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假新闻的传播心理剖析

2020-08-10 08:49孟令红
新闻传播 2020年12期
关键词:社交网络新闻传播应对策略

【摘要】随着新媒体在我国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交网络及新闻传播方式也都发生新的要求改变。本文基于社交网络假新闻的成因进行具体分析,并基于上述原因提出相应的改善社交网络虚假新闻传播的策略,以此促进我国社交网络在未来新媒体时代发展中更好环境条件的形成。

【关键词】社交网络;虚假新闻;新闻传播;新闻受众;应对策略

【作者简介】孟令红,辽宁工业大学文化传媒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思政美育、传播心理学。

随着我国社会以及国民在新媒体时代中的不断发展,推动电子信息科技也擁有良好发展前景。在当前的新媒体时代下,社交网络及新闻传播方式也都发生重大的转变,随着当今网络传播实现途径的逐渐拓宽,社交网络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发展态势。而相应的虚假信息、虚假新闻等负面现象也在民众意识认知中较为普遍地存在。就狭义角度而言:虚假新闻是以虚假事件为主要依据的新闻:而从广义角度来说:虚假新闻中则包括失真新闻假新闻以及一些相对不适的公关新闻等等。

一、社交网络假新闻成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导向

在自媒体日益发展以及经济高速提升的当今社会中,大部分社交网络传播者并不具备传统媒体人的实质身份。因此,受众也就更难辨认社交网络中传播内容的真伪度及传播目的。在社交网络中,部分人也会因为各种利益驱动导向,使得其在没有完全了解社交链接内容的情况下,就转发到自身的朋友圈当中或微博之中。而很多的网络虚假新闻也因各种利益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假新闻通过互联网在社交网络中传播。

在当前的开放自由网络环境中,“网络水军”以及“网络推手”也逐渐将社交网络中的新闻热点与民众的情绪片面结合,从而使得当前社交网络中的网民逐渐变得容易情绪化,且对于相应时事热点的判断缺乏理性判断,进而形成在社交网络利用假新闻借势营销。“网络水军”以及“网络推手”的有组织、有计划制造虚假传播信息的速度也极为惊人。因此,网络虚假新闻传播的内在驱动导向就更多地偏向于利益层面。

(二)规范整治法律法规缺失

自媒体时代下社交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形成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在其治理与规范内容方面并不完善。具体而言,主要的法律缺失则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关于虚假新闻立法层级不高;其次,是法定界限不清晰,在现行法律中很多关于网络虚假新闻的具体定义以及表现形式、如何判罚等详细内容都没有充分进行界定,也就进一步导致很多执法部门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应情况案件时,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统一标准:最后,社交网络中的虚假新闻责任主体,在当今现行的法律条文中,也尚未做出更明确的实质界定。。

(三)娱乐及猎奇心理

随着当今移动互联网的高度普及,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已经成为了人们在获取资讯信息、使用社交网络过程中的必要工具。社交网络中的受众群体每天都会面临海量的信息,而受众对于这些信息也并不能尽数接受。因此,在相应的社交网络个性化背景下,受众更会偏向于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而受每个受众的猎奇心理以及娱乐心理影响,受众会关注到的信息往往也出于自己的好奇心与自身个性化的特点,因此很多受众在社交网络中也会更关注于一些荒诞、子虚乌有的神秘新闻,而在追寻这些新闻的过程中,很多社交网络受众群体并不关心新闻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也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经历,或用理智的判断行为去追问其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只是追求一味的刺激心理与猎奇娱乐心态,基于这样的受众心态,新媒体时代下的从业人则需要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影响力以及知名度,来不断树立社交网络中的良好环境,以及正确的社会舆论、新闻导向价值,遵循自身的职业道德操守规范以及新闻的真实内在价值,而不是让现在的社交网络环境一味地充斥着这样的猎奇状态。

二、社交网络假新闻应对策略

(一)强化社交网络法律法规建设

首先,基于上述的问题分析,我国现阶段的立法机构应在社交网络方面加强具体的法律法规建设,从而实现良好的网络环境以及社交网络发展。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以及自媒体的飞速发展,相应的监管机制却远跟不上自媒体及其主体的发展情况。这样也就让更多的假新闻得到了传播的可乘之机,很多自由舆论权被各种网友随意扭曲,发布各种谣言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的相应内容。因此,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方面也应该有强而有力的建设,让这些虚假新闻的发布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与代价。

其次,对于虚假新闻也应依法行政,国家也应更积极地出台相应的法律文件来规范虚假发布行为。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在国家角度上健全法律法规,以此来强化对于社交网络虚假新闻传播的相应法律机制落实。对于社交网络的假新闻发布者,也应有相应的严格处理,而现阶段,大多数虚假新闻都是匿名或非实名制发布的,这样也就需要提高相应的技术以确定发布者的具体信息并进行相应的管理,从而实现对于散布谣言者的实质处罚,在相应的法律程度上抑制社交网络中的虚假新闻,以此来保证公众舆论的正向发展以及新闻的真实性。

(二)增强法制观念

作为积极舆论导向的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也应增强相应的法制观念。掌握好合法与非法的实质界点,并自觉遵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法人及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防止新闻报道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应国家法律法规或侵权以及损害名誉权等现象。从两方面而言:首先,对于相应的新闻工作者而言,应该经常进行正确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新闻以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加深自身的职业综合素质培养,从而完善相应的舆论报道;其次,则是应该在更大程度上完善新闻行业的整体法律法规制度,并做到赏罚分明。对新闻的报道由上至下做好严控把关工作,对于虚假新闻的发布者或报道者应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或法律惩罚,社交网络也要加大自身的监管力度。

针对网站要健全管理制度,在各个环节中加强把关管控制度,对虚假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删除。国家的网络监管部门对于发布社交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需要进行严厉打击,从自媒体与社交网络用户出发,杜绝假新闻的产生,用实际行动加强社交网络以及自媒体的公信力。

(三)提升社交网络用户的辨别能力

在自媒体时代下的社交网络中,每个网民既是新闻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新闻的传播者。因此,用户也应该具备一定的新闻传播常识以及素质,并通过自身的责任感做到对于虚假新闻信息的不轻信、不随意发布、不随意散播等,以此逐渐提升自身的辨别能力,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在社交网络以及新媒体时代下,网络用户是新闻的重要参与者,因此,提升网络用户自身的内在素质也是应对网络虚假新闻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

首先,应该提升网民的自律能力。社交网络是一个相对具有高度开放性及自由的环境,但要让网民认识到,在社交网络中以及自媒体时代的“自由”不等于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此,网民的实际言行也要在法律法规的合理限定内,若超出了具体的范围,便会付出相应的经济及法律代价。

其次,还要加强对传播虚假新闻产生的危害性加以宣传,让网民能够时刻谨记,在社交网络上传播虚假新闻的严重后果,在面对新闻时应具有更多的理性以及辨别能力。

最后,要不断增加网民的责任意识,使网民能够为自身的言行负责,对相应的新闻事件能够理性看待,在发表自身的意见与观点时,也应具有更理性、更中立的判断思维。

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虚假新闻的传播成因涉及到众多方面,种种的成因不仅对于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会造成破坏性的损害,从而也会对新闻报道者带来相应的损害。因此在当今的新媒体时代,对于社交网络的虚假新闻管理中,就要根据相应成因如经济利益驱动、猎奇心理等采取针对性策略,以此形成社交网络的规范治理,促进自媒体时代下社交网络新闻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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