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东霞
本刊讯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区内各地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力求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建立完善由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问责,压实责任,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是我区此次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为此,《意见》分别提出了教育督导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完善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共“八大制度”,促进教育督导真正“长牙齿”。
《意见》提出,要建立教育督导报告制度,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