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10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今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夏季粮油收购市场监管,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對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夏季粮油收购,突出抓好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两方面的监管,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把各项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对收储矛盾突出的地区,要提早分析研判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评估监管工作的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类问题隐患消除在基层和收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