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而非“带祸”

2020-08-12 09:08:37
理财周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消费者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情况。

调查发现,直播带货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存在证照信息公示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也不到位。调查还发现,部分直播带货商家虽然标注“退货包运费”,但商家只补贴10元运费;部分微博直播带货过程中,除了主播语音介绍外,平台和商家没有商品的任何文字或图片信息;个别商家要求先交定金,并提示“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否则无法提交订单。

直播带货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网络购物方式,其中购买商品以服饰、化妆品和食品居多。直播带货目前仍以大型电商平台为主,但社交平台的经营属性日益凸显。同时,消费者也看好直播带货的价格和展示效果。

其实,直播带货本质是电商,因此也应该遵循相关法規。如刷单、买评论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子商务法》中都是明确禁止的。

所以,直播带货还需规范经营,而不能“带祸”。

北京 张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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