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避税地经济实质法最新进展问题研究

2020-08-07 05:31:33卢静
北方经贸 2020年7期

卢静

摘要:2017年欧盟发布了《欧盟非合作税收管辖区清单》,将64个国家和地区纳入避税天堂“黑+灰”名单,纳入黑名单的国家和区域将失去欧盟的支持。开曼、BVI(英属维尔京)等司法辖区因“经济实质”问题,被认为“协助设立不反映真实经济活动的离岸架构,从而实现转移利润的目的”被纳入灰名单。2020年,欧盟更新了清单,将开曼从“灰名单”移至“黑名单”,将BVI移出“灰名单”。

关键词:避税地;经济实质法;税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7-0050-03

一、引言

為取得欧盟和OECD的支持,推动BEPS行动的实施,开曼于2018年12月颁布了《2018年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同月,BVI出台《经济实质法案2019》,两部法案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开曼、BVI等是最常见的海外离岸公司设立地,然而近两年伴随CRS的落地实施,自2018年起,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更加容易掌握中国居民在开曼、BVI等地设立壳公司的相关资料,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一般反避税的监管执行。昔日的避税天堂受到国际社会的层层压力,不得不对其税收环境加强监管。

二、经济实质法基本内容

(一)基本内容

开曼经济实质法和BVI经济实质法的内容可概括为在开曼和BVI的“相关实体”从事“相关活动”应符合特定“经济实质要求”。2020年初,欧盟理事会更新了“欧盟非合作税收管辖区清单”,将开曼群岛从“灰名单”移至“黑名单”,将BVI从“灰名单”中移出。

“相关实体”是指本地税务居民身份所持公司或在当地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国公司。“相关活动”包括银行、基金、知识产权等九大类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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