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保险机制破解疫苗接种损害风险研究

2020-08-06 14:21:08陈璐,周新发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20年4期

陈璐,周新发

摘 要:保险机制参与国家治理疫苗损害风险,具有理赔方面的效益优势和效率优势,能够完善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在运用多元化救济方式应对预防接种损害风险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这是域外的经验做法。目前,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疫苗相关保险制度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疫苗致害的风险来源、救济目标定位和疫苗种类等因素会影响保险机制参与我国疫苗接种损害治理的具体方式。为落实《疫苗管理法》的规定,疫苗相关保险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保险机制;疫苗;预防接种;风险分担

中图分类号:F426.72;F842.6;R1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20)04-0156-05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YBB076)、湖南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FX158)、第62 批博士后基金项目(2018M192094)

一、引 言

预防接种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然而,近几年疫苗事件频发,引发民众恐慌,接种率锐减,全社会高度关注。事故风险固然首在预防,但若“恶魔抽签”[1]、损害已然发生,社会救济与风险分担机制是否健全,更直接关系受害人切身利益,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人用疫苗致害时应当如何救济、风险怎样分担,国内外对此问题的探索和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一种共性特征,即总体来看,表现为从传统相对单一的救济机制向现代多元化救济机制的发展。前者是指以有关责任认定与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救济机制,后者则是综合运用赔偿、补偿、保险等多种措施所形成的救济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