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余华小说《河边的错误》对于“精神真实”的构建

2020-07-09 17:38魏紫薇
鸭绿江·下半月 2020年5期

魏紫薇

摘要:《河边的错误》以戏仿侦探小说的形式,构筑了一个自我连贯的可理解的“卡夫卡”式荒诞世界,并以黑色幽默的开放式结尾,实现了对传统侦探小说以现实真实为基础的叙事模式的大胆颠覆,体现了余华对以“精神真实”为创作宗旨的文本叙事追求。本文将从其叙事策略上分析其对“精神真实”的惨淡经营。

关键词:《河边的错误》 精神真实 碎片化叙事 精神事件

《河边的错误》是先锋作家余华于其创作“井喷期”(1986-1987)完成的中篇小说,小说以疯子杀人刑警破案为叙事主线,一方面通过对“杀人仪式”的多次展示及案发场景的细节还原,试图拉近叙事距离,在表层结构上还原现实真实;另一方面却通过碎片化叙事,反复加深文本所指的模糊性,并有意忽视故事可能存在的现实基础,以及出场人物所处的社会关系,将人物从平庸的社会性中剥离出来,直接关照作为符号代码的人物和拥有精神事件的故事背后所折射的人类的普遍存在的异化的生存状态,直至结尾刑警马哲为装疯避祸而被判定真疯入院的黑色幽默结局,最终完成了“疯癫”(即异化生存状态)与理性的微妙的对调,延续了80年代先锋作家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本质性的思考,在深层结构上实现了精神真实。

一、碎片化叙事

诚如格非所言,“世界本身就是无限丰富的,是断裂而无序的,是非因果性的,它的意义尚未被穷尽。作家的职责正在于记录下尚未进入大众意识的真实。”[1]传统小说叙事模式强调整体性叙事,而先锋小说家恰恰以拆解这种整体性叙事背后的理性逻辑结构,将碎片化叙事作为其实现“精神真实”审美追求的反击手段。在《河边的错误》中,侦探小说里常见的对于社会背景、人物关系、因果关系的交待被有意地省略,剩下的只有“一个个细节,一个个叙事碎片,一个个类似于幽灵的人物符号”[2]。

幺四婆婆寻找的鹅群、屋里“很粗,并且编得很结实”的麻绳、女孩丢失的发卡,甚至对疯子三次类似祭祀的杀人仪式的展示,都足够精巧逼真。余华精心布置场景细节,力图实现“艺术想象的现场复活”[2],然而这些精巧逼真的细节场景,大多并不与文本的表层结构产生直接联系,它们在被精巧包装后便被放置,因此这类细节对习惯了传统小说叙事模式的读者而言,既是引诱,又是排距。事实上,此类细节场景植根于精巧的叙事碎片,与之共同构建文本深层结构上的“精神真实”。细节场景的逼真性恰与叙事片段的荒诞性互相消解,叙事主体的想象力得到充分放大。如幺四婆婆死后,小说安排四个不同身份的目击者(许亮、女孩、王宏、孩子)于不同的时间段光临杀人现场,多视角重复还原杀人仪式,四人的不同反应看似重复多余,割裂了文本叙事的整体性与统一性,然而,恰恰是这种循环而断裂式的叙事模式,“以往返而非递进的方式”[2]反复敲打读者对于杀人现场的可怖性的想象能力,使读者对于文本的理性逻辑分析服从于感性直观体验,因而得以自觉地感受到“精神真实”。归根结底,这些看似散乱的叙事碎片在逃离叙事情节线性发展的同时[2],其实忠实地服从于文本的深层结构,即对于“精神真实”的构建。

此外,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该篇小说的人物塑造,余华构筑了一个包含“疯癫”“施虐受虐”“妄想症”等多种人的异化生存状态的“卡夫卡”式荒诞世界,小说中的人物多被剥去作为人的社会属性,面目模糊,行为古怪,仅仅作为某个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或代码存在着。这种人物处理技巧作为碎片化叙事的常用手段,与叙事碎片一同加深了文本叙事的荒诞性,消解了表层结构的现实真实。如“妄想症”许亮,他成为了一个只具有“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这一特征的高度抽象化的艺术人物,余华认为“我实在看不出那些所谓性格鲜明的人物身上有多少艺术价值”[3],因此,许亮被剥夺了性格,被放大了包括施虐与受虐欲望在内的暴力欲望,在80年代的余华看来,欲望比性格更接近人类生存状态的本质,只剩下欲望的人物作为一种形而上的象征符号,更能自由明晰地触摸到人类最为本质的人性层面。作为欲望符号的许亮,的确以一种反理性的姿态,实现了作家对于精神真实的审美追求。

二、“精神事件”的构建

“精神事件”不同于现实事件之处在于其臆想性质显而易见[4]。《河边的错误》的精神事件为疯子杀人,其精神属性来源于在考察疯子三次杀人事件时,事件因果这一事件构成的必然要素被抹去。余华选择将“疯癫”作为解释一切非理性现象的聚合点,但杀人背景中非“疯癫”的冷静的群众的存在,作为一种理性的对照,恰恰实现了理性与疯癫的微妙的对调,这一对调在刑警马哲装疯避祸而被判定真疯入院的黑色幽默结局中更为明朗。福柯认为“不疯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5],对于疯子而言,其疯癫行为是其自身正常的生存状态,而包括刑警马哲在内的围观群众的生存状态则是异化的。刑警马哲站在伦理道德层面对其进行审判,其实是以疯子视角所认为疯癫的生存状态在干预疯子的 正常生存状态,审判当然无效化。读者无法从现代性伦理层面上考察疯子杀人行为,因为疯子仅仅在“以暴力行为展现他的疯癫症候”[6],这就造成事件逻辑完整性的脱节,使得事件的因果更像是创作主体或叙事主体自我精神的外化。也就是说,被推作事件起因的疯癫症候不足以从理性层面上解释三次杀人事件,因为疯癫本身是正常生存状态被扭曲破坏后的异常状态,是难以被理性解释的。

在彻底肢解了理性逻辑结构及整体性叙事的根基后,小说围绕着“精神事件”对于精神真实的构建也更自由。余华的构建以细节真实为点缀,以事件整体虚幻为大框架,看似悖谬,却使其主观化的内心叙事得到充分的驰骋空间。此外,余华一贯坚持的零度叙事在本文中也得到贯彻。这种“非人格化的、不带任何感情的语言,冷静、细致、忠实地描绘着物质世界的形象,并从事件的变化来反映人物的心理活动”[7]的叙事话语拓宽加深了这一空间的广度与深度。在这一虚构空间里,“妄想症”许亮、“受虐狂”幺四婆婆、“暴力与疯癫的结合”疯子、围观群众冷静的交流等反而显得真实。事实上,这种真实不只是因为作者余华的叙事策略的高超,更来自于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对这一理性与疯癫失序了的世界的认可。接受主體发挥自己的主观的想象力,主动完成对于这一事件的个性化解读,使文本意义获得意想不到的扩充。例如,疯子被看见回来了:“那人已经走到了他跟前,看到他正仔细打量着自己,那人脸上露出了奇特的笑容,然后笑声也响了起来,那笑声断断续续、时高时低,十分刺耳。”[8],然而,刑警马哲来到疯子的住处,却并未发现疯子。于是,疯子的回来与没回来形成了一个悖论,这个悖论无法从理性层面进行解释,它具有明显的主观精神外化的性质。

因此,在《河边的错误》中,借助对于精神事件的构建,疯癫与理性的对照不再停滞于其现代性伦理层面的解读,它得以触摸到人性的本质层面,探索人类生存状态的多种可能性,而这些可能性都是人类最为本质的人性状态。

三、总结:

传统小说叙事多追求文本表层结构的真实性,即现实真实,而80年代的余华则以追求深层结构的精神真实为其创作宗旨。通过碎片化叙事和对“精神事件”的构建,余华在《河边的错误》中建造了一个包含人的多种异化生存状态的荒诞世界,并探讨了人的生存状态的异化与人性本质的关系,实现了其追求精神真实的审美取向。

参考文献:

[1] 格非.标记.(《今日先锋》编委会)编. 今日先锋 丛刊2[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4.11.

[2] 洪治纲.先锋文学聚焦之十四 丰绕的碎片[J].小说评论,2002(02):19-22+11.

[3] 余华,虚伪的作品[J].上海文论,1989,(第5期)。

[4] 冯玫. 余华小说的叙事学[D].武汉大学,2004.

[5](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疯癫与文明[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1页

[6] 叶立文.颠覆历史理性——余华小说的启蒙叙事[J].小说评论,2002(04):40-45.

[7] 洪治纲.人物:符号与代码——先锋文学聚焦之十五[J].小说评论,2002(03):16-20.

[8] 余华著.河边的错误[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2.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