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涵
中国人民银行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资管新规》),资管新规对信托公司产生了较大影响,中国金融行业的监管环境逐渐严格的背景下,在"强监管"时代中国的信托行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新时期。
资管新规的颁布与实施给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的中国信托行业带来了新的转型压力,信托行业的各个参与部门迎来了新的挑战。在金融强监管的时代,信托公司如何面对挑战并且抓住机遇不断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一、信托行业的六个阶段
1979年恢复信托经营业务至今,中国信托行业已经走过了四十年,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信托行业有着不同的历史特征,其为信托行业和信托公司在新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历史智慧。
第一阶段:1979-2000年
信托公司出現伊始,主要开展对公信贷业务,与银行业务相似;但是相较于银行,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较为薄弱,集聚了大量风险。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金融市场,国务院决心对信托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信托业在第一阶段先后经历了5次清理整顿,最终明确了信托业的发展定位,同时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做出规定,但是没有对业态边界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阶段:2001-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与施行从法律层面确立信托制度。2007年,新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施行冲击了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结构,信托投资公司面临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