合作社的模范区)的消费合作社,能够经常供给群众以盐、布、医药等必需品,价格较市场低廉,而且还能够使1元的股金每年能得7毛多的盈余,以致壬田区的群众说:“宁愿当了自己的衫服(裤)来加入合作社”。瑞金县武阳区的合作社1元股金分了15毛红利,云集区分了1.5元大洋。此外,兴国、瑞金等地办得好的消费合作社还拿出部分红利来优待红军家属,拨钱支持文教事业和社会救济事业,这也是对政府财政的帮助。

四、提倡和奖励私人经济

“苏维埃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苏维埃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是提倡的奖励的,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苏维埃利益的需要。关于私人经济,不待说现时是绝对的优势,并且在相当的长期间也必然还是他的优势。目前私人经济在苏区的发展,一般是取着小资本的形式。”这是毛泽东代表临时中央政府对二苏大作报告时说的一段话。

对私人经济予以提倡奖励从保护私人经济开始。一苏大通过的经济政策明确规定:“苏维埃对于中国资本家的企业及手工业,尚保留在旧业主手中,尚不实行国有。”《暂行税则》规定:“在目前为促进苏区工业的发展,暂时免收工业品的出厂税。”“工业所得税……须较商品税为轻。”“肩挑小贩及农民直接出卖其剩余生产品者,一律免收商业税。”“商业资本200元以下的一律免税。”在政策保护下,中央苏区的私人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当因贯彻执行过“左”的《劳动法》使私人经济出现萎缩时,临时中央政府吸收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意见,对《劳动法》中过多的劳动者福利和8小时工作制等条文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新的《劳动法》,从而使提倡奖励私人经济的政策得到有效实行。

私人经济发展了,苏区市面商品交换更为活跃,更有效地部分满足了军需民食。在有“红色小上海”之称的汀州城里,街肆店铺比肩而立,店内南货京果、布匹棉纱等各类货物丰富多彩,买卖十分兴旺。遍布中央苏区各地农村的圩场,每逢圩期便人头攒动,农民拿出农副产品到这里互通有无,或换回日用工业品。汀州四都区便有四都、楼子坝、溪口、谢坊等4个圩场,每圩贸易额从数百元发展到数千元以上。同时,私营业主在苏维埃政府感召下,也有出钱出物支援地方文教、交通建设的,拥护红军优待红属的。

中央苏区发展国民经济的种種举措是在战争环境和苏区既有的条件下实行的,特点十分鲜明:(1)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基本依靠苏区自身资源和力量去发展国民经济。像经济建设中资本问题的解决,就是依靠群众的力量(如认购公债、筹集合作社股金)。(2)因地制宜,互通有无。苏区有丰富的农林产品和矿产,而白区则对此有很大需求;白区有大量工业品,特别是食盐、布匹等日用品,而这是苏区奇缺的。这样就可以通过对外贸易方式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同时改善苏区军民的生活。(3)发挥组织优势,群策群力,造成经济建设的热烈氛围。首先是各级政府、群众团体把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去讨论、督促、检查,推动全体会员加入到经济战线中去;其次是经由各个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群众,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参加到各项经济建设活动当中。(4)加强协调,互促共进,使经济建设工作和战争的总任务及其他任务紧密结合在一起。既不能因强调战争而放弃、放松经济建设,也不能因经济建设而置战争总任务和其他任务于不顾,只有如此才能两不误而收两利。

[作者简介]曹春荣,男,中共瑞金市委党史办原副主任,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任弼时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赣南师范大学中央苏区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 / 彭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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