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恒

《郑伯农诗》 刘 恒
书法这门古老的艺术形式在近几十年来获得了巨大的繁荣,同时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传统的文人士大夫抒情手段到社会广泛参与的艺术活动,从个人书斋或小范围聚会中走向公共展出场所。如此变化,使书法艺术在学习方法、创作理念、风格样式及品评标准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新的做法和追求。然而对书法本身影响最大的变化,应该是人们对书法艺术理解的拓展和多样化。
书法实践从根本上说属于个体活动,每个书法家所选择的道路方向皆由其所受的审美教育和影响熏陶决定。书法首先是写字,但又不是简单的写字,而是利用特定的工具材料,通过必要的技巧方式来书写文字。当然,在达到一定的技巧水平或是对某种书体风格来说,挥毫落墨之际考虑更多的是笔势的娴熟流宕、字形的姿态变化及气韵的完整充足。此时,写字的含义相对淡化或隐退,转为潜在的支撑和不自觉的习惯,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书写文字。可以说,凡是书法作品,一定离不开两项要素:书写和文字。否则,它就不能算是书法,所以书法归根结底还是写字!只是看谁写得好、写得妙、写得有技巧而又有个性风格。
书法要有技巧,但只有技巧又不行。没有技巧,便无法区别书法与简单的写字;但光看技巧,则又失去了书法艺术丰富的内涵和多变的意趣。写字可以说人人都会,但即使在都用毛笔写字的古代文人中,也仍有书法家和不善书法者的区别,二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对技巧的掌握及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