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钦月 赵晓明
摘 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大多边疆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因出国劳务人员多、外出打工人员多、不稳定跨国婚姻多导致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隔代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问题突出。多数年轻父母把孩子交给长辈或亲属代为抚养,儿童成长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大量农村留守儿童融入城市学校,村屯对留守儿童教育关注不到,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关注不够,社会搭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不够完善,继而出现诸多问题。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养;对策
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实状况
一是学习教育监管乏力。調查发现,家庭中承担教育监护:祖父母占75%,父母占15%;成绩不理想或犯错误时父母会采取的教育手段:经常动手占10%,耐心讲道理占35%,不管不问的占55%。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多半以上,祖辈与孙辈年龄差距较大,且祖辈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多数都是文盲或半文盲,学习上根本无法辅导,思想上与孙辈差距较大,很难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大部分农村老人在监护孩子同时,还得承担大量农田劳作,对孩子课余生活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大部分孩子放学后处于无人监管状态,除了和同村小朋友玩以外,都是与电视或手机相伴。……