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中NCD 系数调整对小额赔案的影响
——以重庆市为例

2020-08-05 03:33熊冰冰
市场周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车险费率小额

熊冰冰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330013)

一、 我国商业车险费率中的NCD 系数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商业车险市场也在不断发展,一直以来车险业务在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中占比较大,近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在2019 年,车险保费收入在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中占比仍高达62.9%。 开展车险业务初期,市场产品单一,随着市场发展,针对商业车险的保险产品层出不穷,但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方式与市场的发展仍不匹配。 我国2007 年引入NCD 系数,有效抑制了车险出险率,这对于提高行业保险政策的质量和行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NCD 系数概述

无赔款优待系数(No Claim Discount,以下简称“NCD”)是指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或几年度的赔付记录,对其续期保费给予降低或增加的奖惩制度。 对于前一年或连续几年未提出索赔的客户,可以给续期保费一定的折扣,而对于已经提出索赔的客户,他们不享受优惠待遇。 甚至提高保费。

(二)NCD 系数调整的必要性

1.顺应市场导向

国务院在2017 年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深化保险业改革,特别提到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NCD 系数调整作为商车费改的一部分,不仅贴合当下国家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调整或改革,能够使费率厘定标准与市场趋势贴合得更紧密。

2.满足消费者需求

近几年来,我国市场变化显现在各方面,如经济环境向好、汽车行业发展迅速、驾驶人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者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等。 但与之不匹配的是,商业车险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革和调整,市场逐渐出现了产品单一、服务能力弱和费率确定不合理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也会降低客户的购买积极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法对客户进行完善的风险识别,因此,通过调整NCD 系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客户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同时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控。

二、 NCD 系数改革对小额赔款的影响

(一)NCD 系数调整前方案

除北京、深圳、厦门以及西藏地区之外,于2007 年引入的NCD 系数在全国其他地区均统一使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NCD 方案。 2007 版NCD 系数方案共分为七个等级,系数范围为[0.7,1.3],主要反映了过往年度出险情况与下年度保费等级的关系以及浮动比例,如表1 所示。

表1 调整前NCD 系数(2007 版)

(二)NCD 系数调整后方案

调整后的NCD 系数方案更加细致,浮动范围也从0.7 ~1.3 扩大到0.6~2。 部分地区延伸到3,大大提高了风险区分度。 主要变化是将“新保单或上年发生3 次以下索赔”拆分为“新保单或上年发生1 次索赔”以及“上年发生2 次索赔”,同时将索赔次数边界的保费浮动比例进行上调,从而使保费等级向两边延伸(见表2)。

表2 调整后NCD 系数(2015 版)

(三)NCD 系数调整对车险小额赔案的影响

NCD 系数改革使保费等级延伸,增大了奖惩力度。 对于客户来说,无疑想拿到更高的保费优惠同时避免保费上浮惩罚。

表3 2015~2018 年小额赔款统计表

从表3 可以看出,2015~2018 年重庆市车险小额理赔案件数量及金额占比均不断下降。 2015 年重庆市车险费率调整后小额理赔案件数量明显减少,案件数量占比从2015 年的61.71%下降到2016 年的51.36%,随后几年占比仍旧持续下降。 从一定程度上能够看出NCD 系数的调整对重庆市车险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在财险业务中占比60%左右的车险业务面对费率的调整,逐渐呈现客户为获得较高的保费优惠从而放弃小额理赔的现象,说明NCD 系数的调整对客户索赔心理造成一定影响。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NCD 系数等级延伸会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而客户放弃小额理赔所产生的部分利润却并未向保险公司的保全服务倾斜,也无法给放弃理赔的客户带来相关利益,从而进一步损害客户投保积极性。

三、 结论与思考

综上,从NCD 系数改革的必要性出发,简要比较了2007 与2015 两个版本的NCD 系数,对改革后的NCD 系数进行了一定探究,根据试点之一重庆市2015 ~2018 年的车险小额理赔案数据从理论上探究了改革对小额赔案的影响,得出NCD 系数改革在提高保险公司风险识别能力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会打击客户对小额理赔案索赔的积极性,而NCD 系数调整最终在整体上看来损害了部分放弃小额理赔客户的利益。

由此带来几点思考:首先,纵观车险市场,几次商车费改的基本主线都在于放开一定的市场定价权,收紧各方面的监管制度。 车险费率在改革进程中,由政策制定行业示范条款,辅以创新条款和基于市场的费率分担机制,进一步激发了财产保险公司的活力和发展创新动力。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对市场乱象的监管也更加严格。其次,保险费率厘定还需更加精细化。 首先就是做到费率厘定与风险的匹配程度,商车费改后,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更加取决于定价权,保费定价合理能够使得风险、运营成本与保费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最后,保险公司要想在车险市场脱颖而出,更要注重车险产品的差异化,费率厘定须在行业标准范围内,但车险产品的设计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如何在产品上抓住客户心理才是改革最好的对策。

猜你喜欢
车险费率小额
新形势下车险风险管控刍议
车险占财险比例降至46.93%
扶贫小额信贷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底还款
车险还在拼价格?你out了!
重庆将开展小额扶贫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