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翻译中的“自创方言”现象研究前瞻

2020-07-09 15:57赵一贺
鸭绿江·下半月 2020年5期

赵一贺

摘要:方言翻译是翻译研究中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方言对译和译者自创方言是目前大部分译者在应对作品中的方言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其中,译者自创方言即通过杂糅和内省等一系列具有个人特色的手段为其译文中的与原文方言部分对应处添加某种方言色彩。这种陌生化手段与方言对译相比各有在译者和翻译研究者看来的优势和不足,是研究对方言等具有陌生化特征的语言变体进行语际转换进行研究的重要窗口。

关键词:方言翻译;方言对译;自创方言

一、研究背景

“自创方言”是一种经作者或译者杜撰产生的标准语变体,也被称为“虚拟方言”(virtual dialect)(Pinto,2009:296)、“合成方言”(synthetic dialect)(Morini,2006:133)(转引自余静,2018:22),其存在主要是为凸显本身与标准语间的差异,同时避免读者出现错误的地域文化或社会身份带入。虽然术语多有不同,但其本身既属于标准语变体,又不包含明显地域特征,读者在阅读时容易感知。译者对自创方言的选择是建立在决定是否要在译文中抹杀原文的方言与标准语间差异的基础之上的。若决定在译文中保留原文方言特色并相应使用标准语变体(弃用其他补偿手段)作为方言翻译的主要策略,在译文中使用自创方言则位列使用地域方言对译和方言特征淡化的具体策略选项之间。地域方言对译的理论基础首先由卡特福德(J. C. Catford)提出,认为可用对等的目标语方言对译原文中出现的无标记方言片段(unmarked dialect),以求“人文地理或社會地理上的对应”(汪宝荣、谢海丰,2016:39)。方言对译法在国内外都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反对,主要是因为分属原语和译语变体的不同方言之间不能形成协调的对应关系(韩子满,2002:89),导致内涵意义脱节(connotative disjuncture)(Craig,2006),且译作读者可能因为译作中特定地域方言的选取与作品本身采用方言的意图的结合而感到不必要的困扰或伤害(Bhatnagar, 1993:100)。淡化原作中文学方言特征的译法作为一种补偿性的手段,是在方言对译法无法达成在译文中保留作者或译者所期待的方言特色和社会文化内涵的基础上一种退而求其次的翻译策略:在译作中以不同文体标示出原作中持方言者与标准语使用者间的差距,如用口语语体或俗语俚语翻译原作中持方言者的人物话语,以期其与其他持标准语人物之间形成落差。在译文中淡化原文方言地域特征,只保留其差异性和陌生感的策略常被用来同方言对译法进行对比,因其避免了后者简单的地域文化移植而又兼顾功能而受到译者和学者的欢迎(韩子满,2002;卞之琳,2002;陈国华,2007;王艳红:2008;陈胜利:2013)。在译作中对原作的方言特征淡化仍有程度上的问题。淡化方言特征的主要目的是方言功能保留,因此如果程度过深则会抹杀方言在原文中体现出的差异性,使方言特征淡化译法变为标准化译法(汪宝荣、谢海丰,2016:44)。此外,在译文中将原文方言变为译入语口语或俚俗语,实质上消除了原文中持方言者的地域文化差异,也等于是消除了他者在这个层面上的主体身份。当今更多学者对主体多元、他者声音的呼吁和探讨表明,我们无法忽视“他者”与“自我”之间存在的距离(蔡新乐,2005:23)。因此,方言翻译也需要另辟蹊径,寻求出路。自创方言便是对此的一种试探。译者使用不包含特定地域成分的一种自创的译入语标准语变体来对持方言角色进行勾勒,将原文中所包含的地域文化差异尽量地融入译文里对其差异性的凸显中。对方言翻译中的自创方言所进行专门研究的缺失已有学者提起(汪宝荣、谢海丰,2016:),因此笔者将其作为未来一个主要研究方向,试图为这一研究空白尽一点绵薄之力。

方言作为文学语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作品融入丰富的地域文化内涵。近年来,随着不少带有丰富方言色彩的文学作品被引进或译出,方言翻译的问题很难不引人注意。如何将一种语言变体背后包含的大量信息一并为读者接受始终是文学翻译面临的难题。为此,国内外翻译界,尤其是国内的翻译研究者对于方言翻译的关注度持续上升,产出了丰硕的成果。从时间上看,翻译研究者对方言翻译的关注经历了由个案研究逐渐走向共性研究,由微观到宏观的过程。

张谷若在译托马斯·哈代小说《伯德家的苔丝》时使用的山东方言首先获得多位学者关注,对于方言对译是否合理的讨论也由此展开,进而是对方言对译法合理替代方法的探索。孙迎春(孙迎春,2009)认为,张译妙在“地道”,这其中包含了其方言对译的策略选择,其方言对译是生态翻译观中“适应”的体现,是一种功能对等(孙迎春,2009:4)。韩子满(韩子满,2002),孙致礼(孙致礼,2003)通过对译入语中的山东方言进行的详细读者接受分析得出方言不可对译的结论。他们认为威塞克斯方言与山东方言的对应没有理论根据,不论读者懂不懂山东方言,都会为张译中的方言对译感到困惑。

此后,对于方言翻译的讨论逐渐在国内展开。个案分析型研究多集中在对鲁迅、莫言、贾平凹、阎连科等以方言写作见长的作家的作品的英译研究为主。这些研究多以某一种翻译理论为依托,以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评述,又通过案例分析形成对所选理论合理性的返证。

此后,不少学者在方言翻译方面做出了宝贵的共性研究和综述,为方言翻译研究的继续推动做出了实际贡献。

王艳红(王艳红,2009:56)对《哈克贝里·芬恩历险记》中的黑人英语汉译进行关注是认为,方言翻译中应当保持“前景化”特征,注重深层次审美效果,并且 “前景化”效果可以体现在语音、词汇和句法多个层面。

陈吉荣(陈吉荣,2010:67-70)讨论了方言翻译一直以来处于边缘化地位的客观原因,认为1)方言翻译实践困难,2)译者对方言翻译准备不充分,3)方言本身的语言体系不够完善,4)方言翻译研究缺乏文化张力。尤其在上述第4点中,他提出:在西方,黑人的社会方言翻译并未被视作翻译问题,人们更多关心的是黑人英语的存在是否合法。在我国的翻译实践和研究中,同类问题虽然不突出,但这也为方言翻译中只求保留差异性、“陌生化”或“前景化”特征而针对方言的地域文化特征进行淡化的做法敲了警钟。

黄忠廉(黄忠廉,2012)对方言翻译的转换机制做出了图示假设,对方言翻译中的现行通用策略进行了操作性方面的比对,结论是将原语标准语或方言转换为译入语的标准语或方言的策略未必只能单一地选取,同一原作中可多方面制定方言翻译的策略。

陈胜利(陈胜利,2013)赏析了吕叔湘在《母亲和她的房客们》汉译中的方言借用,认为吕译使用“相对方言”和“绝对方言”的搭配,使译文产生“不似之似”,不失可行。事实上,“相对方言”便是泛方言,与绝对方言(即特定地域方言)中的词汇元素相搭配形成的杂合方言正是译者通过自创对原文中方言进行转换时所自创得到的产物。

桑仲刚(桑仲刚,2015)结合Berezowski(1997)、Perteghella(2002)、Pinto(2009)等人的描写性研究,对译者面对原文中的方言时进行的翻译策略决策条件进行了梳理:译者的方言翻译决策由一个多层次条件连续统影响,由高到低分别为“社会规则”、原文方言使用意图以及译者自身制约性条件。

姜静(姜静,2016)纵览了西方三十年来对方言翻译进行的研究,得出了方言翻译研究必将细致化、广泛化、深入化和交叉化的结论,通过详尽的列举为我国方言翻译继续进行的路线进行了预测和启发。

汪宝荣、谢海丰(汪宝荣、谢海丰,2016)除列举了值得注意的西方方言翻译研究者的理论和文献外,还对西方学者在方言翻译方面的论述以通行的方言翻译策略作为划分依据进行一一评述,非常具有启发性。笔者注意到,他们对于“文学方言自创译法”十分重視,认为“如何处理中国文学,尤其是当代文学中的文学方言,使译本既能被海外读者所阅读、接受,又能发出‘文化他者之声,传播一点‘中国的味道”是当前翻译研究者面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余静(余静,2015)在译作中凸显方言的落差效果这一方言功能论为依托,归纳出方言翻译策略中使用的方言再现手段与标准语间差异程度高低与采取相应策略时的译本可读性强弱间的关系。并对文学方言策略描写研究的路线进行了规划(余静,2018),对方言翻译研究的切入点进行了细化,指出当前方言翻译研究缺少对多作者、多译者、多译作的平行研究,缺少对方言翻译共性的关注,缺少对方言翻译策略进行多层次细分,且视角不够开阔。

二、研究思路

在上述学者所做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拟方言翻译中“自创方言”现象进行归纳分析,以求寻找共性规律。“自创方言”首先应归纳为作者使用的自创方言和译者所使用的自创方言,笔者主要关注译者使用的自创方言。有学者提到包含“自创方言”的翻译实践数量少,但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寻。美国汉学家卡洛斯·罗杰斯(Carlos Rojas)所译的阎连科小说《受活》(英译名Lenins Kisses)便是一例。如:“瘸子、瘫子和圆全人,是要一样干活的”被译为“Cripples and paraplegics also had to work in the fields just like the wholers…”。其中“圆全人”,卡洛斯译“wholers”一词便为自创;另如:“最先去田里剪麦的是菊梅领着她一股脑儿生养的大孪胎中的三姐妹,一色儿芳龄的儒妮子……”被译为“…leading three of her surtwin daughters — her three little nins”。其中,“大孪胎”卡译“surtwin”,“儒妮子”卡译“little nins”。这样的翻译尝试在卡译《受活》英译本Lenins Kisses中比比皆是。卡洛斯本人也解释说,这样做“尽量保持了原著小说中杂糅在一起的语言的熟悉度和陌生感”(卡洛斯·罗杰斯、曾军,李晨译,2013:112)。

笔者认为,对于“自创方言”的考察,需要先为“自创方言”给出明确定义。据以上提到的学者对于方言翻译通行策略的归类,“自创方言”的划定至少需要满足明显有别于标准语体和没有明显地域指向性两个条件。至于其中与标准语体的具体区别以及其自身的地域指向性问题的进一步明晰,需要在日后的进一步研究中给出。笔者认为,暂时可从语音、词汇和句法方面入手,对译本中的方言元素进行甄别,以求在确定其具体概念范围后,对可接触到的译本中的“自创方言”元素进行挑选和对比评析。在语音层面,笔者拟采取有声思维法分析译本中“自创方言”现象,考察其对原文中方言语音特色的保留。词汇层面上可以入手的点较多,如从组聚合词汇的意义相关性入手,对译者在译本内选用“自创方言”手段所形成的自创方言元素所在句与同一原句使用方言特征淡化或标准化译法译为可读性更强的译入语语句进行对比,考察译文所使用的自创方言词在句中的随机语义界定是否与原作者在该句的功能意图是否吻合(谭福民,2014),分析译者使用“自创方言”的得失。在句法层面,笔者尚未查找出有关方言翻译在保留原文方言句法元素的相关研究。以黑人英语为例,如果说其简洁的成句方式本身就是黑人英语作为一种社会方言特征的体现,那么同样以简洁的方式翻译黑人英语如果能同以简洁的形式翻译英语的标准语形成句法层面上的差别,则可以成为笔者拟进行的进一步研究中关注的重点之一,否则,翻译中涉及的句法转换则范围太过宽泛。综上所述,笔者拟对方言翻译中译者“自创方言”的使用现象进行分析,寻找其主要体现在语音、词汇和句法上的共性,并以此作为依据,对译者选择做回溯式考察。此外,如果上述课题研究得以进行并产出预期结果,笔者还拟在其后对于适用于自创方言译法的作品进行展望,以求进一步的成果。

三、“自创方言”研究的挑战

笔者本人已在硕士论文《创造性叛逆视角下的方言翻译--阎连科小说《受活》中的方言英译个案研究》中从译介学中创造性叛逆的视角对阎连科小说《受活》中的方言英译进行了翻译策略分析,整理了其中译者所使用的自创方言及使用该策略的得失所在,这为今后对于自创方言的研究打下了积极基础。

笔者认为,完成该课题研究最为困难的部分要数对于适用于方言翻译研究的文学作品及其译本的寻找与发现。虽然当今社会科技发达,网络条件好,但对于居于书海一隅的方言翻译作品的寻找仍因为该课题的冷门性质而犹如大海捞针一般。一方面需要不辞劳苦的译本收集,一方面对于译本中的方言翻译也需要进行穷尽的列举和分析。但是,方言翻译研究有其存在价值,它提供对于跨文化传播中绕不开的通过语言途径对于附着于语言上复杂文化信息的传播进行观察的独特视角,值得我们更加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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