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晨泽 冯鑫垚
关键词 “以房养老” 老龄化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法律对策
基金项目:本选题是2019年武汉工程大学申报成功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的编号是CX2019110。
作者简介:章晨泽,武汉工程大学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冯鑫垚,武汉工程大学2018级马克思主义法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233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自己的房屋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老人的寿命、房屋的价值等进行评估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定期的給付老年人养老金,并且老年人继续获得房屋居住权利,直到老人死亡,金融机构将该房屋进行拍卖来收回给付给老人的养老金本息之和。
(二)“以房养老”的法律特征
1.房屋不动产具有完整的产权
老年人想要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金,必须将自己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担保。农村的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公示公信力不强,如果纳入其中很容易引发产权纠纷。
2.金融机构无追索权
如果通过拍卖老年人的房屋仍然不能收回金融机构借贷给老年人的本息,金融机构不得向老年人的继承人追偿,这样就将该风险转移给了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可以凭借该规定吸引不少老年人来签订该合同。
3.老人享有终生性居住权
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之后,如果选择其它房屋居住,会导致其很不适应,对于老年人来说,我国自古就有安土重迁的传统,老人在自己的房子住久了,便会对其产生情感,所以在老人的房子上设立终生性居住权,可以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环境中度过自己的后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