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家养老制度与相关法律的协调

2020-08-04 10:36:33苏炜杰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0年8期

苏炜杰

[摘要]居家养老是我国应对老龄化社会困境的有效制度选择,但现阶段我国的居家养老制度与相关法律的规定面临着协调性较差的困境,对此提出我国居家养老制度中的具体规定应与社会法、私法、公法等部门法规进行有效衔接,同时也需注重将智慧养老、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等最新制度纳入其调整范畴。

[关键词]居家养老制度;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D922.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0)08-0039-05

我国养老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据统计,2000-2018年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49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从10.2%上升到17.9%,预计到2020年,全国老年人口总量会超过2.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接近20%[1]。现阶段我国政府为应对养老问题采取了居家养老模式,在《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19)文件中,再次提出要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我国居家养老制度的现状及其不足

(一)现阶段居家养老制度的三种形式

首先,在《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制度。我国《宪法》中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年老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条款,这表明我国宪法中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采取了家庭、社会和国家共同参与照顾的形式,而居家养老本身强调多主体共同参与来保障居家老人权益的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居家养老是我国当前采取的主要养老模式,成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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