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晶晶

摘要: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需要多元环境治理模式支持,多元环境治理体系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在推动区域环境与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统一的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中具有优势地位。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理论基础和内涵特征为京津冀区域多元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支撑。针对当前京津冀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差、可操作性欠缺、治理成本高等问题,应厘清国家、公众和环境开发利用者等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高效的京津冀多元环境治理体系。
关键词: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多元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20)02-0010-05
一、生态环境多元治理体系概述
(一)生态环境多元治理的理论基础
20世纪中期,关于环境治理体系的讨论在国际社会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政治学、经济学领域学者为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环境治理理论融合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互因素,无论是综合环境治理还是区域环境治理都已经成为学界研究前沿性、综合性问题。就当前生态环境多元治理模式理论基础而言,主要包括治理理论、谈判理论和博弈论。
1. 治理理论。进入21世纪初,社会资源配置问题的出现丰富了治理理论的内涵。治理理论既关注市场可能存在的失效的情况,又承认了政府存在合理的失误情况。治理理论的内涵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政府不再是单一的管理主体角色,而是包含更广泛的内涵,既是公权力执行主体又是民事活动中私权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