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主要特征及防范教育

2020-07-12 11:09尹德欣烟台大学保卫处
消费导刊 2020年47期
关键词:反诈诈骗案件

尹德欣 烟台大学保卫处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高发趋势,诈骗手法不断翻新。尽管2019年山东省实现了“两降两升”的防范治理目标,但由于在校大学生思想单纯,社会阅历匮乏,辨别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对网络依赖性较大,使之成为了犯罪分子最容易选择的对象之一,导致了高校内部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仅驻烟高校学生在2019年就发生200余起诈骗案件,涉及金额60万余元,这种现象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现就高校诈骗案件的成因、规律、特征及防范教育作简单分析,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使在校师生权益得到良好保障。

一、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成因

(一)外部原因

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逐渐成为犯罪分子主要的作案手段。在校大学生通信方式及网络的便捷、高效,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大开了方便之门。电信网络诈骗入行门槛低,成本少,风险小,诈骗犯罪的轻易得手,屡屡成功,强化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心理结构,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此类案件的增长。全民的网络安全意识较弱,黑灰产业的兴起,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经常性变化作案手段,诈骗套路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也给防范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绝大部分为结伙作案,犯罪群体呈现低龄化,犯罪组织分工严密,反侦查能力强,整体破案率较低,财物追回困难,打击治理形势严峻。

(二)内部原因

在校大学生思想单纯,尽管知识充沛,但社会经验却极其匮乏,不了解世界的多样性、复杂性。他们警惕不高,思想麻痹,轻信他人,给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疏于防范,感情用事。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许多学生尤其是新生盲目信任网络,对网络上的事情不设防,往往容易上当受骗。有的学生贪图便宜,急功近利。急于想通过捷径发财致富,忘记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后面是陷阱”,也是被骗的原因之一。有的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在求职或使用社交软件过程中,不知不觉中将个人信息泄露,极易被不法分子盗用。大学生主动维权意识较差。一些学生被骗后存在怕丢人等诸多顾虑,往往放弃向公安机关报案和维权,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规律和主要手段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有23.1%的在校大学生经历过“电信网络诈骗”,从这个200余起案件来看,呈现出低年级学生被诈骗案件高于高年级学生,女生被受骗高于男生,经常利用网络的同学如网上购物、网络游戏的同学被诈骗几率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诈骗率高,普通类本科学生被诈骗高于高职类学生等规律。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网络电信诈骗手段层次不穷,针对在校大学生经常出现的诈骗类型主要有网络刷单诈骗、网络贷款诈骗、冒充亲友诈骗、网购退款诈骗、聊天交友投资诈骗等等。

(一)网络刷单诈骗

当前网购已成为在校大学生的主要消费方式,许多网店为了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便自掏腰包雇佣网络刷手进行“作弊”刷单行为来提高自我知名度和点击率,这种兼职无成本见效快,这对以人手一机的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是最划算的兼职。但随之而来的便产生了针对此类兼职为诱饵的网络刷单诈骗,利用大学生想赚钱的心理,通过先刷单付款的漏洞骗取钱财的犯罪形式,此类诈骗已成为在校大学生被诈骗最常见的形式。“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脱离现实的高回报工作要谨慎看待,所以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刷单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千万不要落入低门槛高收入的诈骗圈套。

(二)网络贷款诈骗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发展,网络分期贷款平台悄然走红,与银行贷款要求的高资质不同,这些贷款平台凭借审核简单、快速放款的优势即可贷款,这对以囊中羞涩的大学生和亟待资金的年轻创业者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部分大学生由于超前消费、生活费不足等原因在手续简单、利率低的诱惑下开始贷款,部分创业者因为征信不足、银行贷款额度小等原因也会主动选择此类此种贷款方式,而骗子便会抓住贷款者急于拿到贷款的心理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咨询费”为理由要求受害人进行打款从而实施诈骗。对于此类诈骗大家应首先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相关银行信息;其次在申请此类贷款和分期购物时要明确自己是否确有需求并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第三明确凡是贷款需要提前交费的都是诈骗陷阱。

(三)冒充亲友诈骗

随着网络的普及,不法分子通过盗取手机号、QQ、微信号等冒充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进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相比其他形式的诈骗,冒充亲友诈骗更有劲隐蔽性。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病毒等手段盗取QQ号码及密码冒充其主人以其遭遇到难题为由进行诈骗。获得QQ号码后,骗子便会选定QQ主人的亲朋好友为受害人开始使用早就准备好的诈骗剧本以“亲朋好友住院”“话费充值”为借口诱导受害人转账从而实施诈骗。针对此类诈骗我们应该做到“三不”,即不点击、不轻信、不隐瞒。不去随便点击不明链接或网站,不随便回复陌生人的信息,避免手机或电脑遭遇木马攻击泄露信息。不轻信社交软件上的充话费、转账、红包等信息,必要时通过视频或语音进一步确认后再进行操作。不隐瞒自己被骗的事实,当获知自己的社交账号被盗取后要及时广而告之,避免好友上当受骗。

(四)网购退款诈骗

随着网购人群的不断扩大,针对网购的诈骗手段也不断翻新,不收冒充“良心”卖家的犯罪分子打起了“网购退款”的主意,他们利用大家对网络消费金融平台不熟悉的弱点,以“解决售后”“实施退款”的名义进行诈骗。网购退款诈骗主要利用大家退款不退货的心理,加上大家对网络退款流程以及一些新兴的网络消费金融平台不熟悉的弱点,通过提高信贷声誉和二维码转账等手段进行诈骗。面对此类诈骗陷阱我们需要做到不要轻信所谓的网购客服和厂商电话,应通过官方客服多渠道核实,及时学习了解一些新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功能,并了解、熟知网购的退款流程。

针对当下大学生还有代打网游装备、提供考题或答案、进行二手交易、兑换积分、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诈骗等形式,广大学生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若遭遇网络诈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及时挽回财产损失。

三、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防范教育及措施

(一)建立风险防范排查机制

突出政治担当,增强思想意识。高校应将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学校党委行政议事议程予以高度重视,要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部署,长效推进。学校保卫部门应根据公安机关报案记录情况,定期对本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受骗学生档案,与学工部门一起共同做好受骗学生跟踪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学校、学院、班级和学生构建四级反诈体系建设,做到反诈工作人人参与。

(二)创新大学生反诈教育平台,加大反诈宣传力度

高校应建立大学生反诈QQ群、微信群,全校各班班长都要入群。群主一般由属地派出所干警或学校保卫、学工、团委等部门老师担任,及时向广大同学推送电信网络诈骗新型作案手法及特征,即时发布刷单、提现等高发电信网络诈骗预警,披露形形色色的诈骗行为,深刻揭露其中的诈骗行径。广大班长也应该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不讲条件,不计报酬,积极献言献策,及时将反诈骗信息传达给每一学生,使大家安全防范意识入脑入耳入心,用实际行动支持学校的反诈工作。学校保卫、学工等部门应经常总结提炼刷单、提现、网购、抽奖等校园多发性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制作反诈展板,在校园内显要位置摆放宣传。利用安全防范教育课、学校电视台、网络、广告栏、广播、多媒体等宣传手段,树立广大学生的防骗意识,建立健全防骗心理机制。学校也可引进互联网在线安全教育课程平台,将新生安全教育前置。

(三)建立大学生反电信网络诈骗协会

高校应尽快建立大学生反电信网络诈骗协会。学会主要功能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防骗、识骗、拒骗的行动中来。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反诈活动,经常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签名、反诈知识竞赛、调查问卷、反诈骗宣讲演出、主题班会、辩论赛、现身说法、影视教育、演讲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防范意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大学生被骗后,心理上容易出现失衡状态或心理疾病,学校学工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保障体系,广泛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教育工作。

(四)构建联动协作机制,突出精准有效,打防结合

以公安机关为主力,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与金融部门、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形成合力,突出合理作案,严厉打击黑灰产业,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齐下,推进反电诈源头治理。公安机关加强技术反制,提高反制技术能力,对于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目前我省各地市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并推出了公众号。各地级市高校应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联盟,加强联系与沟通,遇有诈骗案件及时互通情况,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做到未雨绸缪,减少诈骗发案率。高校应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官方公众号,组织学生走进警营参观体验,让大家了解更多的诈骗资讯及防范方法,推进诈骗宣传常态化、实时化,用足用好法律武器,让诈骗犯罪无处可遁。

总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关系到高校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需要高度重视,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人人有责,做到人人参与,人人防范,共同筑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网络环境,给广大师生一个安心的学习工作环境,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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