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2020-07-30 13:26孙俊彦
青年生活 2020年27期
关键词:基本权利保护儿童

摘要:在儿童地位日益上升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关注儿童权益的保护和发展。任何一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都是一个具有个性的生命体,他们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且独特个性的完整的人。然在现代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科学的儿童观逐渐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性。

关键词:儿童;基本权利;保护

由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的今天,儿童非常容易成为被侵害和攻击的对象。儿童侵权事件的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界对于儿童权利的保护方面仍在不断努力。自从1992年《儿童权利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以来,我国儿童的权利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儿童应享有四大权利,包括: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缔约国应遵循公约中所载列的权利,按照四大原则对儿童进行保护,在近三年的“儿童权利十大事件”中我们可看到,我国持续关注儿童权利的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儿童的权利,但这不仅仅是国家的任务,更需要每个家庭、整个社会对儿童权利保护引起重视。

生存权是指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国籍权及医疗保健权等,是儿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然而,近三年来出现的儿童侵权事件中,受侵犯的最多的就是儿童的生存权。毒跑道、母弑子等事件令人发指,也预示着全面实现儿童权利长路漫漫。2016年,“毒跑道”进校园事件成为儿童权利十大事件之一,学校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儿童的健康权怎能被忽视,在保护儿童的权利问题上,我们应该遵循尊重儿童基本权利和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校园体育设施必须对儿童无害,校园“毒跑道”显然降低了这一标准,违背了基本原则。由于学校保护意识的缺乏、监管部门的玩忽职守,儿童的健康权被彻底忽视。甘肃某村贫困家庭的一位母亲杀死自己的四个孩子后,服毒自杀不治身亡,这场悲剧令人心痛和发指。生存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父母本应积极保障儿童生存权,却成为了掠夺儿童生存权利的第一人。这个悲剧折射了对于困境儿童的保障应更加精准化,如果在这个家庭陷入困境之际,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能精准地找到他们,或许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对儿童生存权的保护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转换旧观念,形成对儿童实现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新观念,为儿童争取优良的医疗条件保证其健康成长。

儿童的受保护权涉及的方面较广,包括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凌辱、虐待、剥削和性侵犯,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看到这句话后相信大家跟我一样,脑海里浮现了很多近年来出现的儿童侵权事件,无数起成人对儿童的性侵犯事件成为社会的众矢之的。近三年来中国儿童权利十大事件中,每一年都会有对儿童的性侵犯事件,为此,党和各级政府都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回应和措施,将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的处置机制从强制报告延伸到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临时看护和强制亲职教育等各个方面,编织了一张保护儿童权益的坚实网络。但除此之外,近年来幼儿园教师虐童的事件数量猛增,很多知名幼儿园也包括在内。2017年,携程亲子幼儿园虐童曝光,视频中有教师粗鲁穿脱幼儿衣物、推搡幼儿致其摔倒并头部撞击在桌角等,这不得不引发人们的思考,究竟是幼儿园教师门槛太低?还是其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太弱?幼儿园教师专业理念中强调以幼为本,要热爱幼儿,尊重幼儿主体地位和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如果幼儿园对教师的儿童观进行严格把关,或许这类事件会减少很多。2017年上映了一部拐卖儿童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亲爱的》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不法分子以儿童判断力较低为切口大肆拐卖幼儿,进行非法交易,严重侵犯了幼儿的基本人权和受保护权,社会危害性特别大。因此国家应积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儿童进行保护,对犯罪者进行严厉惩罚和打压。儿童正处于身心全面发展时期,其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保护,我们应该提高保护儿童的意识,为其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在儿童的发展权中,最为人广泛认知的就是受教育权。儿童的受教育权也是他们的基本人权,应该得到保障。多年前,我国儿童的受教育权存在着法律上平等而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师资状况、教育基础设施等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均等,但经过不断努力,农村受教育率大大提高,教育基础设备得到改善,更有一些鼓励教师去农村支教的积极政策,大大保障了儿童的受教育权。据统计,随着学前教育在园人数与幼儿园数量的持续增加,2018年我国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已经达到81.7%,较2009年提升了30.8%,达到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0%的目标。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通过这一数据得到证明和鼓励,越来越多的幼儿得到了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尽管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但是它为人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到教育对个人发展的促进作用,幼儿教育质量在科学育儿的呼声中不断提高。2018年,深圳推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被列入中国儿童权利的十大事件之一。这一计划为儿童提供优质的、安全的公共环境,遵循了保障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旨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障了儿童的发展权。尽管如此,儿童的发展权还包括信息权、娱乐权和个性权等,社会上仍有很多事件侵犯着儿童的发展权,如:“王者荣耀”游戏中的暴力倾向渗透,网络上涉黄信息出现等都阻碍着儿童的健康发展。保护儿童的发展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应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为幼儿的每一阶段的发展保驾护航。

或许广众最不熟悉的是儿童的参与权。儿童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和主见,他们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在近年来的儿童权利事件中,大家对“亲情暴力”不陌生,在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后,父母双方开始各种“抢”“藏”孩子,或许这怎么看都不像“暴力”事件,但这是对儿童亲情的剥夺,对儿童权利主体地位的无视。在各种“抢”“藏”的过程中,没有人真正地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过,也没有人真正地询问过孩子的意见,完全剥夺了儿童的参与权。此外,儿童还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自由结社权等,社会各界的很多人都容易忽视儿童的参与权,我们在关爱儿童的同时应不忘他们也是一个独立且完整的个体,我们应用科学的儿童观来对待他们,保障他们的参与权。

通过整理近三年来中国儿童权利的十大事件中发现,我国社会各界对于保护儿童权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国家也积极采取了各种方式来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但很多儿童权利事件仍是每年都会存在,保护儿童权利的道路是漫长而艰难的,仅仅依靠國家的政策法规方面的保护远远不够,阻断侵权者才是最根本且有效的方法。这需要大众摒弃旧观念,树立正确的、科学的儿童观,将对儿童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思想观念变成社会共鸣。社会和国家合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各项权利。

参考文献

[1]王思文.浅析我国儿童的受保护权[J].法制与社会,2020(03):12-13

[2]黄振威.从儿童权利视角看我国学前教育发展[J].教育探索,2019(02):29-35.

[3]网易亲子.2017儿童权利十大事件. http://baby.163.com/special/ertongquanli2017/

[4]网易亲子.2018儿童权利十大事件. http://baby.163.com/special/ertongquanli2018/

[5]网易亲子.2019儿童权利十大事件. http://edu.163.com/special/S1577429520953/

作者简介:孙俊彦(1999-),湖南湘西人,学生,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7级学前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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